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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公开信

时间:2021-01-02 16:04:21 公开信 我要投稿

市民公开信

  西宁文明委致市民公开信【1】

  市民朋友们:

  美丽夏都,“四城联创”战袍未解,文明城市创建又踏征程。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吹响了向全国文明城市进军的号角。

  这是全市人民为创造美好生活的豪迈起步,这是全市人民发扬“包容诚信,务实创新”的西宁精神,走向文明与和谐的伟大实践,更是全市人民弘扬“人一之,我十之”实干精神,推动西宁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共同托起城市文明的奋进宣言。

  我们已步入文明、和谐、奋进的时代。

  时代呼唤西宁进步,人民向往西宁文明。

  让城市因文明而发展,让社会因文明而和谐,让生活因文明而美好,这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期待。

  这些年,我们一起动手,共同参与文明富裕和谐新西宁建设,我们的城市变得越来越繁荣、美丽、和谐。

  但是,现实告诉我们,在我们身边存在着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闯红灯、随便翻越护栏、乱穿马路等秩序意识不强问题,存在着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践踏绿地、乱涂乱画、破坏公物、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等公德意识缺乏问题,存在着公益关爱意识、礼貌与尊重他人意识、诚信意识和公共服务意识不够的问题。

  这些社会生活中不和谐、不文明、不协调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们西宁人文明形象的塑造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

  城市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

  创建文明城市是人民群众为自己创造美好生活的伟大创举。

  市民群众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主体,没有市民的参与,就没有城市的文明。

  无论是在西宁工作、学习、生活的人,还是在西宁投资、创业、经商和谋求事业发展的人,都是我们西宁的市民。

  西宁这块土地养育着我们,支撑着我们事业的发展和人生价值的实现。

  参与西宁文明城市创建是历史和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共建共享是每一个西宁市民的义务和权利。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我们大家进一步发扬集体主义精神,树立全局观念,强化公民意识,激发“爱我家园、建我西宁”的高尚情怀;需要我们传承历史文明,弘扬先进文化,建设富有西宁特色的现代城市文明;需要我们大家继续保持昂扬向上、务实奋进的精神状态。

  继续发扬西宁人“知难而进、矢志不渝”的进取精神,继续传承西宁人“笃实敦厚、勤劳踏实”的优秀品质,在各自岗位上献出自己的智慧,尽到自己的'责任,积极参与到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窗口等各类文明创建活动中,努力向全社会展示行业、单位、窗口和个人文明进取的形象,共同为西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功立业。

  文明在于细节,进步在于积累。

  文明的社会风尚形成需要我们共同做文明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城市文明需要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指导规范我们行为的指南,让我们知荣辱、明是非、辨善恶、分美丑、识真假。

  文明和谐的城市需要我们讲礼仪、知荣辱,礼仪是人类共同相处的钥匙,讲礼仪则家庭和睦,讲礼仪则事业成功,讲礼仪则社会安宁,让我们把西宁塑造成礼仪之城。

  文明的城市需要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现代文明的基石,让我们做诚实守信的西宁人。

  文明的城市需要弘扬人文精神,知书才能达理,让我们多读书、多学习,涵养人文气息,努力打造学习型城市。

  文明的城市需要我们行为文明,城市是一个大家庭,让我们在社会公共领域自觉树立公共意识,主动用公共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遵守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习惯,自觉抵制不文明、不道德陋习,共同维护城市的整洁、和谐与文明。

  文明的城市需要良好的法制环境,让我们学法、知法、明法、守法,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

  文明的城市需要公共环境的和谐,公共设施的完好与否,能够反映一座城市的公共环境,能够折射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费用都来自大家辛勤劳动,让我们共同谴责、共同防止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

  在文明的天平上,小事即大事,小事不成,大事必败。

  让我们共同投身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积极培育文明精神,大力提升文明素质,自觉养成文明行为,努力弘扬文明新风,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岗位做一个好职工,在家庭中做一个好成员,让文明新风洋溢古城西宁。

  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城市。

  创文明城、做文明人,我们义不容辞。

  您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我们离文明更近一步;您的每一份辛劳,都会为城市增光添彩。

  让我们继续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众志成城,攻坚克难,用我们的智慧、激情和辛勤汗水浇灌出绚丽多彩的文明之花,使西宁早日步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XX年5月18日

  致市民公开信【2】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一个时期来,十堰城区违法用地、违法开山、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三违”)在局部区域呈现蔓延的态势,对十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提升造成严重影响,社会各界反响强烈,广大市民深恶痛绝。

  为有效根治“三违”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对“三违”问题开展集中治理。

  为使您了解市委、市政府决策,积极参与到“三违”治理工作中来,特致市民公开信。

  一、“三违”的危害性及治理工作的紧迫性

  十堰“三违”问题虽属局部,但已具有一定规模,直接威胁到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破坏城市生态环境,浪费资源,影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秩序及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影响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

  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三违”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和治理“三违”的紧迫性,充分理解市委、市政府决策的正确性,坚决支持、积极配合“三违”治理工作。

  2008年1月1日,新的《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后,全国大部分城市先后掀起了治违风暴、治违革命和治违专项行动,我省武汉、襄阳、荆门、仙桃等地治违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治理效果,探索和创造了大量行之有效成功的经验。

  治理“三违”直接关系到建设法治十堰,推进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刻不容缓。

  二、治理“三违”的范围、要求

  十堰城区范围内各类违反土地(林地)、开山管理、规划建设管理、房地产、工商税收等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均属此次清查处理的对象。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三违”治理工作分宣传发动、清理摸底、自查自纠、检查认定、集中处置、建章立制、总结验收七个阶段,坚持按照“三先三后”(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负面影响较大的问题,后全面推开;

  先治理必须拆除的违法项目,后治理通过处理后可补办有关手续的违法项目;先治理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的违法违规行为,后治理一般群众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八要”(思想要统一,信心要坚定,步调要一致,责任要明确,行动要迅速,推进要坚决,处理要果断,新规要建立),半年见成效,一年完成首批治理工作。

  涉及“三违”单位、个人主动申报接受处理纠正违法行为,视态度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切阻碍“三违”治理者,坚决依法处理;一切懈怠“三违”治理工作者,坚决追究;一切接受“三违”关联单位、关联人吃请和礼品、礼金、购物卡券,为其说情、掩盖、包庇、造假者,坚决依法依纪查处;对领导不力、查禁不力、推进不力等消极怠慢行为实行问责。

  三、“三违”治理需要你的参与支持及配合

  市三违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动员和号召广大市民:

  自觉开展自查自纠。

  营造良好的城市用地和建设管理秩序,是全体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全体市民要强化主人翁责任意识,确保本人无擅自开山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对已发生的“三违”问题自觉进行改正,并配合组织处理。

  积极参与和配合“三违”治理活动。

  “三违”治理工作需要人人参与,我们要牢固树立“把城市当家管,把工作当家事,把城市当家园”的理念,以实际行动关爱我们的共同家园。

  希望全体市民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参与“三违”治理工作。

  如果您身边存在“三违”现象和行为,请向市三违治理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81XXXX;86XXXXXX),让我们携手并肩,为取得全市“三违”治理工作的全面胜利而共同努力。

  十堰市三违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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