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毕业论文

试析对建立健全从优待警工作机制的思考

时间:2021-01-29 15:03:56 法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试析对建立健全从优待警工作机制的思考

  论文摘要 随着科学发展观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深入贯彻落实,从优待警已经产生出了新的内涵和外延。本文站在以人为本的角度,从建立以人为本的从优待警工作机制的重要性、内容、进路三个方面出发,认为建立以人为本的干警管理体制会产生凝聚、激励、规范、辐射等功能,阐述了以人为本的干警管理体制主要包括人性化的领导方式和管理制度、方法,并提出了以人为本的干警管理体制主要应当建立物质保障机制、多渠道满足干警精神需要。

  论文关键词 从优待警 以人为本 工作机制

  “从优待警”是一个老话题,但近年来的司法改革实践却赋予了它新的含义和要求,“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念凸显出法院管理体制中人的因素越来越重要。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的要求,落实到建立健全从优待警工作机制方面,就是要求我们紧密联系人民法院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不断深化对人民法院工作规律的认识,从以人为本的角度重新审视从优待警问题,进一步研究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笔者正是从这一新的视角出发,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一、建立以人为本为核心的从优待警工作机制的重要性

  人民法院的管理工作应体现以人为本的根本价值取向。从优待警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维护广大干警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不断满足广大干警多方面的需求,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警的潜能,在促进法院目标实现的同时,促进广大干警的全面发展。而以人为本的从优待警机制,就是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和建立对法院干警的管理机制,使这种管理更加顺应和符合以人为本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干警在法院管理中的作用,以最优化地实现法院管理的目标和效能。

  法院管理一旦形成以人为本的干警管理机制,就会产生传统管理方式所不能实现的如下功能:

  (一)凝聚功能

  以人为本的干警管理机制,集中反映了法院广大干警的群体意识,它所包含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工作精神、工作作风,均寄托了广大干警的理想、追求和信念,关系到干警的前途命运。广大干警由此产生的认同感会成为一种粘合剂,从各方面把广大干警团结起来,从而形成一种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激励功能

  以人为本的干警管理机制把促进干警的全面发展作为它的中心内容,它对人的激励不单单是传统管理的外在的推力,而是一种内在的引导,它不是消极被动的满足干警对实现自我价值的心理需求,而是从多方面满足干警的物质文化需求,使干警从内心深处自觉产生为人民司法事业拼搏奉献的效应。这种献身精神和行为准则,可以使广大干警形成强烈的使命感,持久的驱动力,成为干警自我激励的内在动因。

  (三)规范功能

  以人为本的干警管理机制,不仅仅是靠传统管理中的制度,还要靠弥漫的法院文化氛围、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使之形成强大的使个体行为从众化的心理压力和动力,使干警产生适应群体环境的心理和行为共鸣,继而产生行为的自我调节和控制。

  (四)辐射功能

  以人为本的干警管理机制如果成为一种相对成熟而固定的模式,不仅会在法院内部发挥其独特的管理效能,不断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和形象,而且,它还会通过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二、建立以人为本的从优待警机制的内容

  建立以人为本的从优待警机制,主要内容是探索符合以人为本的干警管理机制。

  (一)人性化的领导方式

  一个法院的文化、管理方式往往与这个法院的领导者有着密切的关系,他的思想观念、行为举止、性格特质,深深地影响着这个法院管理方式的构成,也反映了他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领导干部的管理能力和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以科学发展观的精神积极探索和实行人性化的领导方式。这也是适应社会进步、促进干警全面发展的需要。从大多数法院看,自1995年以来,一大批高学历的年轻干警相继充实到法院,使法院干警的年龄和知识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富有朝气的年轻干警是追求平等、公正、个性化、多样化、自主化的群体,他们对法院领导干部、法院管理的认识以及对各种需要的满足,都呈现出与老干警不同的特征。被领导者知识结构的变化,使传统的命令、组织、部署、指挥、控制等领导方式面临着新的挑战,必须做出新的变革。许多干警认为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言传身带、激励鞭策、热情民主”等素质和行为会取得更好的管理效果”。坚持以人为本,就要求领导干部变革领导方式,在不放弃传统的领导方式中的命令、组织、部署、指挥、监督等职能的同时,向为干警的全面发展提供指导、帮助和服务方向转变。人民法院的各级领导干部既是组织者、指挥者、控制者,同时,更是指导者、帮助者、服务者。这种领导方式的转变过程,就是领导干部的世界观和工作角色的逐渐转变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领导干部组织者、指挥者、监督者的角色适当弱化,指导者、帮助者、服务者的角色逐渐强化。实行以人为本的干警管理方式,给领导干部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人民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在法院管理中,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地看待和行使组织赋予的行政职务影响力,把工作重点放在激发干警的使命感、培养干警的才能、发挥干警的潜能上;必须加强自身修养,注重发挥自身的非行政职务影响力。一个富有魅力和威望的领导干部,自然会通过自己的行为紧密地把广大干警团结起来,顺利实现法院管理的目标。反之,就会人心涣散,就谈不上有效地管理。领导干部的魅力和威望并不单纯取决于它的行政职务影响力,而是取决于它的人格品德、思想修养、知识经验、胆略才干、正直公平、率先垂范等非职务影响力。这也为新时期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建设赋予了新的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人性化的管理制度和方法

  坚持以人为本的干警管理机制,就要求法院的管理制度、方法和手段都应建立在顺应人性、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上。

  1.积极探索人性化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管理的有效性不可或缺的要素,它的特点就是它的刚性,即不可违背性,违背了,就要受到惩罚。在法院队伍现有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平条件下,法院管理不可能舍弃刚性管理,管理制度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