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

创卫一封公开信

时间:2020-12-22 13:16:08 公开信 我要投稿

创卫一封公开信

  创建国家卫生镇,打造魅力杨汛桥

  杨汛桥镇创卫办致广大镇民的一封公开信

  镇民朋友:

  杨汛桥镇是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美好家园,把杨汛桥打造成洁净、有序、宜居的小城镇是每个杨汛桥人的梦想。创建国家卫生镇是一项让环境更优美、道路更整洁、人民更健康、社会更和谐的民生工程,每位镇民都有责任和义务支持并参与其中,助力加快实施产城融合、村城融合、水城融合、人城融合,全力推进第三次创业。为此,我们向广大镇民朋友发出倡议:

  一、从我做起,养成良好习惯。

  要提高卫生意识,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不乱扔杂物,不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停车辆,不乱贴乱画,不随地大小便。工作和生活场所要保持干净、整洁,垃圾要投入指定密闭容器,居民楼道要定期清扫,不留卫生死角。要尽好公民职责,争当创卫先锋。

  二、遵守公德,维护镇容整洁。

  要保持沿街地面干净、门窗墙面美观、弄堂屋后整洁,不占道经营,不乱搭乱挂,不乱泼乱倒,不乱堆乱放。要自觉遵守停车秩序,维护公共绿化。要爱护公共设施,不破坏垃圾容器,不损坏公厕设备。要做守法商户,当文明市民。

  三、摒弃陋习,倡导健康生活。

  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饮食观念,不在无卫生保障的街头摊点就餐,坚决抵制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要学习健康知识,讲究个人卫生,注重体育锻炼,遵守禁烟规定,养成健康生活习惯。

  四、全民行动,支持创卫工作。

  要积极参加本单位、本村(居)的创卫活动,经常性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要勇当创卫监督员,主动劝阻破坏城镇环境、损害市政设施的行为,积极监督举报脏、乱、差问题,切实维护城镇环境卫生,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创卫”的良好氛围。

  朋友们,创建国家卫生镇的号角已经吹响,您的每一份努力,都将会推动创卫工作更进一步;您的.每一份辛劳,都在为实现创卫目标贡献力量,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心合力,齐抓共管,为营造干净整洁、宜居宜闲的魅力杨汛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人人有责,优美环境家家受益!为更好促进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弥勒市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管执法等部门正对市区内的道路交通秩序进行全方位、大力度的综合治理,请您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倡导文明交通,行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有关要求如下:

  一、机动车秩序。

  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严禁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遮挡或污损号牌,严禁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严禁驾驶拼装或者报废的机动车;严禁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严禁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严禁低速载货汽车及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规入城、违法载人。

  积极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文明使用车灯、文明使用喇叭等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等交通陋习;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强行借道超车、闯信号灯、追逐竞驶等危险驾驶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未申领机动车号牌的不得上路行驶。

  二、非机动车秩序。

  电动车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未设非机动车道的路段靠右侧行驶,不得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随意横穿道路,不得加装遮阳伞具,不得乱停乱放,不得超员载人;在路口处红灯亮时应当停在停车线以外,不得越线停车、不得闯红灯。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停放车辆。中小学生骑行自行车不得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玩耍,不得多车并排行驶。

  三、公交秩序。

  出租车、公交车是城市交通文明的窗口,是城市交通文明的示范者、带动者,在此呼吁倡导全体驾驶人以城市主人翁的态度服从管理、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礼貌待客、热情服务,展示行业文明形象,不得随意在路口掉头、停车上下客,不得在拥挤路段加赛抢行,不得在站外停靠车辆候客,让出租车、公交车成为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和文明的窗口。

  四、行人秩序。

  行人应在人行道上行走,不得在车行道内行走、不得随意横穿道路,不翻越交通隔离栏;在路口处红灯亮时应当停在斑马线两端, 不得闯红灯,绿灯亮时应走斑马线。家长领孩子上街,要以身作则、示范教育,教育引导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走路过街习惯,文明参与交通。

  五、停车秩序。

  市区道路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除临时停车泊位外禁止停放一切车辆。汽车要停在汽车停车位,摩托车、电动车要停在摩托车停车位。车辆停放时,要服从管理员的指挥,应按顺行方向停在停车泊位内,严禁并排停放、斜向、逆向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六、道路秩序。

  道路是公共资源,未经许可,任何人、任何商铺不得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占道堆放杂物,不得损毁道路交通标线标志和交通信号设施,不得用废弃物件圈占道路资源、停车泊位资源占为己有,不得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抛洒路面污染道路环境卫生。

  摒弃交通陋习,支持家乡创卫,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此致!

  弥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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