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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时间:2017-06-26 11:31:15 合同 我要投稿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1】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质量,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 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各类合同、协议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核权、审计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

  任何合同均需按照合同评审程序评审批准后,方可签订。

  第四条 实行法人授权委托制度,签订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凭法人的委托授权书方可签订,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和权限内签订合同,不得超过代理权限,不得与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合同。

  无法人授权委托,任何人无权签订合同。

  第五条 责任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合同对方当事人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合同对方的主办人是否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范围和有效期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的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

  在合同签订时,应保存有关资料。

  第二章 合同分类及责任部门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六条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合同作下列分类并确定责任部门。

  销售合同:销售部门负责签订,执行;

  采购合同:需求部门负责签订,执行;

  委托合同:需求部门负责签订,执行;

  技术合同:技术部门负责签订,执行;

  质量合同:品质管理部门负责签订,执行;

  承包合同: 负责签订,执行;

  租赁合同:本公司需要租用其他公司的厂房、设备,由需求单位负责签订,执行;其他公司租用本公司厂房、设备,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签订,执行;

  其他类合同:行政管理部或指定的部门负责签订,执行;

  第三章 合同的签订

  第七条 与他方达成合约意向,经协商一致,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应订立书面合同,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式书面协议。

  杜绝履行在先,签订合同在后的情况发生。

  第八条 合同文本要求文字表达准确、简洁、不得有模棱两可,表达有歧义的语句出现。

  第九条 合同文本必须写明对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签约人为被授权人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填写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

  合同对争议解决方式和管辖的约定,原则以由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合同的签订严格按审批流程进行,各环节评审过程采用签批单进行

  记录,签批意见可批注在合同稿件上,签批人作出标记,注明签批处数并签字,由合同编制人负责对签批意见进行处理落实,签批过程的原稿随整理的正式稿件同时归档。

  第十一条 合同签订的审批流程及权限:(该条不太明确,各种合同编号、盖章由谁规定清楚)

  (1) 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经办单位起草经办人签字,单位主管审查,审计,分管领导审批,加盖合同专用章。

  (2)其余合同经办单位起草、经办人签字、单位主管审核、相关单位会签、审计、分管领导审定、副总裁以上领导批准。

  行政管理部对合同编号,由档案室负责人签名后加盖合同专用章。

  (3)涉及到重大经济、法律责任,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应经总裁办公会讨论决定,提交总裁(法人委托)或者委托人审批。

  需公证手续的,经办单位提出,行政管理部负责办理。

  (4) 技术合同、质量合同、采购合同经办单位签订、单位主管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5) 分管领导:管理中心主任、制造中心主任、销售公司总经理、进出口公司总经理。

  第十二条 合同签订时,需要办理下列手续的,由具体业务部门负责办理:

  (1)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办理批准手续的;

  (2)公证手续;

  (3)担保手续;

  (4)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约定需要办理的手续。

  第十三条 签订各类合同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印模需送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凭合同审批单领导签批,加盖合同专用章,两页以上的合同必须加盖骑缝章,未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的合同,结算部门、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结算、拨款手续。

  第十五条 严禁在对外签订的合同的空白文本上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