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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工作简报第22期

时间:2022-10-08 17:23:05 工作简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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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工作简报(第22期)

  江苏省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
  
  工作简报
  
  第22期
  
  省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
  
  计划厅际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
  
  ●南通: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南通: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南通市政府日前下发文件,加快推进市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南通市确定了市区学前教育到2017年的发展目标:基本实现每1.2万左右常住人口配建一所幼儿园,班额符合省定标准,落实公办园独立法人资格,适龄幼儿在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园就读比例达90%以上,省优质园比例达90%以上,探索建立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实现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学历合格教师占比达100%,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占比达30%以上,公办幼儿园教师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总数占比达50%以上,班级人员配备达到“两教一保”标准,所有人员均持证上岗;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比高于5%,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小学同等水平,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显着提高。积极发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构建基本的早教服务体系。
  
  南通市大力推进市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明确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
  
  一是创新发展公办幼儿园。通过新建、改扩建、整合或回购等方式,举办一批公办园;积极推进机关和妇联办幼儿园的办园体制改革,区级政府出台支持薄弱公办园提升的措施,街道办幼儿园可改由区政府直接举办和管理,区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学前教育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支持公办幼儿园以联合办园、办分园、设办园点等多种形式集团化办园,对集团牵头公办幼儿园可根据实际需要核增幼儿园编制总数5%的调节编制,用于配备分园园长和骨干教师。
  
  二是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予补贴,区级政府设立普惠性民办园发展专项资金,对办园成效显着、保教质量高的普惠性民办园给予适当奖励。
  
  三是强化财政投入为主。足额安排预算内公用经费和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经费;将公办园保教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全额纳入幼儿园年度预算,足额予以保障。市级财政提高学前教育专项奖补经费总额,研究制定南通市区学前教育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采取以奖代拨、以奖代补等形式,加大对各区发展学前教育的经费支持力度。
  
  四是着力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与发展规划,建立事业编制教师正常补充机制。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公办园中符合国家规定任教资格的非在编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障纳入财政预算,逐年提高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在园工作期间的收入待遇,力争达到当地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平均水平。
  
  五是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大力推动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建设,根据幼儿园数量和布局,划分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配备专职教研员,定期对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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