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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审计工作汇报

时间:2020-11-20 20:42:45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部门审计工作汇报

  审计是对人们从事经济工作的行为进行监督的工作。主持公道、坚持正义、查处腐败、打击不法,这是审计工作的基本职责。下面是关于部门审计工作汇报,欢迎阅读。

部门审计工作汇报

  部门审计工作汇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努力争当“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尖兵,积极转变审计理念,推进审计全覆盖,对xxxx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市本级财政管理和决算报表、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民生项目和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运营、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工作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xxxx年,深圳市各部门认真执行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市财政委提供的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报表显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421.21亿元,总支出3,212.38亿元,年终结转结余208.8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476.51亿元,总支出1,172.66亿元,年终结转结余303.8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8.03亿元,总支出60.86亿元,年终结转结余17.17亿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1,107.96亿元,总支出410.94亿元,当年结余697.0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4,432.02亿元。

  ——持续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在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形势下,深圳市本级财政收入继续保持了稳定增长态势。xxxx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5.95亿元(包括税收收入1,420.67亿元,非税收入575.28亿元),比上年增长14.42%,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18%。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为深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多举措统筹推进支出进度。xxxx年市财政及时将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资金、上年结转资金等共计476.07亿元统筹调整用于对口广西百色和河池两市扶贫协作资金、轨道交通四期政府项目资本金、军民融合基金、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国资改革与战略发展基金、市级中小微基金、人才创新创业基金以及国际会展中心建设等项目,市本级全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达到99.58%。

  ——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一方面,加大民生实事和重大民生工程资金保障。其中,教育、医疗卫生和就业等九大类民生领域支出合计2,380亿元,116件民生实事支出302亿元,12项重大民生工程年度投资完成322亿元。另一方面,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成立人才安居集团拨付注册资本金400亿元,成立国资改革与战略发展基金注资110亿元,注资人才创新创业基金5亿元,向市级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金出资25亿元。

  ——不断深化财政和国资管理改革。推进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第五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强区放权措施,推进城市管理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加大对财政专户的清理整合力度,撤销了未经财政部核准的10个财政专户,制定了13个内控管理办法。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管理围绕权责关系、结构调整、激励约束等领域形成了改革配套文件,顶层设计基本成型;并购重组、资本运作、基金群战略、围绕“一带一路”走出去战略等扎实推进,创新驱动生态体系持续优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推进。

  对于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审计局已于xxxx年12月向市政府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各有关单位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整改,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财政资金8.42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0.25亿元、调账及其他整改方式处理资金21.77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2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重点审计了市本级xx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报表。结果表明,市财政委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全口径预决算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投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xxxx年市本级全口径预决算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注: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及决算数为全国统一险种及深圳自有险种二者合计数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和结转结余数为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务数据,待与上级结算工作完成后存在调整可能

  从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组织实施情况来看,审计发现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

  1.对外股权投资管理不规范。市财政委xxxx年12月29日经由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4.99亿元,参股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超进度支付二、三期出资款10.49亿元。xxxx年9月23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向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退回上述超付出资款10.49亿元以及产生的利息1,752.53万元。市财政委未将上述实际出资的4.50亿元在账上登记为政府对外股权投资,也未将超付出资所产生的利息1,752.53万元收缴国库。

  审计责令市财政委在总预算账中补记xxxx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股权投资4.50亿元,并将相关利息收入1,752.53万元收回并上缴国库。

  2.财政实时监控管理不到位。市财政委未能有效监管金财核心系统,仍有15家预算单位通过该系统,采用授权支付的方式从单位零余额账户违规向单位自有账户转款,涉及金额57.96万元。市财政委未将市规划国土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讼费两项非税收入纳入“深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导致无法实现及时对账、实时查询、全程监控。

  审计要求市财政委加强对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过程的监管,对上述15家预算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诉讼费收缴纳入非税收入征管系统。

  3.部门决算报表数据不准确。在市财政委上报财政部审核通过的xxxx年度市本级部门决算汇总报表中,部分单位填报数据不准确,其中填报的年初部门预算数小于年初人大批复的预算数,涉及93家预算单位,相差金额12.70亿元。市财政委在汇总审核市本级部门决算报表时,未能及时纠正各预算单位部门决算中的错误。

  审计要求市财政委加强对各预算单位决算报表数据的监督检查,确保部门决算报表数据的准确性。

  (二)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xxxx年下半年,市审计局对深圳市宝安区xxxx年度财政决算和龙华、坪山两区财政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宝安区、龙华区、坪山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预算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果,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了财政支持。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完整。坪山区未按《预算法》要求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龙华区xxxx年度财政预算编制有7.88亿元未细化至具体的项目和单位,未下达给区属部门单位。

  审计指出问题后,坪山区按照《预算法》要求,完成了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报区人大批准后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己纳入政府预算。龙华区已将产业专项资金、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和文化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纳入区部门预算安排并细化至各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和项目;自2017年起,将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分类分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进一步减少代编预算规模。

  2.结余资金未及时盘活使用。龙华区xxxx年将存量资金6亿元拨付所属各街道办用于基层专项经费补助,该区龙华街道办xxxx年6月收到该项补助1亿元,截至xxxx年5月底仍有4,428万元沉淀未使用。宝安区xxxx年初对2014年及以前年度财政结余资金2.05亿元制定了盘活方案,至xxxx年底结余资金仍未安排使用。

  审计要求宝安、龙华区政府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要求,及时做好财政结余资金盘活使用工作,避免出现“二次沉淀”。审计指出问题后,龙华区xxxx 年5月完成街道办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街道办相关项目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基层专项经费补助项目资金已收回。

  3.政府投资计划执行进度缓慢。宝安区xxxx年由市、区两级下达的政府投资计划项目共计637个,当年安排资金74.07亿元,至xxxx年底财政实际支付资金22.73亿元,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整体执行进度缓慢。

  审计要求宝安区政府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2017年4月,宝安区政府已报送整改进展情况,该区采取了加强投资项目计划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按期施工等举措,目前正在落实之中。

  (三)街道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市审计局组织对街道办事处财政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审计,截至xxxx年底审计了福田区园岭街道、罗湖区莲塘街道、南山区沙河街道、盐田区海山街道、宝安区新安街道、龙岗区平湖街道、龙华区观澜街道、坪山区坑梓街道、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等9个街道办事处。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各街道能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推进经济和各项民生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1个街道的非税收入1,706.70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1个街道的非税收入110.07万元未及时上交财政。

  2.预算支出管理不规范。1个街道7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资金2,226.18万元;2个街道虚列支出、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用于人员经费、小型工程款、慰问金和慰问品等,涉及资金2,315.05万元。

  3.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1个街道18项小型工程未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2个街道有部分工程项目付款审批手续不全;1个街道有17处物业对外出租无租赁合同。

  审计要求各有关街道采取措施落实整改,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加强财经法纪培训,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不断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7年市审计局通过市财政委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数据库,对深圳市本级一级预算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共121个部门475个单位,实施xxxx年度部门预算执行联网全覆盖审计,重点审计了市卫计委等38个市本级一级预算部门,延伸审计其所属174个下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1,040.73亿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其中本部953.27亿元、所属单位87.4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38个部门xxxx年“三公”经费支出规模趋于稳定,较好地执行了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规定;各部门按照预算批复的项目计划和资金用途执行各项开支,支出程序较为规范,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良好;部门购买服务支出占总体支出比例较为稳定,支出方式、内部决策程序总体规范,政府采购基本按照相应采购方式执行,较好地履行了政府集中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运作情况良好;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认真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等规定,促进了部门预算的规范化、公开化和透明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分单位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市妇联、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直接将停车场收入等用于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等日常支出,涉及金额606.51万元。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下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司法局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分别有出租等收入665.85万元、645.10万元未上缴财政。此外,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有房产物业4417.54平方米未入账核算。

  审计责成上述单位遵守《会计法》等法规要求,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工作,账外房产物业及时登记入账,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二)部分单位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公务经费。公务用车方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等3个部门及下属单位xxxx年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无预算支出,涉及金额63.53万元。出国出境方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等2个部门因公出国(境)事项存在管理、审批不规范及超范围报销的问题,涉及金额100.93万元。会议费支出方面,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4个部门及下属单位51笔会议事项预算未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涉及金额199.03万元。此外,市科学技术协会等4个部门8笔会议事项未在定点饭店或内部场所召开,涉及金额134.57万元。培训费支出方面,深圳仲裁委等2个部门及下属单位16笔培训事项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培训项目,涉及金额142.59万元;市工商业联合会等8个部门及下属单位xxxx年培训费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74.98万元。

  审计要求上述部门及下属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完善相关费用管理制度,细化有关财务预算,有效控制“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纠正超预算、无预算支出的做法,按规定将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将本该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实行自行采购,涉及金额870.80万元。市社会科学院等7个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自行采购活动,未按规定执行货比三家的询价比价程序,涉及合同金额693.66万元。市城管局下属单位公安局森林分局通过采购中心进行劳务外包采购,与深圳铁路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实际派遣人员减少的情况下,仍按照原合同约定人数支付劳务费,根据合同标准计算,多付劳务费764.66万元;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违规聘用临时人员57名,支付人员工资等费用326.80万元。

  针对上述单位的违规行为,审计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同时要求有关单位按照规定在政府采购预选供应商范围内择优选择供应商,规范自行采购行为和劳务人员聘用管理。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各审计项目均高度关注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并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全力做好跟踪审计,按季度向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结果,推动大部分问题在审计中得到纠正。结果显示,被审计单位能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落实“放、管、服”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继续扩大“营改增”范围,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数由xxxx年1月的58.16万户增长到xxxx年12月的141.27万户,全年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数和减税规模较xxxx年有较大增长。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实施降低企业成本的一揽子政策,xxxx年已取消或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5 项。加大扶贫投入力度,深圳市本级xxxx年安排对口扶持资金38.03亿元用于国家、省、市对口支援任务以及支援其他地区发展等事项,已拨付37.92亿元;2017年第一季度安排47.05亿元并已全部拨付。近期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未按规定核实清理淘汰低端企业名单。根据《深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优环境行动计划(xxxx—2018年)》,深圳市各区(新区)依法排查清理淘汰低端企业并上报清理淘汰结果。经抽查,罗湖区上报的xxxx—xxxx年度清理淘汰企业名单,对照《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3年版)》,部分企业并不属于低端企业。经核查,罗湖区是根据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年度注销企业名单做出判断确定。

  审计要求罗湖区政府严格执行《深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促转型行动计划(xxxx—2018年)》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摸清低端企业底数,依法清理淘汰,并如实上报已清理淘汰的低端企业情况。

  (二)未按规定划拨个别扶贫资金。按照《深圳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对口字〔xxxx〕151号),各帮扶单位自筹资金应先划拨共管账户。审计发现,大鹏新区下属4个帮扶单位xxxx年6月至2017年3月,自筹的扶贫资金54万元未按规定划转至共管账户,而是划拨至河源市源城区财政局财政专户,不利于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

  审计要求大鹏新区加强扶贫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严格按规定划转扶贫资金,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审计指出问题后,上述扶贫款54万元已于2017年4月14日拨入共管账户。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深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xxxx年,深圳市积极制定住房保障配套政策,及时修订已有法规,不断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市区各级财政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力度,共筹集和安排城镇安居工程资金129.23亿元,当年支出110.96亿元,当年结余18.27亿元。安居工程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xxxx年共完成安居工程开工筹集6.36万套,基本建成1.71万套,租赁补贴215户,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全市采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配售等方式,有效满足不同层次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需求,新增保障对象2.89万户,有序退出0.04万户,正在实施的保障户数9.93万户,住房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租赁历史遗留问题建筑纳入保障房存在风险。深圳市近年来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探索通过租赁、没收等方式将违法建筑和历史遗留问题建筑纳入保障房,但由于缺乏制度规范和操作管理细则,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如南山区某保障房项目属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建筑,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设手续,xxxx年南山区政府通过长期租赁方式将其改造为保障房,并一次性支付了70%的合同价款租金共计6,426.92万元,相关资金和房源均存在风险。

  审计要求有关部门在探索将违法建筑和历史遗留问题建筑筹集用于保障房渠道时,定期总结经验,对不同类别的违法和问题建筑筹集方式、操作模式、合法收益、监督管理等作出详细引导,规范有关行为,促进安居工程健康、有序发展。

  2.保障房信息化管理建设和应用存在不足。xxxx年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先后上线运行了低收入住房补贴系统、新版住房租赁管理系统、公共资格核查系统、住房保障信息统一平台等信息系统,提高了住房保障管理水平。但仍有罗湖、盐田、坪山、大鹏、光明等5个区(新区)未全部开通和使用市住房建设局提供的住房保障信息统一平台,无法充分使用保障房信息共享资源;罗湖区、光明新区尚未开通公共资格核查端口,无法实时核查人员信息,不利于后期监管。由于部分区未实时录入相关信息,未充分利用共享资源进行审核,xxxx年有7人(户)在市、区两级同时配租了公租房,1人(户)已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后又配租了公租房,1人(户)在配租公租房的同时又借租1套公租房,重复享受了住房保障待遇。

  审计要求市住房建设局积极推动信息共享,加强全市保障房业务系统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共享资源,杜绝重复享受住房保障行为,并限期清理重复享受的保障房。审计指出问题后,有3人(户)已办理了区承租住房的退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