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计生局计划生育的工作计划

时间:2021-04-01 19:46:27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计生局计划生育的工作计划

  工作思路:

计生局计划生育的工作计划

  围绕一个目标:以创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为目标;抓住一条主线: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线;抓好两项治理:即抓好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和出生性别比专项治理;搞好四项突破: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基层组织建设、利益导向机制;强化五大措施:加大领导力度,强化目标管理,落实现行生育政策,建立长效规范的工作机制,确保经费投入。

  工作目标:20*年全县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0%以上,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经费投入率达到100%,努力创建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工作理念: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牢固树立四种理念,不断创优人口发展环境:一是坚持依法行政,打造法制计生,严格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行政,积极营造人口计生工作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二是坚持公平公正,打造公平计生。对已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要按照国家人口计生有关优扶政策给予奖励,对违法超生行为,严格规定和标准,依法给予处罚和党政纪处分,使社会认可,让群众满意。三是坚持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计生。严格施行人口计生工作的政务公开,阳光透明,把人口计生工作置于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四是坚持政策惠民,打造和谐计生。逐步建立“少生奖励、困难救助、服务免费、政策优先、贫困扶持、养老保障”六位一体的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达到生育与控制的和谐统一,把人口计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发展共创和谐的大潮之中,最终实现“和谐计生”。

  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努力保持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1)全面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完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组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没有完成责任目标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2)扎实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加强对城镇非农业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配合,对违反计生政策的干部职工严格按照规定,做到党政纪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节育措施落实三到位,并实行一票否决。

  (3)确保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到位。积极争取县委政府将计划生育系列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乡镇计生经费投入,按照不低于上年度的投入标准,县级计划生育经费按人均8元标准,足额一次性拨付到位。

  二、立足创优升级,积极创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4)继续抓好县、乡技术服务站升级创优活动。按照省下发的《河北省县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标准》,争取16个乡镇技术服务站、40%的村室达到优质服务型标准。

  (5)大力实施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的免费服务。按照省市要求,免费为全县已婚至49周岁的育龄妇女开展生殖保健咨询,常见乳腺疾病检查、常见妇科疾病检查服务,服务率达到90%以上。

  (6)抓好上站检查服务。熟练掌握运用智能工作平台,提高对育龄妇女的管理服务水平,制定关于上站检查管理办法,结合3、5、8、12月份的上站检查,同时严格检查手段,大上节育手术,落实相应的节育和补救措施,按照省市要求,实施出生缺陷干预一级预防,做好出生缺陷干预的相关工作。

  (7)继续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重点抓好对持二胎生育证怀孕人员的跟踪服务,落实制度管理,加大对流产人员的术前监控,继续对引产对象实行术前审批、定点施术,继续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8)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按照国家确定的创建标准,加大财政投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切实提高创建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坚持从基层抓起,立足以人为本,拓宽服务内容,拓展服务规模,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环境,强化规范管理,推动优质服务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力争20*年全县顺利通过省级初评、上报和国家验收。

  三、深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9)大力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和“生育关怀行动”。培育“富裕文明、身心健康、优生优育、权益保障、民主和谐”的新家庭,把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纳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之中。进一步抓好关爱女孩行动和打击“两非”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女孩发展的社会氛围。利用政策倾斜,利益导向等措施,全面关爱女孩及其家庭。

  (10)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认真贯彻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增强县乡服务机构的宣教功能,确保85%的乡、70%的村达到宣传工作标准。认真组织好重大节假日和纪念日的集中宣传活动,特别是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的.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11)继续抓好环境宣传工作。除继续抓好交通干道、出入县城、乡政府所在地的大型喷绘公益广告外,同时要注重乡村公路、铁路沿线和村庄的标语粉刷。内容要温馨,书写要规范。继续搞好村级人口学校建设,充分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

  (12)继续做好媒体宣传工作。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新闻通联网络,并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鼓励多采写(编)稿投稿,提高主流媒体上稿量。继续办好本级在电视台开办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栏目。

  四、强化措施,规范县乡镇直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13)加强县乡镇直计划生育管理。落实县直单位一把手与县委政府签订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状,做好县直单位已婚育龄妇女的摸底工作,做好县直单位四个季度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工作,每次上站率均达到95%以上,普查中发现怀孕和没节育措施的要及时落实相应手术。进一步加强对县、乡、镇直干部职工违法生育的查处,落实“三到位”。

  (14)县直部门建立月报制度。每月2日,由县直各系统专职人员向人口计生局报送计生月报,以便制定人口计划,做好月报、半年报、年报的汇统上报工作。对改制企业和民营企业,要把下岗、离岗的已婚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范围。各有关部门要从本部门的职能特点出发,制定有利于人口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

  (15)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落实国家和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流出地与流入地互动、互补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工作格局。继续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居住地管理,居民化服务“双居”工程。探索建立以流入地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待遇。

  五、严格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

  (16)加强再生育审批管理。坚持集体审批,严格坚持生育政策公开、生育审批公开、生育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个人申请、村级申报、乡级审核、县级审批和社会监督的程序。制定严格的逐级追究制度,实行照章办事,有责必究。

  (17)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和行政处罚管理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乡镇计生委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达到80%以上,对个别故意拖延或者拒不缴纳的重点案例,按法定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做到依法行政、严禁粗暴执法,坚决防止因计划生育引发的违法施政事件发生。尤其要加大对副科级以上干部、私企老板和高收入者的处罚力度。

  (18)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落实少生快富、困难救助、免费服务、政策优先、贫困扶持、养老保障“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实现由“处罚多生为主”向“奖励少生为主“转变。20*年,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落实率达到省规定的90%以上,扎实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摸底、审核和上报工作,认真按程序办理20*年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做到乡村政务公开不留死角

  (19)“一站式”服务大厅全面正常开展。加快“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进程,加强硬件建设,完善服务设施,力争到6月底各乡镇“一站式”服务大厅全面良好运行。

  (20)大力查处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和违法施政行为。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县、乡两级按省发《关于加强再生育审批监督管理的规定》程序,落实生育卡、生育证的发放,决不允许在办证过程中,收取群众费用,增加群众负担。要切实搞好乡村计生政策公开。

  六、开展人口解剖调查,积极加快信息化建设

  (21)认真开展人口指标的治假求实。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加强对人口形势的分析,加大解剖调查力度,全年开展重点解剖调查不少于四次,及时了解掌握基层人口目标执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在省市的解剖调查中,存在问题或被市定为“重点帮助乡镇”的,由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直接将其定为全县的“重点管理乡镇”,并严格按照县委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办法》的规定落实处罚并限期转化。

  (22)努力提高统计质量。提高出生人口信息录入准确率,坚持按月录入,按月打印反馈核对,对出生人口的所有信息做到不重、不错、不漏,保证信息系统、各种资料与实际情况相符,确保在省、市考核中不出现任何差错。

  (23)作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认定工作。扎实做好20*年度新增奖扶对象的资格确认、个案信息录入上报和奖扶金发放工作,从严把握政策,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乡镇要建立专业队伍,具体负责整个奖扶工作的档案整理、资格确认、情况变更等工作,使这项惠民的好政策得到长期有效的贯彻执行。

  (24)加强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继续加大对16个乡镇的统计人员规化统计专业知识计算机的操作技能及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的培训,全面提高统计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25)完善WIS系统,提升数据信息质量,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市要求,年内建成县人口计生局局域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同时每季对各乡镇WIS系统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检查,要把项目填写是否齐全、逻辑关系是否合理、个案信息是否准确、原始资料与报表数据是否一致等项目作为重点审核内容,确保各项数据准确、合理、科学。

  七、切实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

  (26)大力推行“月报、月训、月发”制度。在村级,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督促村专干、小组长每月利用工作日志记录工作情况,向乡镇汇报一次;乡镇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根据工作情况兑现工资、落实报酬。深化村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县管乡聘村用”的职业化管理,推行星级管理模式。在乡级、推行岗位练兵活动,树立一批工作标兵。

  (27)进一步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在全局机关开展“五讲一比”树形象活动,即:讲学习、讲团结、讲大局、讲发展、讲和谐,比贡献、树形象,努力创建学习性、服务性、效能型机关。

  八、抓好避孕药具的规范化管理

  (28)进一步深化药具工作改革。推进全县“一证通”制度,扩大持证人范围,使育龄群众及时就近得到避孕药具。逐步建立县直发放网点,拓宽发放渠道。开展药具优质服务活动。利用生殖健康检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向群众宣传避孕药具知识,开展药具知识咨询工作,真正做到知情选择。抓好乡村药管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药具质量监测和不良反应反馈工作。加强县、乡、村硬件建设。

  九、进一步发挥基层协会作用

  (29)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配好配强会长和秘书长,推广会员小组长与育龄妇女小组长相互兼职的做法,到年底使全县三分之一的会员之家达到优秀标准,80%以上达到合格标准。加大社区、企业和流动人口集中地协会的建设力度。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建立“五关怀”对象档案,在全县普遍开展一次生育关怀行动基线调查活动,设立“生育关怀行动”救助金。

  (30)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逐步建立“两委负总则,协会做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当主人”的工作机制。继续大力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按照市计生协要求,力争当年新增出生人口投保率达50%以上。加强协会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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