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团委关爱留守学生的工作计划

时间:2021-03-28 16:08:00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团委关爱留守学生的工作计划

  一、目的意义

团委关爱留守学生的工作计划

  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以帮助留守学生(儿童)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帮扶留守学生(儿童)弥补感情缺失、提高道德素养为目标,以动员组织全社会关爱留守学生(儿童)为重点。本着“真诚、真心、真爱、真行动”的原则,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更深入地了解留守学生(儿童)的需求,为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进一步探索关爱留守学生(儿童)的有效机制,整合社会资源,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爱护留守学生(儿童),构建学校、社会合力共育的模式,激励他们自强不息,学会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生活的强者,享受生活的幸福和快乐,促进留守学生(儿童)健康地成长。

  二、实施范围

  全镇各级各部门

  三、方法步骤

  全镇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从2013年9月全面启动,长期坚持开展,并于2014年9月进行年度总结。

  (一)建立健全制度

  充实完善全镇“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领导小组。成立由镇财政所、镇民政办、派出所、镇司法所、镇宣传文化中心、镇综治办、镇团委、镇妇联、镇关工委组成的镇“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团委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党委分管领导召集,半年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年终进行一次总结,并形成长效机制。建议近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相关工作。

  (二)规划出台政策

  近期对全镇留守学生(儿童)分布情况、生活现状、心理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透彻的了解全县留守学生的基本情况,结合我县留守学生(儿童)实际情况,制定《镇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实施意见》,对关爱行动的目的意义、实施原则、具体措施以及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建议该《意见》以镇党委、镇政府名义下发至各级各部门,为关爱工作提供强力的政策支撑,形成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深入贯彻落实

  1.加大政府投入。为扩大关爱留守学生(儿童)阵地的覆盖面,更好的.开展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建议结合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由县级各部门和联系乡镇合作,在每个乡镇各新建留守学生(儿童)之家一个,组织关爱队伍,在留守学生之家广泛开展关爱活动。

  2.加强学校管理。留守学生(儿童)的教育和管理重点主要在于依托学校,要建立留守学生(儿童)心理发展档案,成立心理咨询机构,选聘心理教育教师,开设心理课程,对留守学生(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建立留守学生(儿童)监护人与学校的定期联系制度,帮助、督促、检查家长履行监护职责等。

  3.开展关爱活动。一是开展“大手拉小手”科级领导干部结对关爱留守学生(儿童)活动,帮助解决其生活、学习困难。二是开展留守学生(儿童)义诊活动,组织卫生医疗人员深入村、社,对留守学生身体健康情况进行检查,促进留守学生(儿童)健康成长。三是开展留守学生(儿童)关爱活动,对留守学生(儿童)进行心理抚慰、学业辅导、亲情陪护等系列关爱活动,让留守学生(儿童)不再孤单。四是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尤其加强对留守学生(儿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让他们学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知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全镇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按照活动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统筹谋划。

  (二)挖掘典型,注重宣传。全镇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宣传载体的作用,宣传关爱留守学生(儿童)的爱心志愿者先进事迹,宣传关爱留守学生(儿童)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在全县范围形成关心、爱护、帮助留守学生(儿童)的浓厚氛围。

  (三)督促指导,强化考核。“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将积极指导关爱行动的具体实施,适时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关爱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工作情况通报,切实推动关爱行动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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