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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给市民的一封信

时间:2020-11-07 14:10:09 公开信 我要投稿

2017年春节给市民的一封信

  导语:春节是一个美好的节日,美好的节日需要美丽的环境。下面是应届毕业生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春节给市民的一封信,希望能够给你带来帮助!

2017年春节给市民的一封信

  春节给市民的一封信【一】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金猴献礼家家顺利,玉燕嬉春九州铺锦。鸡年春节即将来临,在这辞旧迎新时刻,利川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全体干部职工给你们拜个早年,祝你们合家欢乐、福寿安康、万事如意!

  在即将过去的一年里,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家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全市各级组织、各个部门和广大市民朋友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去年全州城市管理工作考核中取得了全州第一的好成绩,成绩的取得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

  辞旧迎新和亲朋好友相聚时刻,我们的城市将显得热闹而拥挤。为了让广大市民朋友过一个欢乐、祥和猴年春节,保持城市洁净畅通、构建宁静和谐利川,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们广大城管干部无上的光荣!为此,从现在开始,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将认真履行我们神圣而光荣的管理职责,也敬请城区广大商户和市民朋友共同遵守、积极配合。

  一、禁止占道经营。请城区主次街道两侧有固定经营门面的商户,自觉将商品、广告招牌、器具或杂物摆放在卷闸门以内,确保人行道畅通。无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人员请自觉进入市场或到指定地点经营,禁止一切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经营或沿街叫买叫卖行为。

  二、禁止各类车辆乱停乱放。三轮车、摩托车、自行车及其他机动车请到指定地点有序停放整齐,保障车辆行人通行秩序。

  三、禁止占用主次街道及其他公共场地举办开业庆典、打折促销等占道宣传活动,以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引发交通事故或踩踏的事件。

  四、请主次街道两侧经营业主按照“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文明、包安全)要求,自觉做到不出店占道经营、不随意倾倒堆放垃圾,不在行道树及公用设施上悬挂拖把及物品,不损害绿化苗木,不损坏市政环卫公用设施,维护市容环境整洁。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公共秩序,过街道请走斑马线,不随地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大声喧哗吵闹,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利川人。

  市民朋友们:美好的生活靠我们大家创造,美好的环境靠我们大家维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维护我们的城市环境,为努力建设“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畅通有序、宁静祥和、宜居宜旅”的新利川而做出自己应有贡献。同时,也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并进行监督。

  应届毕业生网

  1月XX日

  春节给市民的一封信【二】

  尊敬的市民朋友:

  春节将至,为了让广大市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佳节,城区政府向全区人民发放《致市民一封信》,提醒中春节禁放烟花爆竹。

  信中指出,每逢喜庆佳节,人们喜欢燃放烟花爆竹来增添节日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之后,硝烟弥漫,纸屑、灰尘及有害气体严重影响了市民的生活环境。同时,由于燃放烟花爆竹而引起的火灾事故、伤亡事故屡见不鲜。2011年春节,全国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人身伤亡事故1626起,造成11人死亡、1808人受伤。

  1998年,市政府出台了《汕尾市市区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严禁在市区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该《规定》实施十多年来,污染、噪音、纠纷、伤亡等情况大大减少,市容市貌改观了,空气质量提高了,城市环境优美了,这是广大市民共同维护的成果。

  为了做好今年禁止在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严格执行市政府“禁炮”的有关规定,去年,城区政府成立了由**、工商、安监、消防、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的“禁炮”专门机构,将对在市区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照《治安处罚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追究责任。同时,发放《致市民一封信》,希望广大市民进一步提高禁放烟花爆竹的自觉性,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告别陋习,以免造成伤害和带来污染,为创建安全、文明、祥和的城市环境,共同遵守禁止在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应届毕业生网

  1月XX日

  春节给市民的一封信【三】

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流传一千多年的传统文化习俗,人们在个人生活的重大事件中都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习惯,其目的无非就是热烈、热闹,祈求吉利、平安;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也同样存在污染环境、危及安全、浪费钱财的问题,为此,我市经第五界人大常委会决定,从2000年1月1日在市城区界定范围内实行了禁鞭。在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城区界定范围内的禁鞭工作成效明显。我市也曾在界定范围内尝试过在春节等重大节庆期间实行“禁改限”,但部分市民错误的认为“禁改限”就是全面放开,更有个别市民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通告》于不顾,在城区界定范围内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还有个别市民显富摆阔、相互攀比,燃放的数量越来越多,档次越来越高,烟花阵阵,弥漫着漫天烟雾;鞭炮声声,留下的是遍地垃圾;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几多钱财化做一堆纸屑,我市的禁鞭工作陷入了“禁而不止”、“限而无序”状态中,城市环境受到污染,居民生活受到影响,公共安全和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广大市民反响十分强烈。

  为保护绝大多数市民的根本利益,顺利推进“六城同创”、“洁畅安宁”工程,还利川安全、宁静、和谐的城市环境,去年11月26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界定市城区禁鞭范围的决定》;市政府于1月10日再次颁布了《关于在市城区重新界定范围内禁止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自1月1日起在市城区重新界定范围内禁止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在界定范围内无论在节庆期间还是平常日子,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安机关许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认真贯彻实施市政府《通告》,特向大家提出如下要求:

  一、希望你认真学习并自学遵守《通告》规定,在市城区界定范围内不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希望你做好父母、亲友、邻居、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规劝和说服教育工作,动员他们在禁鞭区内不得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三、举报。公安机关对举报属实的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

  四、对违反《通告》规定、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各位市民,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齐心协力,做好市城区界定范围内的禁鞭工作,共同为营造洁净、安宁、和谐的城市环境而努力!

  利川是我家,洁净靠大家;利川是我家,美丽靠大家;利川是我家,安宁靠大家;利川是我家,和谐靠大家!

  谢谢你的参与!

  应届毕业生网

  1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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