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

致物业公司的公开信

时间:2020-12-02 12:02:06 公开信 我要投稿

致物业公司的公开信

  导语:因为一些事宜,要写公开信给物业公司,那么致物业公司的公开信怎么写?下面YJBYS小编为您推荐致物业公司的公开信范文,欢迎阅读!

致物业公司的公开信

  【致物业公司的公开信】

  尊敬的各位邻居、物业公司的领导:

  大家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三、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我们小区景区、公共道路、公共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在没有得到业主同意或者大多数业主知情的前提下,改变小区公共道路、公共设施是违法行为,目前小区道路障碍种类琳琅满目,材质有金属的、石头的、塑料的;形态上有废旧自行车、电动车、栏杆、石墩;形势上有便于移动的和固定的,希望物业公司的领导及时将小区道路和设施恢复原貌。当然您们会很为我们着想:“是为了我们的公共安全,防患火灾”等,这个问题设立所谓“消防通道”就解决了吗?我们从小就知道一条消防管道有多长,而且还可以不断加长,消防车有多宽,您在路面设置路障美其名曰:“消防通道”,难道把路面变窄,紧急情况下就可使消防车尽早通过了吗?背后隐藏着什么目的?如果真的以人为本,那么请做好在楼道内堆放物品的业主的工作等,这样会大大减少火灾危害,增加逃生机率。

  既然业主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公共事宜,所以物业公司可以收取路面车位的停车费用,并不等于物业可以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业主缴纳路面车位费用。当然,对于规划内车位、车库;业主通过租用路面车位,委托物业公司预留车位的,物业公司有权收费。其他车主要给予配合和支持,不要将车停放在他人车位或者堵路。

  作为社会一员当然知道都是为了生活,但是为了多赚停车费就搞出各种花头是不是不妥,有心思没用到正当工作上的嫌疑。对于业主聘请物业为我们服务,当然要支付相应的费用,我们可以算一算物业公司每年拿到的物业费和规划车库、车位停车费已经不少,为什么还紧盯路面停车位的费用?业主的朋友来家里走动,停车时保安都没有好脸色,答案就写在物业人员的脸上:“怎么没有车位?我们的车位都是收费的,没钱就不要停车”,于是只有自己偷偷找车位了事,停好后还担心物业发现会不会怎样。

  一件事可以看到一个人的内心,一件事同样可以想到一个公司的信誉和品质,不要让业主失望。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和谐温馨的小区生活!

  预祝:各位邻居和物业的同志们圣诞快乐、生活美满、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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