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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赣州全市参加考研招生考试考生公开信

时间:2021-02-13 18:11:22 公开信 我要投稿

致赣州全市参加考研招生考试考生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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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赣州全市参加考研招生考试考生公开信

  各位考生朋友:

  大家好!学习辛苦了!欢迎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方式,是国家教育选拔考试。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是教育公平原则的集中体现,严明考试纪律、共创良好的考试环境是广大考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今年全市所有考点、考场都建立了电子监控系统,配备了手机信号屏蔽仪,作弊克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安检设备等反作弊高科技设备。考生入场前由监考教师用金属探测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逐一对考生进行检查,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一举一动都将通过电子监控系统全程监控、录像,考试结束后还将组织人员对每个考场的视频录像进行回放,考场视频录像回放审查中认定的违规行为,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认定并作出处理决定。同时,考场外还增派了考风考纪督察员,监考教师所监考场由考前临时抽签确定,考试防范十分严密,任何形式的违规是徒劳的,代价是惨重的。

  为此,提醒广大考生特别注意:

  1、手机等电子设备和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切勿携带入场。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视为作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别的考生参加考试的。”请考生切记不要携带任何电子通讯、接收、传送、拍照、扫描、存储、录放设备及其它考试规定外物品入场考试,已携带的要上交给监考教师,避免因习惯带在身上而造成无意违规。

  2、不要轻信所谓的“试题”或“答案”。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不法之徒借考试之机实施诈骗,妄称“考前能够搞到试题”,兜售所谓的“试题”或“答案”;也有的通过调频发射设备,利用黄豆大小隐蔽的接收装置,或通过手机、QQ、飞信群发,传播网上虚假信息,骗取考生钱财。提醒考生不要轻信这些骗人的谣言和伎俩,以免追悔莫及。考生一旦发现此类问题,请及时向教育部门举报(电话:0797—8215809)。

  3、诚信参加考试,遵守考试纪律。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考试作弊己成为人人唾弃的可耻行为。按照规定,报考时每个考生都己签署了《诚信考试承诺书》。“君子一诺,重于泰山”,希望考生端正考风考纪,摒弃一切侥幸心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舞弊行为,不冒名顶替,不夹带抄袭,不将试卷及答题纸带出考场,否则,一经发现将按照教育部33号令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

  4、注意饮食起居,带齐考试用品。

  请考生注意考试期间的天气情况及饮食、交通安全,备考期间保持充足的睡眠,保证饮食营养,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按时入场参加考试;同时,提醒考生带好准考证、身份证及考试相关用品,以免影响考试。

  祝愿各位考生考出优异成绩!

  赣州市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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