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后感

因父之名观后感

时间:2021-02-09 14:04:00 观后感 我要投稿

因父之名观后感

  因父之名观后感【1】

因父之名观后感

  《因父之名》讲述的是一个极其荒谬的案件:在英国的伦敦,无辜的主角和一群爱尔兰年轻人被警方不择手段地指控参与一起恐怖爆炸案,主角的家人也爱到了牵连。

  在审判过程中,除了嫌疑人屈打成招的供词外,几乎没有其他可信的证据,但为了平息市民对恐怖活动的愤怒和威摄爱尔兰恐怖的分子,在法庭旁听席的一片欢呼声中,所有这些人都被判有罪,都在狱中度过了十几年的时光,主角的父亲更是死在了狱中。

  甚至于在警方抓到了真正的凶手,知道了事实的真相以后,在种种令人心寒的借口下,警方仍然将错就错地监禁着这些无辜者!故事是以一位锲而不舍的女律师在诸多阻力下为这些无辜者争取平反,

  并最终使英国女王下令撤销十几年前的错误判决而告终的。

  这部影片给我最大的收获也许就在于对“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这句话有了更加深刻的融解。

  根据诸多学者的阐述,“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的意思可以概括为:即使司法裁判的结果是公正的,但是如果过迟做出裁判,

  或者过迟告知当事人,程序上的不公正将使裁判成为非正义的;它体现了对司法程序正义的格外强调,反映了正义的时效问题,也就是说正义本身具有时效的内涵,迟来的正义没有实际意义。

  分析《因父之名》里所讲述的整个故事情节,也许我们可以找出许许多多导致这起重大冤假错案发生的原因,但就我个人而言,

  我认为正是由于对程序正义的严重忽视和对裁判效率低下的麻木导致了这起悲剧。

  故事中迫于事情的紧急,警方忽视了程序的重要性,依靠严刑拷打来使犯人招供,这一过程本来就是非法的,而且是侵犯人权的,

  在没有其他证物或者说是不算是证物的(厨房做菜用的手套)就草草做出判决,仅仅是为了平息市民对恐怖活动的愤怒。

  所以说程序的缺失往往导致“正义的迟来”,从而导致对当事人的不正义,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其次,

  “迟来的正义”使正义大打折扣甚至于归零,这样将严重践踏人们对法律救济的期待,从而引起人们对于法律的规避,退而求助于其他解决问题的方式;

  再次,司法效率的低下,一方面浪费双方当事人的财力物力,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证据的流失。

  事实真相更难查清等浪费司法资源的问题的出现司法判决的终局性较差,案件的屡判屡翻已成为国家司法资源浪费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起生效的判决可由多种理由、多种方式、多种主体、多次提起再审程序,它不仅造成国家、社会和当事人诉讼成本的重复支出,而且从公众的信仰体系中彻底毁弃了国家司法本来应有的尊严和权威。

  司法的权威性必须靠司法判断的终局性来维持,如果已经生效的终审判决可以不受限制地被反复再审,司法的权威性必将丧失殆尽。

  当前,可以提起再审的主体有当事人、法院院长、上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等;

  可以提起再审的理由有案件的主要证据不足、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审判人员贪赃枉法等;可以提起再审的时间除当事人必须在判决生效后二年内提起以外,

  对其他主体无任何时间限制,他们可以在任何时间通过提起再审程序而推翻一个已经执行的生效判决。

  这种主体无限、理由无限、次数无限、时间无限的再审制度无法树立司法判决本身应有的权威性。

  ;最后,正义的迟迟不来,和司法机关在程序上的违法往往有着密切的关系,而司法机关知法却敢犯法,这是否可能存在着司法贪腐的问题也是值得思考的

  因父之名观后感【2】

  从影片中,也可以看出大众舆论也是会影响司法的判决。

  司法独立是指司法权由司法机关独立行使,不受其他任何机关与个人的干涉;司法独立的本意在于保证法官摆脱一切外部不相关因素的干扰,

  仅仅依据法律与内心的理性研判各类案件事实并最终做出公正的判决。

  对于法律来说,公正的判决和判决得到社会普遍的'尊重都是必需的,法官为了判决的被尊重,当然会吸收社会的舆论成分,然而大众舆论不代表正确,

  大众舆论往往也有盲目性,也未必会有利于司法公正,不然怎么会有“多数人的暴政”?甚至很多时候,是少部分人借舆论之口行干扰之实,大众舆论并不具有法律素质,很多时候由于对于法律的不理解会导致对法律的扭曲。

  尤其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案子,舆论压力会迫使司法让步。

  所以要慎重对待大众舆论。

  但是,我认为司法独立未必是司法公正的充分必要条件(尤其是我们国家),聚合了公众理性与智慧的舆论监督恰恰能够制约那些在知识与良知方面都有所欠缺的法官,使他们不至于做出明显有悖于法律与常识的判决。

  司法独立首先蕴涵着司法行为不受其他权力干扰的内涵。

  在现实中法官独立依法判案的最大干扰因素不是公众舆论,而是来自于上级法院或其他公权机关的权力;我们几乎都能够看到来历不明的权力在左右着司法机关的一举一动。

  而大众舆论在司法进程中提供参考意见,促使程序透明,防范司法贪腐,也利于司法公正;而且舆论监督是公民知情权与自由表达权的体现,代表着公民权利对公共权力的制衡。

  所以说大众舆论对于司法公正的影响是相对与每个地区或者每一个时期每一个案件都不同。

  可看出大众舆论有其利也有弊。

  这部电影带给我最大的感动在于男主角经历社会苦难中的博爱与正义的洗礼,他找到的出路绝对不是唯一,他可以选择坚持不出狱直到平反,

  也可以选择从此做一个像父亲一样的沉默善良的人;无论他选择什么,我们都会看到一种成熟——经历过爱与正义之两难后的成熟,而面对不完美的社会与个人。

  电影绝对不可能提供我们任何答案,但我们却可以通过电影得到各种思辨:只要人性有堕落、社会有苦难,就必然引发个人在博爱与正义之间困难的抉择;在各种抉择中,人人都各自找到让自己的终极价值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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