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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所工作计划

时间:2022-10-05 16:36:04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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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所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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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所工作计划

  妇幼保健所工作计划

  xx年是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关键之年,今年妇幼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保障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宗旨,创新工作思路,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

  xx年全区妇幼卫生工作主要目标:

  1、孕产妇死亡控制在5/10万以下,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为0。

  2、围产儿死亡率≤5‰,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和6‰以下。

  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高危孕产妇管理率、筛查率、转诊到位率均为100%,产后访视率≥95%。

  4、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5%,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5%。

  5、出生缺陷发生率≤5‰,低出生体重发生率≤3%,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5%,产前筛查率≥80%。

  6、6个月纯母乳喂养率≥50%,儿童视力筛查率≥80%,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12%,儿童先天性髋关节b超筛查率50%,高危儿、体弱儿筛查率、管理率、转诊到位率达100%。

  7、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100%,儿童健康建档率100%。

  8、妇女病普查率≥90%,治疗率≥95%。

  9、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100%,艾滋病、梅毒母婴阻断率≥90%,乙肝母婴阻断率≥95%。

  1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100%。

  11、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晓率、服用率≥90%,叶酸服用依从率≥70%。

  12、农村妇女“两癌”检查3万人。

  围绕上述目标,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要加强标准化建设。针对“单独两孩”政策的启动实施,做好政策研究和应对准备。各级医疗机构设置产科要在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前提下,按照江苏省助产技术评审标准,科学安排布局,合理统计流程,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区级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规划建设,确保人、财、物配置到位。二是强化绩效考核。通过实施妇幼卫生绩效考核,达到切实增加政府投入,加快妇幼保健体系建设与发展,规范实施妇幼保健各项服务,提高妇幼保健服务的可及性,实现妇幼保健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三是提高妇幼保健技术水平。要建立健全妇幼保健分级管理、分层服务制度,探索区、镇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包括管理和技术帮扶、人员培训等内容的上下联动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区医疗集团平台,争取获得科研立项和新技术奖项,提高基层卫生院妇幼保健技术和管理水平。

  二、着力加强妇幼保健行业管理

  一是健全执法组织。今年将进一步规范建立由行政管理,专业技术与卫生监督等人员组成的妇幼卫生执法队伍,健全综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效果,确保服务安全。

  二是加强技术准入与监管。杜绝无证执业和超范围执业现象。坚决杜绝违法执业行为。加强机构的校验和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确保机构和人员100%持证执业。

  三是完善“两禁止”长效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超声及引产等技术服务的监管,严格执行凭证引产、杜绝大月份引产,深入开展打击“两禁止”专项整治活动,做到有情必查、查实严惩。

  四是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各签发机构要严格执行XX区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按要求成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审核和印章管理。区卫生局《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评估,加强对全区《出生医学证明》的监督管理,确保依法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列入各医疗机构的目标考核内容。坚决杜绝倒卖《出生医学证明》、伪造新生儿出生日期、擅自换发或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等事件的发生。一经发现有违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规定的,将对事件当事人和所在单位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三、切实加强产儿科质量规范化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省厅下发的《产科危重症诊疗规范》,提高识别和救治能力。建立孕产妇和儿童医疗急救体系,完善全区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进一步畅通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各助产机构要强化产科质量管理,认真落实助产技术质量评价制度,严格执行产儿科相关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今年将举办新生儿窒息规范培训工作,扩大产儿科医生、助产士及相关人员培训覆盖率,进一步落实助产机构院内新生儿复苏产、儿科协作机制。各单位要积极促进自然分娩,减少不必要的产科干预,严格剖宫产指征,采取多种措施降低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加强爱婴医院长效管理,落实院内感染防控措施,正确指导产妇进行母乳喂养,进一步加强爱婴病房新生儿观察护理,确保母婴安全。

  四、着力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1、加强婚前和孕前保健工作。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未婚青年认识到婚前检查、优生优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逐步落实免费婚检与计生部门孕前优生检测资源整合,提高婚检率,积极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

  2、规范产前筛查工作。区产前筛查机构要根据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产前筛查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产前筛查技术水平。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产前筛查工作,做好高风险孕产妇追踪随访工作,全区产前筛查率达80%以上,确保筛查质量。

  五、着力强化妇幼保健基础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配备专职妇儿保医生,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儿童两个系统管理,不断完善镇、村妇幼卫生服务内容。加强乡村医生管理和培训,明确村医工作要求,完善村级台帐,强化村医工作考核,充分使用产后访视包,提高产后访视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各单位要对照标准,认真组织实施。按要求开好儿保门诊,儿保门诊日要配备内儿科医生及护理人员,认真做好0-36个月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及对儿童家长的健康指导。要认真做好高危新生儿的转诊及体弱儿分级分类管理,不断提高高危儿、体弱儿的动态管理质量。开展好儿童先天性髋关节脱位b超筛查工作,不断提高儿保工作内涵,提升工作质量。要重视高危新生儿入户访视,认真开展3岁以下儿童视力筛查,筛查率≥80%。依法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指导,预防和控制托幼机构内传染病的暴发和重大儿童伤害。按要求认真开展儿童“六一”体检、入托入园体检、视力筛查、牙病防治等工作,保障集体儿童身心健康。

  六、规范实施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各助产机构要严格执行助产技术基本服务项目的限价收费标准,做好相关政策要求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认真审核补助对象提供的材料,严格把关,做到即时即报。在区域外分娩的本辖区内农村孕产妇于分娩后6个月内按规定报销补助经费。认真做好资料汇总上报,补助名单定期公示,杜绝弄虚作假。妇保所负责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补助率100%。

  2、增补叶酸预防出生缺陷。着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主动与妇女干部、计生干部沟通和联系,并且利用乡村医生,对孕前目标人群共同配合发放叶酸,有效提高叶酸服用的'依从率。要扩大补服叶酸的覆盖范围和项目实施效果,提高服用率。叶酸的入库、储存和发放按药品管理规定执行。按要求认真做好随访、指导和登记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求。

  3、乳腺癌和宫颈癌防治。根据XX区人社局武人社〔2013〕93号文件精神,XX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妇女病普查费用,因此,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两癌”检查与妇女病查治工作的有效衔接。今年“两癌”筛查要求对目标人群全部做乳腺b超,并且对每一例做到乳腺分级出具相应的报告。按要求规范服务流程,重视检查项目的比例要求,武进人民医院、中医院要做好基层转诊服务,及时反馈信息,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要认真做好资料收集归档、上报及阳性病例随访工作。xx年“两癌”检查目标人数为3万。两癌检查任务完成率和妇女病普查率分别达到100%和90%。

  4、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各单位要结合孕产妇保健和助产服务,主动为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病毒的检测和咨询,检测率达到100%;做好艾滋病、梅毒初筛查阳性病例的转诊,对确诊病人要按要求做好追随访工作,并上报个案报告。特别要重视对感染艾滋病、梅毒的孕产妇及儿童进行规范治疗,为乙肝表抗阳性的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在出生24小时内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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