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毕业论文

浅析高等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论文

时间:2021-03-09 15:32:56 法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浅析高等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论文

  一、高等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

浅析高等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论文

  (一)法律职业教育的缺失

  法治文明的发展需要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的完备,更需要优秀的法律职业群体。法律职业群体的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法治水平。这种法律职业群体的职业水平并不是凭空而来的,它的形成离不开法学教育的培养和训练。从现阶段高等法学本科教育的招生人数以及课程设置来看,法学教育层次是大众的通才性教育。现阶段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招生规模呈不断的扩大趋势,招收生源的素质参差不齐,进入法学专业学习的本、专科生由于刚接触法律,所以在高等院校的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上,设置若干法学基础课程,在几年的法学课程的学习中,学生们也只是对各个法律部门有所熟悉,而没有达到精通某一专门法学学科的程度,因此高等院校的'法学教育仍然停留在大众教育的层面,尚未达到精英教育或卓越人才的教育。很多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在大学毕业后仍然无法撰写法律文书。这导致了相当一部分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无法适应社会的需要。

  (二)师资力量投入的不足

  首先,现阶段高等院校招收的教师虽然都具备较高的学历,但是司法实践的能力不足,因此在课堂法学知识的传授上只能以理论知识为主,而实践性的知识传授不足,这也直接导致了法学专业学生司法实践能力的缺失;其次,高校职称评定的模式,导致多数老师将大多数的经历投入到了科研当中,而忽视了教学精力的投入,课堂气氛不活跃,无法调动学生对法学知识学习的积极性,使得课堂的教学效果没有预期的理想。

  (三)教学方式和方法上存在缺陷

  法学教育应该是理论知识传授和司法实践能力的培养的复合型教育,但是,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的教学方式多是以课堂讲授式为主,重视正规化的理论教育和法律知识的系统教授。这种模式下培养的法律专业的学生能够掌握较为系统的法律基础知识和理论思维能力,但是却忽视学生创造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致使学生缺乏实际运用法律以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能力,走出校门后,无法胜任法律职业。法律知识是人类法律思想的凝结,是法律思维、法律推理的出发点,因此,传授法律知识仍是未来法学教育的一大功能。但未来的法学教育更要关注学生创造性法律思维与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使学生掌握法律推理技巧,形成独立学习和探索的能力和敢于创造、善于创造的品质。近年来,尽管有一些法律院校意识到这一点,也进行了一些改革,但从整体上看,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仍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二、高等法学教育完善对策

  (一)重视法律职业教育

  在现阶段高等院校法学本科教育一跃成为精英教育并不现实,因此在保持大学通识性教育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提高学生法学思维能力的课程和教学方法,使大学本科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的差距缩短;在法学专业的学制上可以探索更长时间的学制,如6年的学制,前四年为法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阶段,后两年为法学知识的应用、实践学习阶段,这样的学制的安排更有利于法律职业教育的开展。

  (二)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法学教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学教师的优劣直接决定了法学专业学生素质的高低。这就要求法学教师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并且具备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这就需要高校应建立严格的法学教师录用考核制度。在录用教师时,严格把好关,尽量多筛选优秀法律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建立法官、检察官和法学教师职业互换的渠道,更多的吸收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律人才。

  (三)改进教学方式和方法在教学方法上,传统的教学方法以讲授为主,这种教学方法只是让学生学习到了法学的理论知识,但是法学更重要的在于实践,光学会理论知识,却无法处理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是传统的讲授法的一大弊端。因此在教学方法上,我们除了传统的讲授法之外,应该讲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教学模式和手段加入到法律教学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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