房地产合同

房地产项目管理合同

时间:2022-10-09 01:20:42 房地产合同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房地产项目管理合同

  房地产项目管理合同就在下面,同时还为大家带来了房地产企业项目合同的风险管理的文章,欢迎大家阅读!

房地产项目管理合同

  房地产项目管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定,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确保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词语定义

  1、项目或本项目:指甲方投资建设的“”(暂定名)

  2、项目委托管理内容:指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本合同的规定所承担的工作及责任。

  3、项目管理费用:指因管理本项目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工资性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车辆费用、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务费、通讯费、水电费、劳保费、租赁费、摊销费、折旧费、维修费、法律咨询费、审计咨询费等。

  4、项目销售费用:指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策划、销售佣金(或销售代理费)、广告费、促销费、市场调查费、营销管理费、展览会费、售后服务、临时性售厅建设、租赁、装修装饰等因销售目的而产生的全部费用,不包含临时性用于销售目的的永久性建筑的工程建设成本。

  5.项目预估销售单价:指甲乙双方为核算项目销售费用而事先约定的销售单价。

  6.项目销售完成:指项目全部房屋签订了销售合同,且项目款项全部收回。

  7.日:指公历日。

  第二条 项目概括

  1.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项目”)

  2. 项目位置:

  3. 地块性质:

  4. 计容建筑面积:

  5. 总建筑面积:

  6. 可售物业面积:

  7. 开发周期:2年

  第三条 项目代建包销的管理原则

  1.甲方作为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本项目以甲方名义报建,但甲方不拥有项目开发中除知情权外的任何权利。

  甲方依据乙方编制的工程总用款计划和实施过程中的年、季、月用款计划作为甲方筹集资金及付款的计划依据,并及时无条件向乙方指定的施工方付款。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与施工方在内的任何第三方私下进行接触。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委托管理职责和义务,获得合同约定的收益。

  第四条 项目委托管理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本项目包括:前期工作管理、招投标管理、设计工作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投资管理、项目施工成本的核算、工程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合同档案信息管理、工程监理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等在内的项目全部施工代建工作;并委托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机构负责项目住宅部分可售物业的销售工作,并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机构对可售住宅部分的物业的销售单价及去化面积负责。

  第五条 项目核算管理 (一)工程及工程造价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暂按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3800元/㎡(不含:土地价款、项目需承担的任何税费以及任何类目的费用)向乙方指定的施工方结算工程价款,计算依据为3800元/㎡×总建筑面积。

  实际工程价款高于约定工程价款部分由乙方承担;实际工程价款低于约定工程价款部分由甲方直接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具体乙方包干的单方成本价格,待乙方在项目开发五个方案经审批流程通过,锁定项目整体六项成本这算建筑单方造价后另行确定。

  2.乙方根据工程的节点要求,编制工程总用款计划和实施过程中的年、季、月用款计划,并报予甲方,作为甲方筹集资金及付款的计划依据。

  3.在甲乙双发约定的工程价款总额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工程节点及用款计划于每自然月开始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按乙方要求支

  付相关款项。

  (二)物业包销

  1.项目的销售工作由乙方负责或由乙方指定的机构负责。

  2.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机构向甲方承诺包销该项目可售住宅部分95%的物业面积,且约定销售单价为7500元/㎡。

  实际销售价格低于乙方承诺价格的部分由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机构向甲方支付,实际销售价格高于约定价格部分的50%归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机构所有。

  同时项目竣工结算后,尚未销售的约定物业面积由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机构按照双方约定销售价格全部购买。

  3. 实际销售价格高于约定价格时,归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机构所享有的部分,由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机构从销售回款账户中直接予以扣除,甲方应及时配合完成相关操作。

  4.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机构按照约定总销售价格的3.5%向甲方收取销售费用,甲方应于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机构开盘销售后,按季度及时支付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机构,每期所需支付费用计算方法为:约定总销售价格×3.5%÷8,具体付款节点为每季度开始后的5个工作日内,起始付款时间为甲方自收到或由乙方指定的机构出面报送的开盘通知、销售计划、及销售代理费需求表后按5个工作日内按乙方需求及时支付;后续款项依次按约定顺延。

  5.项目销售所需的销售推广费等专项费用,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工程节点及用款计划中销售推广费的相关需求于每自然月开始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按乙方要求支付相关款项。

  该笔款项据实列支,不在乙方承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3800元/㎡计算范围内。

  (三)代建管理及品牌使用

  1.乙方同意甲方使用ΜΟΜΛ品牌用于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和销售,同时品牌在出现如下情况,则品牌使用终止:

  (1)如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执意不听取乙方意见,导致项目房产品不能达到品牌标准的基本质量标准,或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品牌并履行品牌维护义务的,乙方可送达一份终止通知给甲方。

  如果在该通知送达之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未能充分纠正该通知中指出的全部不足之处,或者未提出乙方可接受的纠正这些不足之处的计划,则在该十五个工作日期满后,乙方可自行决定终止品牌使用许可并立即生效,且无需做出任何进一步行动或通知;

  (2)如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不能保证项目建设所必需的资金,导致项目建设出现重大困难或停工,乙方有权终止本项目的品牌使用许可;

  (3)在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终止品牌使用许可后,本项目所有相关资料和实物中不得再出现“ΜΟΜΛ”字样、商标及图形,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使用“ΜΟΜΛ”品牌,并负责消除因品牌使用终止而对乙方“ΜΟΜΛ”品牌造成的影响,且由此产生的责任与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

  2.甲方需向乙方按总建筑面积每平米200元向乙方支付代建管理及品牌使用费。

  3. 甲方应按季度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并应于每季度开始后第五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支付品牌使用费,每期所需支付费用计算方法为:200元/㎡×总建筑面积÷8;起始付款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后续款项依次按约定顺延。

  4.乙方因收取品牌使用费所发生的一切税收,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委托管理

  1.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项目代建委托管理费。

  具体金额按照约定总销售价格的3.5%计算。

  2.甲方应按季度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并于每季度开始后第五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服务费,每期所需支付费用计算方法为:约定销售价格×可售物业面积×3.5%÷8;起始付款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后续款项依次按约定顺延。

  3.乙方因收取委托管理服务费所发生的一切税收,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新动力使用费

  甲方需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机构支付新动力使用费,具体价格及付款节点作为合同附件另行约定。

  第六条 项目保证

  项目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本合同生效【】天内,乙方应向甲方包销物业承诺售价下销售总额10%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

  甲方在乙方或乙方指定机构未按约定价格完成销售后,方可按协议约定向保函开具机构行使相关权利,此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行使保函权利。

  第七条 团队管理

  甲方除向项目公司派驻一名财务人员负责定时按乙方提供的工程节点及用款计划及时按支付相关款项外,其余人员由乙方委派或公开招聘。

  甲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派驻其他管理人员,同时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参与项目的任何管理。

  第八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 有权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甲方发现质量问题通知乙方后,乙方须及时予以督促整改和处理。

  2. 有权对项目的工程进度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督促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开发建设的各项任务。

  3. 有权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其它安全问题通知乙方,乙方须及时处理。

  (二)甲方义务

  1.负责为乙方协调工程建设的相关外部关系,为委托管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并(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所需的所有政府批准文件。

  2.负责按照乙方确定的资金计划,进行资金的筹集和投入,确保资金到位,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各项工程费用和税金等,支付各种与项目相关的合同款项。

  3.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委托管理费用、销售代理费、代建管理及品牌使用费、新动力费。

  1.乙方须恪尽职守,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熟悉、掌握甲方委托的全部工作内容和建设项目的资料、文件、合同的细节,充分理解和把握甲方的需求,以甲方和项目利益为重,按照约定和甲方的要求,进行事前审查、事中监督执行、事后检查总结,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合法合规、及时、安全高效、务实可行地完成约定的工作。

  2.负责办理项目所需报批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项目开发建设必备的手续。

  3.负责按照经过双方审核确认的工程建设概算费用及工程建设进度,编制资金使用、进度等各项计划,报请甲方批准后作为甲方筹集资金的计划依据。

  4.负责项目各类合同履行的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

  5.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招投标的规定,负责组织勘察、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单位等各项招投标工作。

  6.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和项目总投资等,进行建设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建设程序进行项目的委托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概算和预算,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支付乙方委托管理服务费、销售代理费、品牌使用费等各种费用,每日按拖欠款的0.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约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2.甲方未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及各种合同按时支付各种款项,乙方有权顺延工期,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甲方承担。

  3.需甲方确认的文件,如果在指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或由于甲方要求修改设计图纸等文件等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甲方应承担延期责任。

  4.非乙方原因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开发建设工期延长,投资或其他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如因此致使合同期限延长、乙方工作量增加的,甲方应根据延长的合同时间及增加的工作量增加乙方的委托管理费及各项费用,如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甲方不得有任何干扰项目正常管理、正常运行的行为。

  如发生: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与施工方在内的任何第三方私下进行接触、未经乙方同意参与项目管理或派驻除一名财务人员外的任何人员、未按约定行使保函权利等事项均视为干扰项目正常管理、正常运行的行为,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或部分终止本合同。

  如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2.甲方不得以任何事由欠付、少付乙方或乙方指定机构的委托管理服务费、销售代理费、代建管理及品牌使用费、新动力费用等相关费用。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或乙方指定机构的委托管理服务费、销售代理费、代建管理及品牌使用费、新动力费用等相关费用且在收到乙方警示函后3个工作日内仍不支付或未按约定支付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或部分终止本合同。

  如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3.若因甲方未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及各种合同按时支付各种款项,造成项目不能按计划节点顺利进行,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或部分终止本合同。

  如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4.若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配合乙方完成相关工作,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节点顺利进行,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或部分终止本合同。

  如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 若非乙方原因而被终止委托管理服务,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经济损失报告,甲方应予补偿。

  6.当项目具备竣工结算条件或当项目住宅可售部分销售达到项目全部可售住宅面积95%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如果由于地震、台风、海啸、火灾、水灾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致使任何一方延迟或不能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将上述不可抗力情况及时通知对方,并在此后合理时间内提供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未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亦有权根据与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协商的情况选择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保密

  甲、乙双方应对因订立或履行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保密。

  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法律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合同订立、履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条款约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四条 未尽事项

  合同其他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补充协议与合同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通知

  任何合同项下的通知均须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往对方(需加盖公司印章及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方能生效),并以合同首页载明的地址为对方的地址。

  如一方更改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因未及时通知对方造成的损失,由更改方自行承担。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法定地址: 签约时间: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法定地址: 签约时间:

  扩展阅读:

  房地产企业项目合同的风险管理

  合同管理是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加强内部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

  房地产开发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工程,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面临的合同风险很多,涉及到众多的法律法规,如合同法、物权法、招标投标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

  作为房地产企业,要实现控制经营风险和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就必须对项目开发全过程所涉及的合同进行有效管理。

  本期主要针对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相关合同的管理(包括对合同谈判、签订、履行、完成和总结等一系列行为的监督、检查、纠正、完善的全过程)进行探讨管理。

  通过对项目合同的风险,达到控制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和预防经营风险的目的。

  一、房地产企业项目合同存在的风险

  合同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复杂性,房地产项目合同自身的特陛,使房地产项目合同可能面临下述风险。

  1、履约风险

  (1)合同主体履约能力风险。

  合同主体的履约能力是合同的目的能否顺利实现的保证。

  由于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周期一般较长,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合同主体因各种主客观因素造成履约能力下降或履约不能,如经营管理不善、资金出现问题、施工单位受其他重大安全事故影响等。

  (2)合同条款风险。

  合同是合同主体对某些事项经过协商确定的约定,因此,在合同谈判或签订过程中,合同各方可能出现一些基于信任或妥协让步的条款,对日后合同的顺利履行可能产生不确定性。

  此外,在合同金额、结算依据、时间节点、质量标准、安全等对项目成本影响大的方面,如果在细节上没有注意予以明确,将会存在很大的合同履行隐患。

  (3)补救措施不当风险。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必须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如果未能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导致证据不足或诉讼时效过期等,可能产生败诉的风险。

  2、政策风险

  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之一,受国家政策影响明显,具有较浓的行政色彩。

  如果遇到新的政策出台或者城市规划的调整,容易出现因形势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

  3、市场风险

  房地产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价格的波动和商品供需的变化对房地产的作用直接且巨大,必然会对项目的成本控制、经营效益甚至企业的发展前景产生影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合同条款的设定往往无法回避。

  4、企业管理风险

  由于高层领导不重视、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缺失、存在漏洞或未及时修订、重要管理人员或合同执行人员流动、对合同的监督没有及时到位等使项目合同管理存在一定的风险。

  二、构建有效的项目合同管理体系

  既然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项目过程中,合同风险是必然存在的,那么,如何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就成为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的出发点。

  从项目管理的角度而言,构建有效的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项目合同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1、制度管理

  健全的制度能够使企业在规范化管理中有据可依,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经营风险。

  建立完备的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是其重要内容。

  项目合同管理的制度贯穿项目管理全过程,主要涉及:合同信息收集与传递、合同审批流程与权限、合同签订与执行、合同监督与检查、合同后评价、合同印章管理、合同档案管理等。

  2、流程管理

  (1)权限管理。

  合同的审批必须严格执行项目合同的管理流程,要求分工明确、权责清晰。

  对构成项目成本的全部合同进行分类管理,如投资与土地类合同、设计类合同、工程类合同、营销包装类合同、财务类合同、顾问咨询类合同等,并按不同合同的性质、标的额或重要性进行分级审批,通常的流程是主办人员一部门负责人一分管领导一公司领导,必要时还要由各相关部门特别是法务部门进行会签。

  合同的审批必须遵循严格的权限原则,绝对不允许签订超越权限的合同。

  严禁口头协议和倒签合同。

  (2)合同谈判和签订管理。

  一是合同主体管理。

  必须严格审核合同主体的签约资格、资质、信誉度、经济状况等,是否为独立法人或持有相关授权书,特别是非本地的企业要注意了解其资信情况,是否存在不良记录等,如采用招标形式再进行合同谈判的,招标时要严格设定准入门槛,对相关单位的资质等级进行严格把关。

  二是合同条款管理。

  尽量争取由本企业拟定合同文本。

  一般合同文本由主办部门拟稿,重要合同由主办部门会同法务部门共同拟稿,并请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如企业已形成格式文本,应尽量采用格式文本。

  从合同的谈判阶段就要开始有意识地研究合同条款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严格审查合同中的特殊条款,对其合法性要尽量提请专业人员进行法律审核,避免因条款违法而导致合同无效。

  与合同有关的招投标文件及谈判备忘录等要注意审查与合同文本之间是否存在冲突之处,明确合同解释的优先顺序,同时,该部分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要一并管理存档。

  三是合同用章管理。

  合同章要由专人管理,印章管理人员要严格在批准范围内用印并进行登记。

  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后方可对外签订,非经授权,印章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人签署的合同上用章。

  (3)合同履行和监督管理。

  本阶段的管理主要围绕合同条款内容进行,是全面的、动态的管理。

  合同执行部门要严格根据合同条款来履行合同义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本着谨慎的原则,对各种文件往来要注意有效签收并妥善保管好原件,同时,做好各项记录,如施工中的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支付凭证等,保管好各种相关证据,减少将来处理合同纠纷的可能成本。

  在维护自身权利的过程中,要注意索赔等的诉讼时效。

  (4)合同档案管理。

  合同是确立合同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础文件,在“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框架下,充分有效的证据是赢得诉讼、解决争议的关键所在,完整齐备的合同档案将是解决纠纷的有力证据,因此,合同档案的管理对项目开发的顺利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文件的保管应遵循及时归档、科学分类、完整保管的原则。

  合同文件包括:合同文本、补充协议、各种有效的会议纪要、合同审批表等,应由专人编号保管,各相关部门应保管相关复印件。

  四、人员管理

  项目合同的管理最终要落实到相关人员的责任上。

  因此,要加强对员工的合同管理风险意识的培训。

  第一,房地产企业由于所处行业专业性较强,一般较注重员工的专业技术培训,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很多,因此要加强对员工的合同风险意识教育,特别是与房地产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必须经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

  第二,企业成立专门负责合同管理的人员或部门,各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人员配备和组织架构形成互相制约、层层把关的监督模式,一般情况下,由成本控制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对合同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列入考核目标。

  此外,要重视合同管理人员的流动管理,避免交接脱节造成的失控。

  第三,应充分发挥专业律师在防范项目合同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聘请法律顾问指导企业的项目合同管理。

  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人员,以其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参与项目合同的管理,能够针对性地理顺法律关系,避免失误和漏洞,及时为企业决策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避免潜在的风险。

  总而言之,房地产企业所面临的项目合同的风险是十分巨大的。

  从土地的取得、项目开发的前期准备、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工程质量的控制、工期、造价、竣工验收、结算、贷款、营销推广等,大量的专业性业务对房地产企业提出了很高的管理要求,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发,房地产企业必须重视项目合同的风险管理,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为项目合同的顺利开发和风险控制起到有力的保障作用。

【房地产项目管理合同】相关文章:

房地产项目合同10-01

房地产项目合同03-20

房地产项目合同06-21

房地产项目管理策划书02-05

项目管理的合同09-07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11-24

房地产项目顾问合同09-07

房地产项目居间合同06-20

大型房地产项目合同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