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毕业论文

工商烟草联合监管卷烟市场

时间:2021-02-01 09:33:04 工商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工商烟草联合监管卷烟市场

  工商烟草联合监管卷烟市场

工商烟草联合监管卷烟市场

  摘要:近年来,我局按照上级有关专卖管理的工作要求,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工作方针,保持了对辖区市场卷烟打假、市场监管的高压管理态势,通过强化宣传,规范管理,卷烟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得到了一定的遏制,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但由于受利益的驱动,少数卷烟零售户仍然不顾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经营假冒卷烟、私运烟、无证经营卷烟等行为,且卷烟违法经营行为日趋隐秘,手段不断翻新,网络化、团伙化的特征不断显现,查处难度不断加大。

  关键词:烟草 联合执法

  长期以来,清新烟草、工商部门肩负着对辖区各自职能管理的重任,虽然职责不同,但工作的目标一致,都是为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由于法律赋予专卖管理的职能所限,专卖执法过程中涉及到难与处理的问题往往依靠工商部门的支持配合。

  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工商、烟草在卷烟市场管理方面建立和保持了长期的紧密合作关系,联合监管市场工作得到了工商部门长期以来大力的支持和配合,以自然形成了一种有需要协助时能及时相互支持的合作关系,并在工作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中山市工商、烟草部门联合监管卷烟市场的经验和做法,给专卖市场管理提供了一个更好的学习和借鉴的平台,各项联合监督机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为联合监管市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建立联合监管机制,促进工作规范运行

  为完善卷烟市场联合监管执法工作机制,我局积极协调工商部门就如何开展我县联合监管卷烟市场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探讨,根据中山市工商、烟草部门联合监管卷烟市场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区联合监管的实际情况,为充分发挥好联合监管市场的效果,我局先后与工商部门制定了《烟草、工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烟草、工商部门案件移交制度》、《烟草、工商交流制度》等文件和管理制度,确保卷烟市场联合监管工作规范运行。

  二、明确巡查工作重点,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打击卷烟售假,清理无证经营行为是联合执法的.工作重点,也是专卖市场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根据全区卷烟零售户多、外来人口多、消费能力较强、地域分布散的特点,卷烟市场违法违规经营以卷烟大户、潮汕、福建籍人员为主的规律。

  在认真总结以往联合巡查的好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我局积极探寻卷烟市场联合管理有效方法,调整了联合监管方式和检查的频率,在联合监管方式上从原来的单一以专卖办牵头协调与工商局经检大队联合监管市场为主的方式向以各稽查中队为主与各基层工商所联合监管市场的转变。

  在检查的频率上从原来的根据市场需要不定期开展联合巡查向各中队每星期定期1次以上轮流联合各乡镇工商所对市场进行不间断巡查管理,并以制度的形式加以保障实施,确保了每个乡镇每月有一次以上的联合巡查行动,提高了对市场监管的覆盖面和监管市场的影响力,增强了对市场的巡查效果。

  三、加强涉烟案件移送,从重打击违法行为

  多年来,我区烟草、工商在案件移送方面每年都不同程度地有所开展,以往的案件移送,主要是以零售户销售假烟情节较重,认识态度较差的案件进行移送(主要是现场移送)为主,其他一般售假案件均由专卖办根据烟草法相关规定自行处理,移送工商的案件虽然数量不多,但打下了烟草、工商开展案件移送工作的基础。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区卷烟市场不同程度地受到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的冲击,特别是部分卷烟大户、潮汕、福建籍人员,以营利为目的,违法经营假冒卷烟行为,无证经营行为在城乡结合部、开发区等地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扰乱了我区正常的卷烟经营秩序,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及时制定了应对措施,实施对卷烟大户、潮汕、福建籍户进行重点的打击。

  如何从严从重严惩违法当事人,达到有效打击的目的,涉烟案件的移送工作就成为烟草专卖管理的工作重点,自2010年省局首次提出移送工商部门案件纳入考核指标后,我局及时与工商部门建立了《涉烟案件移送卷烟办法》,充分发挥工商部门执法能力强、处罚力度大的优势。

  四、加强市场基础建设,取缔无证经营行为

  无证经营卷烟行为,原因多样、点多面广,由于其进货渠道复杂,商品的质量一直是群众投诉的热点,也是专卖管理的难点,如果单靠专卖管理人员的日常教育,难以达到控制和根治的目的,震慑力有限。

  为此,我局在强化守法经营宣传教育的前提下,按照烟草专卖法的有关规定和合理布局的工作,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无证经营户积极引导其办理专卖许可证守法经营,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无证经营户责令其停止经营卷烟业务,并做好相关的政策解释工作,同时,定期通报工商部门加以监管。

  在此基础上,我局有针对性地坚持联合工商部门开展定期的清理整顿行动,借助当地工商部门的力量,采取现场警告、发预警通知书或行政处罚等形式进行劝诫或查处工作,起到了有效治理目的。

  五、强化信息互通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效力

  为进一步加强烟草、工商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资源共享,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县卷烟市场涉烟案件查处情况和无证经营情况,增强卷烟市场管理的主动性,提高对卷烟市场涉烟案件的查处效率和完善查处取缔无证经营率,维护稳定有序的卷烟市场。

  根据《信息通报制度》要求,确定了由烟草局专卖办与工商局企业股为联络对口部门。

  烟草部门将撤销、注销或变更烟草零售许可证的,及时通报工商局,便于及时纠正两证不符的情况;工商部门对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业户及时通报烟草部门,便于烟草局对卷烟经营户的许可证进行处理。

  同时在每季度开展一次的信息通报中,亦把双方开展卷烟市场检查、案件的查处,特别是案件卷烟移送手续、处理结果和无证户情况进行通报,做到信息互通、信息共享。

  六、确立联席会议制度,搭建联合执法平台

  县工商局和县烟草专卖局在2010年实施的联席会议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烟草、工商联合监管长效机制,为烟草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根据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工商烟草联席会议,以便于两部门加强沟通,同时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需要,充分发挥联络员的沟通协调作用:多联系工商所、业务科室探讨联合监管工作做法及解决存在的问题,保持正常的沟通渠道。

  参考文献:

  [1]《中国烟草》2013年第一期

  [2] 李开复《中山烟草信息》2013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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