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环保局工作总结

时间:2020-12-17 16:09:09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2017年环保局工作总结

  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完成平度新河化工区规划环评审查,推动全市产业布局和空间布局优化。下面的是小编分享的与2017年环保局工作总结有关的文章,欢迎继续访问应届毕业生公文网!

2017年环保局工作总结

  2017年环保局工作总结一:

  半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年初工作安排,围绕“三保三促“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转变工作作风,狠抓措施落实,各项工作均能够按照序时进度要求得到稳步推进,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全力支持社会经济发展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的意见》,全力加大支持经济发展的工作力度。

  一是加快建设项目审批速度。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努力实行“随到随审“制度,及时审批;对权限范围外的建设项目,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切实落实好重点项目预先介入制度和重点项目专人负责制度。项目审批时间在去年提速20%的基础上又提速了20%。此外,从五月中旬起,我局正式启用网上申报系统。各镇区的饮食娱乐服务类和区域开发及其他类项目均可通过网络申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将不再直接受理以上两类项目。

  上半年,共审批项目1532件(其中有市重大项目172项),包括报告书48件、报告表738件、登记表746件,预审项目915件。行政服务窗口共受理项目3697件,办结固废转移审批829件,排污许可证184件。

  二是加大服务经济的力度。一方面,积极推进环保联络员制度。对企业的环保诉求,坚决做到“能办则办、特事特办、急事快办“,截止目前,已走访企业82家,帮助企业解决50多个实际问题。另一方面,落实预先介入制度。积极主动与各区镇招商人员联系,对各区镇在谈项目,提前介入,给予指导。凡是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议各地立即终止谈判,以免浪费人、财、物力;凡是符合产业导向的,积极给予帮助,实行审批提速。此外,在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大前提下,还对具体项目创新灵活的审批方法,确保企业“早核准、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此外,还与我市金融部门联合推出环境信用修复机制,对环境行为评级较低但积极整改、成效明显的企业,及时提升环境行为等级,确保企业及时获得信贷支持。半年来,已为十几家企业进行了环境信用修复。

  三是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按照行政执法从严、行政处罚从轻、纠违重在整改的原则,严格落实“首查教育、二查整改和整改到位不处罚“的执法要求,把行政执法的重心放在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守法经营上,重点抓好执法检查回头看工作,帮助、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措施。上半年,共行政处罚违法企业8家,处罚金额19。9万元,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56%和84%(去年同期处罚违法企业18家,处罚金额125万元)。另对8家已立案但后期整改到位的企业,作出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此外,还切实降低环境监测收费,对部分服务性监测项目实行“减半收费“,对监督性监测实行不收费。上半年减免环境监测收费15余万元。

  四是全力推进重点(实事)工程。坚持做到“领导、认识、责任、落实“四个到位,在年初就成立了工作班子,并制订了《环保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机关科室分工负责,重点项目落实专人,要求责任部门及具体督办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切实抓好进度。到目前为止,我局负责的重点工作(实事工程)都能够按照序时要求顺利推进。有关污水管网建设、扩建三家(陆家、张浦、锦溪)污水处理厂、继续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工艺改造以及在30个自然村落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都已纳入市镇长目标责任书中,从年中督查情况的来看,各项工作进展都比较顺利。

  (二)着力抓好污染物减排工作

  严格执行《**市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暂行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全市减排工作。在源头控制上,产业布局优先考虑环境容量,禁止建设与产业政策不符和含磷氮排放的项目。在结构优化上,排出低产出、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名单,有计划、有组织、有节奏地实施转移或关停。在工程进度上,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做到月检查、月通报,确保减排工程早实施、早完工、早见效。在项目管理上,切实加强工作台帐建设和减排项目现场管理,抓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此外,还认真开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工作,出台了《**市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利用经济杠杆引导企业约束排污行为。

  经过努力,上半年全市共削减cod1660吨、so2660吨,完满完成了半年度减排工作任务。

  (三)认真抓好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坚持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认真落实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落实阳澄湖蓝藻防控措施,完善蓝藻监测预警机制,提高饮用水有机污染物深度分析能力,及时掌握水质变化动态,截至目前共编制完成蓝藻日报47期。对饮用水源地、调水通道及重点河流实行全方位巡查监测,上半年共完成污染源监督监测1646次。此外,还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提升行政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对于部分超标断面,要求各区镇认真分析超标原因,提出相关治理措施,持续改善水质。

  二是高度重视空气污染整治。加快建设禁燃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对空气污染排放企业实施全面整改,大力削减工业废气排放强度。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力度,启动机动车尾气综合整治,严格按规定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加大不达标车辆治理和淘汰力度。加大建筑扬尘污染控制,全面落实清洁施工、文明施工要求。此外,还认真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切实加大秸秆禁烧的巡查和执法力度,重点对公路交通干线周边地区及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地区,进行不间断巡查。今年夏收季节,我市没有发生秸秆大面积焚烧的情形。

  三是切实做好固废监管工作。对我市23家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完成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的申报登记基础工作。商卫生局修订了《**市卫生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管理办法》,并联合开展了医疗废物专项检查活动。配合经贸委、安监局对双鹤药业遗留的废水处理库存的有机废水及报废的各类化学品中间体、化学试剂等进行了妥善处理。此外,还对绿利来的水处理污泥的处置进行跟踪调查和管理。对原化工厂“黑脚子事件“展开调查、取证及分析鉴定工作。半年来,共现场检查213厂次,开出整改通知30份。

  四是认真做好核与辐射监管工作。对我市24家放射源使用单位进行等级划分(其中高风险单位4家、中风险单位4家、低风险单位16家),并定期对涉源单位开展严格执法检查。全面落实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性同位素防火、防水、防盗、防抢等安全措施与应急预案。严格执行放射源转移备案和转让审批制度,加强运输途中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放射源丢失、被盗、被抢等辐射事故。督促企业将闲置、废弃放射源和放射性物质及时送贮,减少安全隐患。此外,还切实加强企业申请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四)切实维护群众环保权益

  一方面,铁腕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上半年,我局共开展了全市黑臭河道涉及的工业污染源专项检查、绿色护考等10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实施现场环境监察3070厂次,其中“三同时“项目检查109厂次,限期治理和挂牌督办督查189厂次,节假日和夜间检查19次97厂。

  2017年环保局工作总结二: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环境突出问题,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各方面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不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研究确定了“调结构、控燃煤、抑扬尘、治尾气、消减VOC”的整体工作思路,以治霾为核心,实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文化和行政等多种手段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落实去年出台的“四禁两补”等系列治霾政策,制定实施了年度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研究实施了25项重点治理任务,每月调度、督查、考核、通报。进一步完善了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将考核范围由市内六区扩大到全市,考核频次由年度考核增加为每季度考核,考核指标由2个扩大到4个,强化对地方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激励引导作用。在大唐黄岛电厂、金洲热力开展了清洁排放改造试点,开展了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编制了《青岛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导则》,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上半年,全市共淘汰燃煤锅炉20台;完成燃煤锅炉废气治理项目20个,在建31个;完成工业扬尘治理项目13个;实施“黄改绿”车辆1027辆,审核报废黄标车6129辆;全市车用柴油全面升级到国IV标准;完成工业有机废气治理项目8个以及60家餐饮单位油烟、9家汽修企业的喷漆废气治理;推动在泊位码头、港口物料堆场建设防风抑尘网工程。近两年实施的'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效果逐步显现,我市采暖季二氧化硫平均浓度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采暖季和非采暖季空气质量差别不明显。1-6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显著改善,市区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改善20.0%、14.7%、26.8%、18.2%;首次出现全月达到山东省“蓝繁”标准,5月份市区“蓝繁”天数31天,列全省第一。我市获得省一季度生态补偿考核奖励455万元。

  (二)全面加快推进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以胶州湾保护和省控重点河流达标为重点,加快推进李村河、墨水河等重点河流水污染防治,加强大沽河流域生态保护,全市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全面铺开,各项重点治污工程加速推进。提请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省控重点河流达标工作现场会,市政府与相关区市签订了责任书。印发实施了胶州湾水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年度水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从治污截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监管、农村水污染治理、生态恢复等方面全面推进重点治污工程建设。制定出台了《青岛市水环境目标责任及生态补偿考核办法》,17个区市级领导、96个乡镇、街道及区市部门负责人担任40条河流223个河段的河长和河段长,将27条重点河流39个监控断面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综合运用约谈、挂牌督办、流域限批、社会公开等手段,促进地方政府充分履行治污职责。上半年,全市整治污水直排口84处;建设排污管网35公里;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7个,其中,楼山河污水处理厂已通水试运行。李村河流域污水收集能力大幅度提升,墨水河流域消除了污水直排溢流问题,大沽河、墨水河、嵯阳河、泽河等省控重点河流水质改善,6月份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均值较去年底分别下降14.8%和53.5%;李村河、风河、云溪河等过城河污染程度进一步减轻,二季度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同比分别降低6.3%、14.1%。开展崂山水库周边农家宴环境专项治理,加强大沽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全市重点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了100%。

  (三)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围绕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省、市减排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毫不松懈的抓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等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制定实施年度减排工作计划,确定脱硫设施升级改造、烟气脱硝、淘汰落后产能、污水处理和畜禽污染治理5大重点减排领域,筛选实施重点减排项目177个。综合运用督查督办、定期通报、以奖代补等措施,促进减排项目建设运行。全面完成了环保部和省厅对我市20XX年减排核查迎检工作。截至20XX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已分别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的115%、107%、119%和146%,污染减排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四)不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积极贯彻新《环保法》,深化环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丰富执法方式和执法手段,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深入实施三级“网格化”监管模式,牵头与东营等6市环保局建立区域执法联动机制,打造“全覆盖”的环境执法网络。坚持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强联合检查、交叉检查、跨界联合执法,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环境保护大检查、清理违规建设项目、“执法大会战”、“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多项专项执法行动,上半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61起,处罚金额2714.73万元。积极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强制执法权依法惩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起,查封扣押12起,限制生产、停产整治2起,移送公安部门6起,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继续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加快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扩大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施范围,组织企业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完善了多维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五)进一步加强服务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工作。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完成平度新河化工区规划环评审查,推动全市产业布局和空间布局优化。严格环境准入,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128个;做好全市高尔夫球场的清理整顿工作,组织开展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清查工作,及时纠正了一批擅自违法建设等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协调环保部快速完成了青岛新机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跨海大桥环保竣工验收等重大项目的环评工作,制定实施简政放权提速增效服务发展的意见,研究提出20条具体措施,大力减少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

  (六)扎实推进生态环保改革、生态市建设和农村环保工作。市委成立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确定18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事项列入市委20XX年改革工作要点。我局作为专项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调度协调作用,积极推动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制定印发了市环保局年度环保改革工作方案,实施了25项重点改革任务,截至目前,出台《青岛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定》《青岛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实施大气、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等改革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其余改革任务进展顺利,进一步完善了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

  编制实施《青岛市创建国家生态市20XX年工作计划》,黄岛区、城阳区争创国家生态区工作通过省环保厅预审,新增12个镇、街道开展国家生态乡镇争创工作。继续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建成示范项目37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31座,污水管网399公里。

  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上半年,全市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空气质量改善存在指标不平衡、区域不平衡问题,臭氧污染问题逐步显现;嵯阳河、墨水河、李村河等省控重点河流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理顺;环保队伍建设仍需继续加强,等等。对这些问题,我局将围绕重点工作目标,继续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开展污染调查,组织开展石化、有机化工、涂装、包装印刷、橡胶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治理。探索开展燃煤锅炉清洁排放改造,研究鼓励政策,制定推进方案。开展建材行业扬尘污染集中整治,规范砂石加工、水泥制品、砖瓦生产等建材企业扬尘、粉尘污染控制措施。

  (二)全力攻坚流域污染治理。继续推进重点治污工程建设,确保李村河、海泊河、墨水河流域已开工的污水处理厂、泵站等项目年内建成投运。加快推进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力争在墨水河、嵯阳河流域建成部分示范项目,在中心城区部分河段实施中水调蓄。严格考核奖惩,促进“河长制”等制度措施落实,强化辖区治污主体责任。

  (三)继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充分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停产整治、查封扣押等强制手段,严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和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开展环境监察稽查,提高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和水平。加强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四)加快推进农村环保与生态市建设工作。推动黄岛区、城阳国家生态区和即墨市、胶州市省级生态市创建验收工作,指导平度市、莱西市争创省级生态市。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进一步落实《青岛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

  (五)进一步改进环境管理方式。平衡和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环境准入、全面做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又落实环保标准,严格环境准入以源头控制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和布局优化。认真落实简政放权提速增效服务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好的方便企业和群众。做好市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推动完成列入市委20XX年度改革工作要点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完成全局重点改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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