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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工作自评报告

时间:2020-09-19 09:38:16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财政局工作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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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工作自评报告

  财政局工作自评报告第一篇

  20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办的直接指导下,结合省、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持续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为目标,建立组织,签订责任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自评分105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全生产公共考核落实情况(自评分65分)

  1、局党组年初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财政创建工作和综治工作,制定财政局年度各项工作计划,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2次,结合财政收支工作调度会和综治管理等工作召开专题会议6次,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列入单位预算(自评分5分)。

  2、局领导按规定参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会议和市政府安委会成员会议(自评分5分)。

  3、每次全市安全生产会议都由主要负责人或国资委副主任参加,并按照会议布置要求及时做好成员单位和局内部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形势,结合财政收支情况,研究财政投入情况,今年实际解决了农业科技大厦购买办公用房600万元(自评分5分)。

  4、成立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为组长,即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局办公室合署办公,同志兼办公室主任,主抓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局企业科明确专人为局安全生产联络员,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经费拨付相关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自评分5分)。

  5、我局积极推动局属单位及机关各科室齐抓共管,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局内年度考核,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书一并签订,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制”(自评分2分)。

  6、积极协助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本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和综治工作实绩档案,明确安全生产和综治工作结合各自分管工作一并布置,落实“一岗双责”(自评分2分)。

  7、每个年度结合年度总结,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自查自评,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自查报告,并将安全生产与局内部科室、单位考核评先挂勾(自评分5分)。

  8、按照市安全生产办公室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对文明创建包包责任制和创建卫生城市等相关活动开展,促进了安全生产和宣传,积极报送相关信息材料和各种统计报表及汇总材料(自评分2分)。

  9、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传达贯彻全市维稳工作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全局安全、卫生、考勤等检查,基本做到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每逢节假日前都分别进行安全、卫生检查。(自评分1分)。

  10、11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部署,认真做好局内工作安排,强调安全事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对群众举报和上级批转的安全生产举报按规定进行处理,对发生人员上访或个人切身利益问题的投诉我局都按照信访条例和值班报告制度进行办理,目前没有发生一起因单位或个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应急情况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重大事项必需及时报告主要领导,没有发生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现象(自评分6分)。

  12、及时完成市政府安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自评分2分)。

  13、我局企业科余方军同志获得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及时拨付安全生产各项经费(自评分5分)。

  14、我局在2013年度没有发生任何相关安全事故,也没有发生人员伤亡情况,实现了“零控制”。(自评分20分)。

  二、单独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发挥职能作用情况(自评分40分)

  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检查经费以及奖励资金等均列入地方年度财政预算,2014年预算安排94万元,其中安排应急救援工作经费39万、安全生产业务费28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4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个人表彰奖励18万、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打非工作专项经费5万。解决安全生产罚没款从农业科技大厦购买办公用房6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市安监局购买办公、业务等用房实际。2014年度预算安排安全生产经费110万元,较上年增加16万元。与安监局联合出台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一系列管理办法,如:《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费用提取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中央、省隐患治理项目贴息、配套资金均能够及时足额拨付到相关企业,没有发生一起延误现象。认真落实两部门联合出台的政策,配合安监局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预防费用、风险抵押金、安全费提取等各项涉财工作。

  财政局工作自评报告第二篇

  一、上半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两*”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攻坚克难、团结奋进,实现了财政收支“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全市财政总收入68.1亿元,同比增长12.6%,为年初预算的52.7%,超序时进度2.7个百分点,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居全省第9位、同类市第3位。其中地方级收入完成43.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5.7%,快于序时进度5.7个百分点。全市财政支出完成119.7亿元,同比增长21.9%,为年初预算的61.8%,支出进度居全省第6位、同类市第2位,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

  (一)发挥财政职能,着力促进经济较快发展。认真贯彻省*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30条和扶持民营经济20条及市政府促进经济发展有关政策,细化财税措施,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积极支持企业发展。争取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8691万元,重点支持工业、现代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研发补贴和担保贴费,继续实施外贸促进政策,兑现市本级奖励资金250万元。加大小额贷款投放力度,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4000多万元,下达各县区贷款贴息资金380万元。实施政府性资金存储管理改革,按季分配调整存储资金,撬动金融资金支持企业发展。上半年,调配资金约21亿元,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76亿元,同比增长89.2%。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作用,市融资担保公司在担保贷款余额达到15.56亿元,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二是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多方筹集城市重点工程建设资金67.92亿元、城市维护费用10980万元。到位地方债资金9.9亿元,其中市本级5.8亿元,重点支持G312段升级改造、合六南部通道、大别山快速旅游通道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申报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市,完成了相关资料申报、评审等工作。拨付1.09亿元,支持节能环保,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三是支持投融资机构建设。制定了促进市级投融资平台发展、加强投融资机构监管等办法,开展了市级投融资机构财政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营和管理。提出了市交投公司、水投公司、城乡建设公司和新城公司等四个公司组建方案,积极牵头协调公司组建工作。四是积极支持招商引资。兑现市本级招商引资奖励和招商补助费用678万元。同时,市财政局招商小组主动出击、带头招商,新签约江淮分步式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投资1.5亿元,新开工项目2个,在谈项目1个。五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申报经济建设、工业企业发展、社会保障、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802个,争取到位资金20.14亿元;争取到位地方债资金9.9亿元;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1亿多美元,进行医院设备采购、生态保护等项目建设。

  (二)狠抓收支管理,着力提升财政综合实力。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紧抓征管工作不放松。一是强化收入调度。逐月分解落实财政收入任务,认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工作,按旬、按月、按季进行收入调度管理。加强与国、地税和县区的联系与互动,定期召开收支形势分析会,摸排税源,研判形势,保证各县区、各征收部门收入“序时入库、均衡进度”。全市国税完成25亿元,下降2.9%;地税完成30.8亿元,增长27%;财政完成12.2亿元,增长16.9%。二是加强税源监控。建立了市级综合治税信息平台,确立了市直39个协税护税单位,定期进行会商交流,收集涉税信息30余万条,首轮数据比对提取出可疑数据75000余条。市国税部门估算,仅刷卡药店税收稽查就能查补增值税50万元左右;市地税估算,2013-2012年全市少缴“三税”1000元以上的税户累计3104户、少缴税款9839万元。强化对全市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的跟踪监控,逐月收集国地税收入分行业、分税种情况和56户重点监控企业纳税情况。三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加强对非税票据、银行账户、收入划转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大对污水处理费、水电附加费等国有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开展部分非税收入执收大户两年来收支情况调研,加大非税收入督查力度,切实做到依法征管,应收尽收。上半年,全市完成非税收入63.8亿元,同比增幅达57.4%。其中一般预算的非税收入12.79亿元,同比增长38%,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18.8%,占地方财政收入的29.3%。四是强化支出管理。狠抓预算执行管理,修订市级预算管理办法、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预算支出指标管理办法,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上半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1.63亿元,同比下降4%。加快支出进度,优先安排使用省、市各类专项资金,每月对经济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专项进行梳理和调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狠抓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计划执行,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建设,实现了省、市、县(区)三级联网。上半年全市预算采购金额7.33亿元,实际采购金额6.53亿元,节约率10.9%。

  (三)保障改善民生,着力推进幸福建设。坚持将有限的财力更多投向民生改善上,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方面投入力度,全市财政民生支出96.2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0.3%。一是精心组织民生工程及居民收入倍增规划。计划投入63亿元,其中落实市级负担资金1.5亿元、县区配套资金8.6亿元。不断强化综合协调和服务推进机制,及时将民生工程任务分解到县区和市直牵头单位,出台了37项民生工程分项实施办法及绩效评价、监督等80多个配套办法,编制了民生工程分项工作计划,建立了民生工程政策百姓宣讲机制。从3月初开始,全面开展2007年以来已建成的建设类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确保民生工程实施工作力度不减、质量不降。目前,补助类、保险补偿类、培训类有序开展,建设类项目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上级计划未下达外,其余已全部开工。市级新增4项民生工程稳步实施,城市“一卡通”已发卡5万余张;20条小街巷综合整治已开工17条、完工8条;20个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已挂牌运行;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除1个换乘中心开工外,其余正在进行前期相关准备工作。扎实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规划,做好监测指标评估分析,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下岗失业创业人员小额贷款,实施扩大就业创业等一系列等惠民政策。二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市级管理“六项”社保基金支出120136万元,拨付再就业补助资金4443万元,新增就业20750人。落实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政策,拨付困难企业就业岗位补贴85.5万元。全市医疗卫生支出15.4亿元,增长43%,拨付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经费100万元,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开展了市级公立医院人员、财务、债务等调研摸底,并向市政府提出关于人员编制、财政供给方式、债务管理、资金补助等建议。拓展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范围,以2012年审计调查整改为契机,将国家规定的养老、医疗、工伤三项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拓展到九项,市级管理的六项基金存款除预留2个月备用金保障社保待遇发放外,社保财政专户定期存款占存款余额达90%。三是支持教育文化发展。教育支出22.8亿元,增长22.9%,其中市直支出9996万元,重点推进城区高中优质资源学校建设,改善城区义务教育基础办学条件;安排资金1000万元,支持文化强市建设,促进农村文化事业发展。四是加强政法经费保障。拨付市法院审判大楼、xx“两所一队”等建设资金2000万元,改善执法条件。安排信访维稳经费120万元,促进信访维稳事业发展。

  (四)加大三农投入,着力加快城乡统筹步伐。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不断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上半年,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22.2亿元,增长9%,重点支持美好乡村建设、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特色产业发展、粮食双百亿工程、农业产业化、土地流转、城郊蔬菜基地建设、扶贫等。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70项21.7亿元,同比增长12%,惠及城乡居民191万户。其中发放粮食直补0.87亿元、农资综合补贴7.92亿元,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深化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全市种植业承保406.57万亩、养殖业承保10.28万头,拨付保费补贴4986.4万元,全面启动森林保险试点,着力分散和化解农业生产风险。二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实施各类农发项目50个,涉及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科技推广等,项目总投资2.07亿元,其中财政投资1.79亿元。拨付老淠河二期治理、凤凰河治理项目资金8841万元,分解下达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以奖代补资金6000万元。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小麦“一喷三防”补助资金2003万元、省补贴小麦抢收资金215万元。三是支持美好乡村建设。争取省级美好乡村专项资金1.43亿元,占全省资金总额10亿元的14.3%,及时下达市级专项资金5320万元,全市整合81项涉农资金10.45亿元,到位资金7.66亿元。制定了美好乡村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奖补资金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等,开展了美好乡村资金整合督查核实工作,加强财政支持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四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筹措各类资金38734万元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财政奖补项目2650个,受益人口达465万人,同时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等工作协调推进。五是加强涉农资金管理。开展全市涉农资金大检查,从5月下旬开始,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对2010-2012三年间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进行全面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着力建立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

  (五)深入推进改革,着力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破解工作难题的切入点,不断增强财政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着力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步伐。一是完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工作思路和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城区税收征管秩序和合理划分有关事权,深入开展调研,多次召开相关部门及区征求意见会和论证会,制订了市与开发区、金安区、裕安区的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方案草案,完成了示范园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开展市直预算单位清理撤并银行账户工作,对市直212个预算单位的355个实有资金账户进行分类清理撤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了清理撤并方案。归并了11个市直科级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强力推进公务卡的应用与管理,重新核定预算单位月现金提取额度,加大公务强制目录结算执行力度。上半年市直办理公务卡3762张,达到在职人数的89.36%,预算单位现金支付1996万元,仅占集中支付业务的3%,较上年同期下降32%。三是扎实开展“营改增”试点。全市实施试点企业6405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63户、小规模纳税人6242户,累计兑现“营改增”财政扶持资金303.9万元。密切关注“营改增”扩围改革,开展调研测算,着力做实做大“营改增”基数。四是加快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按照所有权、收益权、处置权三权归政府的要求,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加快房地产产权划转步伐,通过市场化运营,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前,市直纳入统一管理单位达85家,划转土地面积141万平方米、房产面积49万平方米,分别达到94%、92%以上,价值约16亿元。五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力度。积极开展财税政策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全面推进市级39个政府部门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截止6月底所确定的39个市直部门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进行了公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扩大预算绩效评价范围,市级选定10大类31个项目进行绩效考评,涉及资金26.32亿元。开展涉企资金大检查,从6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重点检查2010-2012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六)强化队伍建设,着力夯实财政工作基础。一是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及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制定了《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推进作风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改进作风、文风、会风,坚持厉行节约,深入治理“庸、懒、散、奢”等现象,进一步提升服务理念、优化办事流程、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财政制度建设,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今年以来,新出台预算管理、支出指标管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公务接待、公务考察等20多项制度,促进了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扎实开展机关党建工作。成立了共青团市财政局(国资委)委员会,深入开展“贯彻党的十八大、走遍百万农户家”为主题的“四走遍四推动”活动,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企业和乡村走访9个联系点和25家农户,共撰写民情日记40多篇。持续开展局机关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各支部多次深入结对村和帮扶村调研,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爱心助学活动。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行持证上岗、亮牌办公,积极争创“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岗”、“青年文明示范岗”、“巾帼文明岗”等品牌服务岗位。上半年,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受理办结各类服务事项2109件;国库支付中心办理集中支付业务21160笔,增长15.8%,支付资金88036万元,增长21%。三是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周五政治理论学习、党员学习、“三*一课”、局党组书记“七一”上党课等制度,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和新《党章》专题学习研讨,对50名市县区财政干部进行了知识更新培训。组织开展道德讲坛、预防职务犯罪等讲座,努力营造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良好工作氛围。完成了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职称和注册会计师等考试,组织332名乡镇财政干部参加岗位能力培训,对1000名村干部进行了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开展“江淮普法行”街头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全省依法行政、转作风促廉政知识测试,着力提升财政干部服务水平。四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出台了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工作方针。进一步排查科室单位风险点,科学确定风险等级,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围绕财政政策制定和实施、财政资金分配、支付、管理、财政项目申报审批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入开展财政资金运行安全排查;落实“一岗双责”制,层层签定廉洁从政承诺书,分解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和制度建设,组织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积极营造财政工作清正、财政干部清廉、财政作风清正的良好氛围。

  二、扎实做好下半年财政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王学军省长在省财政厅调研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支持经济发展,狠抓增收节支工作,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努力实现财政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相促进。

  (一)支持经济发展。抓好省*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健康发展的“新30条”意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20条”政策及市政府有关促进经济发展政策贯彻落实,及时兑现财政扶持企业发展资金,支持民营经济、战略新型产业、中小企业发展。灵活运用政府采购方式,大力推进地产品销售。加强资金筹集和调度,支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支持市级4个投融资机构的组建运营,加快资金资产划转。发挥融资担保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积极争取上级均衡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份额和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和社会事业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

  (二)狠抓征管调度。深入分析经济下行给预算执行带来的影响,加强收入调度力度,逐月落实收入任务,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实现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充分发挥综合治税信息平台作用,通过提供的比对信息,摸排可疑税源,供国、地税开展专项稽查。进一步抓住重点税种、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税收征管,盯住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餐饮业等零散活税管理,做好耕地占用税清查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工作。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开展“营改增”试点政策“回头看”,加大对交通运输业整治力度。扎实做好“营改增”扩围工作,抓好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尽快做实做大改征增值税税收基数。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严格预算追加,力保财政收支平衡。

  (三)高度重视民生。牢固树立“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思想,狠抓建设类民生工程开工与竣工,加快民生工程实施进度,按时按质完工,尽快建成投入使用;补助补偿类项目按序时进度发放到位,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不断创新协调服务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民生工程“回头看”整改意见,狠抓市级4项民生工程落实。7月下旬,邀请市人大、政协开展民生工程巡视评估。做好37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确保民生工程规范实施,发挥长久效益。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扩大就业创业、扶贫开发等一系列惠民政策,做好居民收入倍增评估分析工作。继续强力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落实,加快资金报账拨付速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坚持深化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巩固改革成果,推进对外投资、经济实体国有股权股份划转,研究学校、医院资产产权划转及规范管理工作。开展市级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情况调查,进一步盘活资源。坚持实施政府性资金存储管理改革,按季调配政府性公存资金,加大工作协调力度,着力将城投建设资金、住房公积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资金纳入考核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认真开展全市涉农和涉企资金大检查,扎实做好县区自查、市级抽查、省厅督查等各个环节工作。提请市政府尽快出台市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方案。抓好财政“同级审”有关问题整改落实。大力推进市直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规范,强化公务卡应用与管理,提高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力度。加强地方债务风险管理,把好财政关口。全面启动2014年预算编制工作,实行开门办预算,建立预算项目安排评审论证机制;推进全口径预算和绩效预算管理,完善预算信息库建设;完善非税收入收支脱钩管理,升级预算编制软件,着力提升预算编制水平和透明度。

  (五)加强机关建设。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梳理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财政财务会商机制,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健全覆盖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财政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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