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

物业致业主的公开信

时间:2020-09-18 08:52:47 公开信 我要投稿

物业致业主的公开信

  引导语:公开信的内容一般涉及比较重大的问题,具有普遍的指导作用、教育作用和宣传作用。下面小编将分享关于物业致业主的公开信,欢迎阅读!

  物业致业主的公开信【1】

  本社区从今年2月份封闭管理后,院区所有车辆均暂停放小区内地面,从3月以来,随着业主装修进驻后,院区车辆已超过地面固定停车位负荷,所有小区通道均被车辆占用,因为地下车库一直未交付使用,所以物业公司为方便业主暂未清理地面停放车辆。

  小区内道路仅4.5米,车辆停放不仅占用社区消防通道,而且防碍行人安全,特别是老人和孩子,车辆刮蹭事件每天都在发生,并且每日多达十几起,为了抢占停车位,有业主车辆车胎一天多次被扎,物业公司疲于处理此类事件.业主怨声载道,这是有目共睹的问题.

  今年7月,为安全迎接奥运,消防局在本小区检查工作发现小区消防因车辆占用小区通道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责令物业公司限期整改。

  物业公司顶住各方压力力求为业主提供方便,物业公司也深深知道开发公司提出的20年租期的唯一方案业主无法选择,我们也一直积极在和开发商沟通。

  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消防局再次提出整改的必要。

  无奈之下,物业公司必须做出决择,即:按照消防局要求清理地面停车位。

  我们相信开发商会体谅业主的`难处,多给我们几种选择方案。

  我们正在积极不断地协调此项工作,确信近期会有结果.为保证社区环境和安全,请各位业主配合我们的工作。

  在车辆治理实施的三天当中,物业公司努力做好各方解释和沟通工作,但仍有个别业主强行驶入,更有甚者恶意损坏门岗拦杆,损毁物业公司警示通告,甚至动手殴打物业管理人员,对此我们深表遗憾.社区的安全要靠社区全体业主共同营造,共同维护.

  在此,我们向支持和理解我们工作的大多数业主表示诚挚的谢意!

  物业致业主的公开信【2】

  业主朋友们:

  11月27日有业主联名向居委会递交了公开信,指责百祥园小区业委会不作为,同时质疑业委会的合法性,要求推翻、改选本届业委会。

  我业委会成员认为在合法性问题未明确之前,业委会与联名业主见面无沟通的基础。

  从避免无谓争执方面考虑,业委会成员决定暂不与联名业主接触。

  后经居委会多次做工作,并向联名业主出示相关档案资料,对业委会合法性有关问题作出明确答复。

  联名业主仍继续要求与业委会成员见面,故我业委会认为,此即表示联名业主对本届业委会的合法性问题不再持有异议,于是决定放下个人的委曲与顾虑,调整个人工作安排分两次与联名业主见面。

  一、在与联名业主代表充分交流后,我业委会成员最终形成统一意见,现向全体业主公开表明本届业委会对于此事的态度:

  (一)业委会全体成员私德澄清:本届业委会七名成员,在选举为业委会委员之前无任何利益往来,全体业委会成员与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任何成员都无亲朋之关系及利益方面的交集,在接受业主大会决议执行业委会职能期间纯粹是无偿为全体业主服务,未与物管公司及居委会有一分钱的钱物收受及利益输送,愿接受任何单位与个人的合法调查和监督。

  (二)业委会的作为澄清:本届业委会秉承服务公众的宗旨,认真履行自身职能,围绕主线,抓住根本,2015年度主动申报扬州市老小区改造工程,同时向邗江区政府住建部门反映情况,寻求支持,争取到小区建筑设施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百祥园内路灯维修和道路的养护。

  强化对物管公司的监督与沟通,督促其在小区内投药驱鼠灭蝇,搞好小区卫生与绿化,调解业主间、业主与物业间的矛盾纠纷,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为此委员们花费了很大精力,牺牲了很多个人时间。

  其工作决不止体现在几次会议记录当中,更多地体现在与业主、物业、居委会、街道住建办、房管局等单位的汇报、交流与奔走中,凡是事关其中的业主都可为证,业委会成员不是追名逐利的政客,没有利益驱动,不会对所做的事情大肆宣传、件件标榜,但决非联名业主所认为的不作为。

  (三)对联名业主致居委会公开信的看法:公开信首先要求调查业委会的合法性;继而在尚未明确业委会选举的不合法的情况下,要求居委会罔顾法律规定的程序擅自重选业委会,这明显有悖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法治精神;随后公开信中又要求物业公司不得进行收费调价。

  然调价与否要依照相关物价文件而定,解释权在物价局,非业委会能决定;最后行文者竟无视相关组织回复程序,自行给居委会强定回复时间,并宣称要保留采取下一步行动的权利,形同最后通谍,戾气逼人。

  纵观全文,全体业委会成员认为:此公开信行文逻辑混乱,问题罗列简单堆砌,不对所列问题内涵外延进行清理和归纳,通篇听凭主观臆断、信口雌黄,上文所提问题,下文无对应问题提出的调查、追究以及整改等方面的内容。

  该公开信严重缺乏质疑者应持有的严谨态度。

  故全体业委会成员友情提醒联名业主,若真对小区有意见和建议,请:问题要明确、证据要确凿、逻辑要清晰、要求要对应、法规要熟读、依据要规范。

  二、就联名业主表达诉求所采取方式方法的商榷。

  以联名业主到贾桥居委会,要与业委会成员会面一事为例;业委会工作乃无偿服务,无须24小时待命,强邀会面,不近人情。

  在居委会表示可以转达问题的情况下,联名业主却仍然强行索要联系电话,且29名联名业主中本就有与业委会成员联系过的人,根本无需居委会提供,但联名业主仍逼迫居委会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动机为何?令人不解。

  对居委会斡旋解释自我定性,四处投诉告状,意图威压居委会按其意愿行事。

  业委会在此有一倡议,若小区业主观察到与我们小区相同条件的小区物业管理有可借鉴之处,以及小区管理服务方面行之有效的方法,可向业委会提出建议。

【物业致业主的公开信】相关文章:

物业致业主的公开信09-07

物业致业主的一封公开信07-17

致业主的公开信01-01

致业主的公开信07-13

致全体业主小区物业管理公开信06-09

物业致小区业主公开信-公开信范文06-17

致业主公开信10-12

致业主的公开信范文03-16

致全体业主的公开信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