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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红楼梦》中的对话看合作原则的违反和会话含意

时间:2021-01-31 20:17:48 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从《红楼梦》中的对话看合作原则的违反和会话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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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红楼梦》中的对话看合作原则的违反和会话含意

  【摘 要】 本文根据格赖斯提出的会话合作原则,分析了《红楼梦》中的一些对话,来解释说话人是如何违反合作原则,从而达到传递某种会话含意的目的。

  【关键词】 合作原则;会话含意;《红楼梦》

  格赖斯(1975)认为,为了保证会话的顺利进行,谈话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一些基本原则,特别是所谓的合作原则。他认为,言语交际中人们总是互相合作的,谈话双方都怀着这样一个共同的愿望:双方的话语都能互相理解,共同配合。因此,他们都遵守着某些合作原则,以求实现这个愿望。合作原则包括四个准则和一些次准则。量准则,指所说的话应包含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以及所说的话不应超出所需要的信息。质准则,指要努力使所说的话是真实的,它包括两条次准则: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关系准则,指所说的话要有关联。方式准则,指所说的话要清楚明白,它包括四条次准则:避免晦涩、避免歧义、避免啰嗦和要井井有条。

  根据合作原则,在正常的言语交际中说话人应遵守其中的各条准则。然而,在实际言语交际中,话语的含意往往不仅仅是其字面意义。说话人往往故意违反合作原则中某条或多条准则,以产生某种隐含的意义,即会话含意。

  《红楼梦》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每一句话都体现了作者的良苦用心。本文将摘取其中的一些对话,以分析说话人是如何通过违反合作原则中的准则来传递一些隐含的意义,即会话含意的。

  一、违反量准则

  1、违反量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

  在第二十二回中,王熙凤评价一个戏子长得像她们中的一个人,说:“这个

  孩子扮上活像一个人,你们再看不出来。”她只说那戏子像一个人,而没有具体说出像哪个人。从下文可以看出,她指的是林黛玉。但是因为林黛玉性格敏感多疑,而戏子在当时又是地位极低的一类人,所以她故意没有明说,以免得罪林黛玉。因此,王熙凤所说的话没有包含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违反了量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

  2、违反量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

  在第四十一回中,贾母等带刘姥姥到栊翠庵。妙玉给贾母奉茶,贾母道:“我不吃六安茶。”妙玉笑道:“知道,这是老君眉。”量准则中第二条次准则要求所说的话不应超出所需要的信息。而在这段对话中,妙玉除了所需信息外,还加上了“这是老君眉”这一额外的信息。通过违反量准则中的这条次准则,妙玉表现出自己对贾母的习惯是了解的,从而体现出对贾母的尊敬。

  二、违反质准则

  1、违反质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

  在第三十二回中,丫鬟金钏因被王夫人辱骂并赶出园去而投井自尽。王夫人悔恨不已,独自在房中垂泪。宝钗来安慰她时,装作不知此事,问金钏为什么投井,王夫人是这样回答的:“原是前儿他把我一件东西弄坏了,我一时生气,打了他两下,撵了下去。我只说气他两天,还叫他上来,谁知他这么气性大,就投井死了,岂不是我的`罪过!”本来王夫人打金钏是因为她和宝玉过于亲密,而为了保全面子,她对宝钗说是因为金钏弄坏了东西。因此,王夫人说的是自知虚假的话,她违反了质原则中的第一条次准则。

  2、违反质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

  还是在上述对话中,宝钗为了安慰王夫人,叹道:“姨娘是慈悲人,固然是这么想。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跟前憨玩,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玩玩逛逛儿,岂有这样大气的理?”很明显,宝钗这样说是没有根据的。她为了给王夫人开脱,故意说了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三、违反关系准则

  在第三十二回中,宝钗借戏名影射宝玉和黛玉常闹矛盾,然后宝玉去赔不是的事情。“凤姐于这些上虽不通达,但只见他三人情形,便知其意,便也笑着问道:‘这么大暑天,谁还吃生姜呢?’众人不解其意,便说道:‘没有吃生姜。’凤姐故意用手摸着腮,诧异道:‘既没人吃生姜,怎么这么辣辣的?’”在这段对话中,王熙凤的话表面上与宝玉、黛玉、宝钗的对话毫无关联,但实际上,她是用“生姜”和“辣辣的”来形容他们三人对话中的辣味。她故意违反了关系准则,以传递自己话语中的含意。

  四、违反方式准则

  1、违反方式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

  在第十一回中,尤氏和凤姐讨论秦氏的后事时说:“我也暗暗地预备了。就

  是那件东西不得好木头,暂且慢慢地办罢。”实际上,“那件东西”指的是棺材。尤氏用“那件东西”来表达,从而避免了使用“棺材”这个过于直接的词。这是对方式准则中“避免晦涩”这一次准则的故意违反。

  2、违反方式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

  在第三十九回,平儿吩咐周瑞家的道:“你这一去,带个信儿给旺儿,就说奶奶的话,问着他那剩着的利钱。明日要还不交来,奶奶也不要了,就索性送他使吧。”这段话可能会有两种意思:一是王熙凤真的发了善心,不要那剩的利钱了,送给旺儿了;二是正话反说,要求旺儿必须在第二天前把剩的利钱交来。根据王熙凤的为人处事来判断,第二种意思才是她真正想表达的。说话者故意使自己的话语产生歧义,因此违反了方式准则中的第二条次准则。

  3、违反方式准则的第三条次准则

  在第三十回中,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有这样一段对话:

  黛玉听见宝玉奚落宝钗,心中着实得意,才要搭言也趁势取个笑儿,不想靓

  儿因找扇子,宝钗又发了两句话,他便改口说道:“宝姐姐,你听了两出什么戏?”宝钗因见黛玉面上有得意之态,便笑道:“我看的是李逵骂了宋江,后来又赔不是。”宝玉便笑道:“姐姐通今博古,色色都知道,怎么连这一出戏的名字也不知道,就说了这么一套?这叫做《负荆请罪》。”宝钗笑道:“原来这叫《负荆请罪》!你们通今博古,才知道‘负荆请罪’,我不知道什么是‘负荆请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