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财政局工作总结

时间:2018-01-17 09:33:16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财政局工作总结

  财政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决策部署,全力以赴狠抓收入,多措并举优化支出,全力保障民生改善和重点建设支出需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全市财政收入保持了平稳增长态势,财政收支运行总体良好,有力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将20xx年全市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及20xx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财政局工作总结

  一、20XX年全市财政运行情况

  1-10月份,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28、54亿元,为年预算的84、8%,同比增长3、1%。1-10月份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218、51亿元,为预算的59、3%,同比增长4、4%。

  今年以来,面对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全市财税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奋斗,迎难而上,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在促进经济止缓回稳促增,确保财政预算平稳运行,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引导和调节作用,助推全市经济止缓回稳促增。全面贯彻结构性减税政策,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扎实推进营改增扩面改革。全面开展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费,取缔一切涉煤不合理收费,降低部分涉煤收费和基金的征收标准,严格按政策规范执行保留的涉煤收费项目,最大限度地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拨付5300万元,支持现代农业十大主题产业园和设施蔬菜建设。积极落实园区企业税收返还等财税政策措施,支持园区经济发展壮大;安排下达科技专项资金4300万元,用于支持江铃重汽、锅炉集团、市民基础数据平台建设、院士工作站等科技信息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新兴支柱产业发展。认真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拨付风险补偿铺地资金3600万元,帮助144户企业获得贷款6、08亿元,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二是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1-10月份下达资金1、32亿元,支持推进五中、十二中等22所新校区建设。下达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51亿元,支持企业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10%;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50元和22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提高40元;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每人每月提高160元,全市社会保障标准普遍提高,城乡社会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继续安排拨付社区惠民专项资金4520万元,积极支持社区开展惠民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社区为民办事解难能力。拨付公交运营补贴8、35亿元,支持公共交通和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继续安排2500万元,支持省城“每日四种蔬菜一元钱”惠民活动。拨付5327万元支持“百院兴医”项目及重点公立医院建设。下达11、66亿元专项资金,用于九院小区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环保资金4、96亿元,全力推进省城环境综合治理。下达1659万元资金,支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和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奖励,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加大统筹资金力度,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大力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已开工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截至目前,市财政累计向城建投融资公司下达各类支持资金65、8亿元,直接安排还本付息及项目建设资金15、85亿元,确保了城建投融资公司的良好运转和各项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四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开展。今年3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我局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各项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同时精心安排“自选动作”,体现财政部门特色。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深入查找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围绕问题整改落实,使财政系统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初步形成了一批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明确了28项具体整改任务,27项专项整治措施,收集梳理116项制度规定,继续执行108项,废止4项,拟修订完善4项,拟新建制度37项。制定出台了《太原市“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规定》、《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用制度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定额,强化预算执行刚性,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围绕“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目标,今年预算安排中又对市直部门20xx年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进行压减,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239万元,下降23、5%,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3、44万元,下降2、9%。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在编制20xx年部门预算过程中,要求所有项目预算都要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对300万元以上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重点审核,并将绩效目标作为财政资金分配和20xx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选取142个单位163个财政投资项目22、2亿元资金开展以单位为主体的绩效自评工作,强化了各单位的支出责任意识,预算绩效理念得到进一步提升。牵头组织开展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在财政系统组织开展了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对3亿余元民生项目资金开展专门跟踪检查,对81户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依法依纪给予了处理。制定权力清单,推进简政放权。牵头完成了全市行政征收类、给付类、奖励类权力清单的梳理、汇总、审核工作,发挥财政源头治理职能,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对政府投资、民生项目资金的投资评审,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五是加快推进财税改革,服务率先转型跨越发展。按照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和市委部署,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年初人代会上汇报的政府预算报告中,增加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内容,首次进行了全口径预算汇报。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人代会批准后,市级所有117个非涉密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并公开到了款级科目,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三农、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支出公开到项级科目。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预警机制。制定了《太原市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方案及应对预案》,起草了《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讨论稿)和《太原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防范管理办法》(讨论稿),对债务资金的举借、使用、偿还及风险控制等各方面予以明确规定,同时加强了对融资公司的监管,要求融资公司按月报送资金运行情况。结合20xx年的财政收支预计情况,对20xx年市级新增融资规模进行了测算,合理确定了20xx年融资规模。

  总体看,全市财政系统基本完成了各项既定任务。20xx年,全市经济发展依然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财政形势不容乐观。一是财政收入形势依然严峻。能源、原材料行业供大于求的市场格局短期内不会逆转,煤炭需求及价格回暖不易,以及结构性减税等政策性减收,都将影响财政收入,实现全年公共财政收入增长目标任务十分艰巨。二是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随着全市重点工程和项目的深入推进,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改善、社区事务、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不断加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收支平衡难度加大。三是预算执行力有待增强。一些部门和单位预算观念不强,缺乏资金使用时效性和均衡性,有些单位不能及时向市政府申报项目,或者项目和资金不匹配,致使专项资金下达迟缓,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

  二、20XX年财政工作打算

  20XX年,我们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以更加有力的措施,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坚定不移加快率先转型跨越发展,坚持不懈推动全市实现“六个表率”,确保圆满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按照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好全年的改革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力度。深入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和范围。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开展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工作。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继续推进营改增试点,加快煤炭资源税改革。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二)着力健全财政政策和资金引导体系,进一步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提质增效

  扎实推进“五个一批”项目建设。对产业转型、民生改善、生态建设、城乡统筹等领域的重大项目优先保障,确保重大项目财政配套资金的及时到位。落实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统筹使用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各项专项资金,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支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整合财政科技专项,完善创新驱动政策环境。改进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大科技风险投资支持力度。推进财政科技经费优化整合,建立各类科技资金的绩效评估、动态调整机制。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税收抵扣、贷款贴息和信用担保等方式,大力支持科技信息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新兴支柱产业发展。大力支持做强现代服务业、总部和楼宇经济。认真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重点支持金融、现代物流、文化旅游、专业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和园区经济发展。从政策和财力上大力支持开发区加快园区扩区提质进程,提升其辐射力和带动力。

  (三)完善财政投入机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要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大民生投入,切实解决好“五有”等基本民生的保障问题。一是加大教育投入,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高,区分教育的公共性层次,完善针对不同教育类型的财政支持政策。继续支持推进22所新校区建设;全面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学生政策,支持解决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加强职业教育,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二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落实好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支持农民多渠道增收。切实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抓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大力支持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三是提高保障标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巩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继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继续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的联动机制。四是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偿机制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继续支持中心医院、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院新院建设。五是强化就业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全民创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继续深化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税费减免等财税政策的激励作用,鼓励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创业就业。加强农民工和转岗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问题。六是支持文化体育事业产业发展。用好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落实好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支持推进以基地和园区为抓手,扶植壮大文化产业集群;扶持文艺精品创作,做好文化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七是积极支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继续深化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逐步提高政法经费补助水平。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保障,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继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支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八是积极推进“城中村”整治工作,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大力支持“城中村”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省会城市基本形象。支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支持公交场站建设、更新公交车辆、扩大公共自行车覆盖面、公交专用道路建设等项目,对公交公司政策性亏损给予财政补贴。强力推进省城环境综合整治。继续融资放大中央和省、市环保专项资金,用于集中供热改造,重点污染企业关停和城市河道截污清洁工程,实现省城环境质量改善明显见效。

  (四)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研究出台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统一制度框架。探索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控制,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完善政府性债务统计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

  (五)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

  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政府所有的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依法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监控和国库资金管理,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完善政府采购流程,提高采购的规范性和绩效。继续清理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以收定支和据实结算项目支出方式,建立绩效评价管理体系。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推动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及时公开评价结果,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覆盖面。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强化对政府投资、民生项目资金的.投资评审,提高财政资金效益。规范理财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在“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规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强化预算约束,坚决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

  财政局工作总结

  20xx年,全县财政监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财政局、财监办的关怀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的总体要求,加强日常监督,强化专项检查,服务财政管理,形成了对财政运行进行监控、保障和规范功能的财经监督机制,有力促进了依法理财和源头治理工作,为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绩

  一年来,我们围绕《20xx年陇南市财政监督工作要点》和市县财政、财监工作重点,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全省财政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创新财政监督机制体制,按照“收支并重、内外并举、监管结合”总体思路,努力实现财经监督检查职能转变,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形成了涵盖财政收支、寓监督服务于财政管理的财政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财政监督长效机制,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需要,也是财政监督自身全面协调发展,提高财政监管能力的需要,因此,我们把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必要环节和组成部分,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形成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紧密融合,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一是加强了预算编制监督审查。进一步完善了县直部门“零基预算”管理办法,编制综合财政支出预算,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强化了预算监督力度。对15个乡镇和县直11个部门推行“部门预算”管理,单位所有收支都进了财政笼子,增强了单位自主理财的积极性,规范了财政预算分配程序。二是对部分重点项目资金专项审批。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购置保险费、丧葬抚恤金以及扶贫救灾、农业开发、社会保障、灾后重建、扩大内需等重点项目资金,通过专项审批和跟踪问效,确保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教育危房改造资金、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和惠农补贴资金财政专户,推行财政专项资金县级报帐制,对这些项目资金实行封闭运行,提高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严格财政资金拨款程序。按照核定的预算指标,坚持用款单位按用途申请、财政业务股室按预算审查、主管领导按进度掌握核批、临时性项目报政府研究“一支笔”审批的财政性资金拨付制度,把预算内外资金捆在一起使用,有效克服了资金调度上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了财政性资金分配程序。四是健全财政票据核销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实行“验旧领新、限额控制、票款同行”管理办法,确保了政府非税收入的足额入库。对执法罚没和农税专用票证实行“交旧领新、报查核销”办法,彻底堵住了执罚执收单位截留、挪用财政预算收入的源头。五是注重发挥财政监督员职能作用。财监办4名专职监督员日常工作在财政预算管理、农业项目资金、乡财县管核算和预算外资金管理等重要职能机构,对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收纳、划解、核算、指标分配、资金拨付、以及用款单位使用和报账情况实施日常全程监督,推进了各项财政业务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开展重点项目财政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解决财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服务财政改革,强化财政职能的原则,抓住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查纠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

  一是对乡镇落实惠农政策资金情况进行督查。年初,县局抽调4名人员,参加全县涉农惠农政策资金专项检查。对乡镇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抗震救灾、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村级经费、教育“两免一补”、扶贫资金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了各项补资金按时足额兑现农户。全县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启动以后,县局抽调3名业务骨干,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对全县各乡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改革实施情况和补贴项目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巡回督查,指导乡镇做好惠农财政补贴对象的审核公示、信息录入、资料报送、档案管理以及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各项惠农补贴公平、公正地发到农户手中。家电下乡政策推行以后,县局抽调人员,由分管领导带队,会同商务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乡镇和定点经营商家贯彻落实家电和汽车下乡财政补贴政策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补贴政策资金兑现到位。

  二是组织开展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检查。从7月至10月份期间,采取单位自查和组织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30日期间的银行账户和现金管理情况、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情况、抗震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业务招待费管理使用情况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想了全面检查。自查面达到了100%,重点抽查面达到了20%。对检查发现的财务工作基础薄弱,工作质量不高;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违规操作现象;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财务管理不到位,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督促缴存非税收入108万元,结清往来款项36万元,回收职工欠款5、6万元,指导被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同时,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业务处理难点,由财监办在全县会计再教育培训班上进行了通报和专题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其遵守和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从而提升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水平,严肃了财经纪律。

  三是扎实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和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这次专项治理,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从6月中旬起至年底期间,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集中处理整改建制4个阶段进行。在全县160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组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从成员单位抽调16个业务骨干,分成四个检查小组,对20个县直部门和4个乡镇集中突击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纳入治理范围总数的15%。对“小金库”治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建立健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研究“小金库”发生的主客观原因,认真解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费不足等问题,探索建立预防产生“小金库”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监管水平,努力实现标本兼治的目标。

  四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一是根据县政府安排,财监办牵头,抽调3人组成检查组,以会计信息质量为重点,于7月下旬,对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徽县管理部20xx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进行了财政检查。审查范围为徽县285个单位6463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缴存、支取、个贷等业务管理工作,检查资金总量3900万元,对检查发现的徽县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相对偏窄,应该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企业大都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存在断缴现象,乡镇政府代扣所属单位职工个人缴交住房公积金划转进度不平衡,全县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部分没有实现与个人缴交部分同步划转,影响职工个人公积金权益和公积金制度发展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三点检查建议,要求单位继续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增加资金积累,努力营造职工住房保障社会公平;健全归集协作机制,针对收缴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缴交措施,确保公积金缴交足额到位;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保障住房公积金运作安全,发放优质贷款。通过整改落实,促进管理部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全县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二是按照市财监办统一安排,财监办抽调2人组成检查组,于7月下旬,对徽县燎原会计师事务所、正达税务师事务所的会计执业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审查其遵守独立审计会计准则、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业务开展基本情况等内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单位会计内控制度不严密、财务会计核算信息数据存在差异和会计执业程序和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责成单位进行整改,促进了会计中介机构规范运作,维护了《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条例》的严肃性。

  五是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财政绩效监督检查。按照县政府安排,从县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委抽调6人,组成2个联合工作组,由财监办牵头,于11月18日至30日期间,对县直12个部门127个建设项目会计帐薄、收支凭证和财务报表资料,进行了调阅审查,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初步审计,内容涉及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国债投资基金、扩大内需专项资金、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以及县列一批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等方面,对检查发现的项目会计核算信息不能全面反映项目资金运行全过程、项目管理和财务财务管理衔接不严密、会计账面暂付款科目发生频繁且数额过大以及项目建设资金财务进度考评和财政绩效评价基础资料不全面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为促进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发挥最大财政绩效起到了一定作用。

  六是完成省市财政、财监部门安排的专项检查调研工作。对全县贯彻落实农机具财政补贴、能繁母猪保险补贴、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国土整治专项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调研,为上级完善政策措施提供详实的依据资料。

  七是配合省市财政、财监部门和县纪检监察、发改、民政等部门对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多次监督检查,促进各项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强化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确保了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安全发放。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抗震救灾政策,完善制度措施,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分配环节,及时拨付资金,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了抗震救灾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安全发放,有力推动了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日常监管合力,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接收发放全过程进行监督,形成了一张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实现了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全覆盖。二是建立完善各项机制制度,确保了监督工作规范运行。为了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管,灾情发生以来,县上及时转发了上级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一系列文件,并先后制定下发了相关配套制度规定,出台了《徽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办法》,对重建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监督等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使重建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依法、有效、规范运行。三是突出监管重点,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公开透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监督管理,救灾资金物资实行“三归口”即资金监管归财政、物资监管归民政、项目监管归发改委,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切实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接收,统一集中,统一安排,统一分配,统一发放。一年来,先后5次抽调人员,分赴各乡镇和有关单位针对救灾款物发放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从会计账务管理、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恢复重建政策落实、农村居民住房重建验收和考核等不同角度,对乡镇和有关部门执行灾后重建政策进行全面的稽查和审核,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通过重点巡查和定点监督相结合方式,对资金物资收发台帐不健全、发放不透明、登记不准确、公示不及时和个别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这方面工作。同时,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对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却保抗震救灾款物及时发放到灾区和受灾群众手中。

  (四)大力强化内部监督,促进财政系统文明执法和依法理财。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和《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把对外专项检查和对内执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财政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领导。成立“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全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保障机制等3个方面做出了19条具体规定,是财政系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面落实财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财政执法监察工作上水平的行动纲领。二是完善局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了《徽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把财政部门实施的25个法律法规按业务分类归口,确定具体实施部门和股室,并层层签订执法责任书,实行执法过错追究,强化执法责任,明确了依法理财的职责。财监办统一印制了财政监督检查执法文书,加强日常督导,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三是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不断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印制《财政局机关制度汇编》,确定分管领导负责抓好监督落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道德规范等统一到制度的约束之下,从制度上保证财政干部依法理财。四是推行政务公开和首问责任制。我们就今后一段时期全县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总体思路、工作措施予以公布,并就如何抓好落实和优质服务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开辟专栏予以公示。设立监督牌,机关干部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乡镇财政所推行异地交流制度,增强了乡财政干部廉洁理财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五是切实加强对乡镇财政所的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贯彻《关于在乡财政所推行政务公开的通知》,促使乡财政干部依法理财,勤政务实。将乡财政所经费纳入县会计中心集中管理核算,对财政所职工工资、县外差旅费、接待费、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等支出项目,实行专项审批核销办法,有效规范了财政所内部财务开支行为,预防了违纪问题的发生。六是实行局领导联系乡镇包抓落实制度。对乡镇财政工作和重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帮助乡镇建立健全有了关规章制度。同时,加强财政内部监督稽核工作,促进了县乡财政规范运行。

  (五)认真履行财政源头治理职责,努力完成县委、政府分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按照县委、政府《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分配给财政部门的工作项目、任务和要求,把深化财政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作为财政部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一是继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县乡分税制,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巩固部门预算试点成果,细化预算项目,严格预算执行。县直部门预算单位和各乡镇细化预算工作规范运行,增强了单位增收节支的自我约束力,规范了财政预算分配秩序,总体节支率达到8、6%。县乡干部工资统发程序得到完善,实行统发工资数据库维护专管员制度,编制、人事、财政、银行部门分工负责、互相协作,确保了职工工资及时准确发放。二是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完善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编制非税收入计划,加大了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力度。由非税局牵头,组成3个工作组,对全县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标准和资金缴存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和规范,督促入库非税收入208、56万元,通过新闻媒体对规范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执收单位进行公示,促进了非税收入征管改革体系的建设,有效规范了单位收费行为,政府非税收入实现了足额入库。三是强化会计监督。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设立业务稽核岗位,选配业务稽核员,在部分单位试行“柜组式核算,流水线作业”集中核算新模式,规范集中核算程序,完善了会管中心监督制约机制。今年以来,退回不规范会计凭证189张,金额达68、5万元,制止和纠正超标报销302笔,涉及金额82、51万元。会计中心还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发票稽查,对建筑按行业实行就地结算缴交税款,清查大头小尾发票,补缴税款12、5万元。强化了会计监督职能,有效堵塞了支出中的漏洞,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单位财会违纪行为。四是着力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完善“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机制。按照“预算共编、收入上划、帐户统设、收支平衡”的模式,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政治稳定。全面推行财政惠农补贴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将各项惠农补贴资金纳入“一册明、一折统”管理,减少发放层次,规范发放流程,保证了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兑现到户。五是扩展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加大了《政府采购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规范了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程序,完善了统一保险制度,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和规模,对财政性工程建设项目和专项物资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对部门分散采购项目的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集中采购与部门分散采购的有机结合。积极参与城建材料、交通工程以及整村推进教学楼项目建设等招标投标活动,对相关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政府采购制度逐步落实。六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落实产权交易制度。拟定了《徽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清理,重新核发使用证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督力度,对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实行审查备案,对粮贸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有效防止企业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促进企业改制规范运行。

  (六)认真办理群众信访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监督检查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受理的群众来访和电话投诉的主要内容是涉及惠民补贴政策落实和有关抗震救灾款物发放的有关事宜。我们针对不同问题,深入村社调查了解,查找根源,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政策,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分析研究,严格按照办理规则,逐件逐代表进行了答复,满意率为100%。我们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内容涉及扶贫、社保、计生、教育、民政、退耕还林、粮食补贴等多项资金,对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帮助单位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政专项资金的运做程序,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我县财政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的发展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财经监督检查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适应当前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的总体要求,财政监督还存在着“缺位”现象;二是财政执法质量和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财经领域内违纪问题仍然存在,“小金库”还未彻底铲除,可能还存在着财会做假行为;三是财政监督检查力量薄弱,对预算收入征管质量、财政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的专项监督检查乏力;四是财监机构与税务、审计、监察以及政法等部门联合执法配合不够,财经监督的整体优势尚未充分发挥出来。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认真加以改进和克服,进一步发挥为财政改革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促进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

  三、20xx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

  20xx年,全县财政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富庶、魅力、和谐新徽县的基本要求,坚持将财政监督工作贯穿于财政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工作运行全过程之中;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和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会计行业、企业和财政内部监督,促进提高财政部门内控水平;更新监督理念,改进监督方式,拓展监管事项,优化监管结构,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促进建立财政预算、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

  按照这一思路,财政监督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五适应、五促进”:要适应加强财政调控和支持县域经济的形势,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适应推进县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促进深化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要适应加强和改善民生的需要,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要适应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方向,促进建立透明财政和源头治腐的惩防体系;要适应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促进建立高效有序的县级公共财政运行机制。

  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抓好“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逐步实现财政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高效化。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切实履行两个《条例》赋予财监机构的职责,加大财政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继续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财政系统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积极探索和建立科学的财政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增收节支、保障政策执行、维护财经秩序、提供决策参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财政法规的学习教育,制定切合实际的财政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规范监督检查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财政监督质量和财政执法水平。

  (二)抓好日常财政监管,努力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保证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有效是财政监督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围绕财政管理工作重点,对税收征管质量、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政府采购行为、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及财政票据的领报缴销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对财政预算的执行实行跟踪反馈制度,落实财监机构对有关财政拨款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年度审核制度。加强对近年来县财政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促进财政管理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抓好财政专项检查,着力解决财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要安排对一些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重点行业税收征管质量、重要非税收入缴纳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以强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为重点,实现对救灾资金的全程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组织对“三农”、社保、教育、卫生、灾后重建、扩大内需、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等关系民生的重大支出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建立健全“小金库”专项治理长效机制。深入贯彻《会计法》,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抽查,严厉打击会计造假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重点查纠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薄弱、随意处置国有资产、账外资产以及资产流失的问题。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严肃查处截流、坐支、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适时开展重大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和财政绩效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严肃财经纪律。

  (四)抓好财政内部监督,正确履行财政源头治理和反腐败工作职责。贯彻落实《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的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完善乡镇财政考核督察和会计集中核算业务稽核制度,加强财政系统内部纪检监察工作,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推行政务公开,落实首问责任制,建立健全财政部门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实施办法,保持财政干部廉洁从政、依法理财。积极完成县委、政府分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正确履行财政源头治理工作职责,深入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五)抓好财政督查和调研,为财政改革和发展做好参谋和服务。主动参与部门预算试点、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监督各项财政改革政策和措施的全面落实。围绕财税管理和财政经济运行中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过程中的的宣传和调研,及时反映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为规范财政管理提供参考。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落实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管理配套措施,保证全县恢复重建工作整体向纵深推进。

  (六)抓好举报案件的核查,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本着“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的原则,认真核查群众举报案件,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财政违法行为举报激励机制,对有价值举报行为给予奖励,使社会各界关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对重大财政违法违纪案例依法公告,提高财政监督的社会影响力。注重财经监督检查信息交流,与纪检、监察、税务、审计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形成联合执法机制,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努力做好县委、政府和市财监部门安排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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