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开发合同

最新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

时间:2020-09-07 18:29:47 合作开发合同 我要投稿

最新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

  房地产是有很多个合作商一起开发的,所以为了不混淆和出现纠纷,有必要签订合同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合同范本,欢迎阅读!

最新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

  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

  甲方:亚丹青源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签订地:海口市 合同编号:20100812

  乙方:海南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三亚海螺农场丹青源”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三亚市海螺农场丹青源地块,项目以世界艺术家联合总会、人民日报海外版炎黄东(三亚)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反腐网、廉政书画院、世界艺术家网、共同创办,名称为“丹青源养生创作基地”。项目用地面积23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农业用地(合作后要变为商业用地)。项目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具体位置、面积以及项目规划经济指标按今后文件批复,双方约定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规划进行建设,不得单方面擅自更改。

  二、合作形式

  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证,(规划设计、规划审批、直至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办理,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工程前期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4、申领《土地证》;

  5、协助乙方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6、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的审批;

  7、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委托质检工作;

  9、申办《施工许可证》;

  10、办理规划验线。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的半年内负责拿到本项目的土地证及相关文件。

  三、合作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的丹青源所有房屋全部分配完毕之日止。

  1、乙方作为项目经营方,在该项目中负责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建设、房屋销售,并代表甲方对第三方享有项目开发商的全部权利。

  2、甲方确保对本协议约定的项目拥有完整的'产权,以及对该项目建设的合法性。

  3、乙方对合作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享有完全自主的经营管理权,包括对外签约、建筑施工方选定、人事任免以及财务支出等,甲方不得无故干涉。

  四、分配比例

  双方约定本协议范围的工程项目建成竣工后,按以下分配比例及分配方式进行分配:其中房产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的占建筑总面积的28%,其中房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的占建筑总面积的72%,无法进行整体分割的,住宅房屋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8000元的估价,商铺、商场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15000元的估价进行分割,要房的一方须向另一方支付房款,甲方不应以任何理由自行销售,但由甲方负责的免费房或赠送房可以在不涉及整体销售的情况下由甲方自行决定。

  五、销售

  本项目的销售由甲方负责组成销售队伍统一对外销售或委托第三方进行销售,其销售所得款首先用于支付乙方对本项目的垫付、借付款,其余的部份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按本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开发所需的所有合法证件、资料。

  2、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证,及相关文件。

  3、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到公证处对本协议进行公证,公证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各自负责。

  4、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处理,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5、甲方代表除乙方外的其他股东与乙方合作,若其他股东有异议的,由甲方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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