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大全

项目合同

时间:2021-06-12 11:25:09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项目合同范文六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项目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项目合同范文六篇

项目合同 篇1

  摘要: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对业主方和承包方的权责进行明确的界定和划分,是处理经济纠纷的主要参考依据,可以说,合同管理的实际效果将对业主方和承包方的经济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加强项目合同管理也就变得尤为必要。本文将对EPC模式下煤化工项目合同管理的要点加以探讨和分析,以期全面提高合同管理质量,从而为煤化工项目的顺利、高效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EPC模式;煤化工项目;合同管理

  引言:

  众所周知,EPC即总承包模式,指的是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阶段进行部分承包或者全过程承包,并对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成本、质量、进度和安全承担全部责任,这种新型的工程建设模式可以保证工程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工程项目各个阶段的密切衔接,同时对工程成本和质量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工程项目的综合效益因而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EPC模式深受业主方和承包方的支持和信赖,在我国的工程项目中应用的十分广泛。为了进一步强化EPC模式的应用效果,下面将对EPC模式下合同管理的要点加以阐述,以供广大业主方参考和借鉴。

  一、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要点分析

  1.做好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在EPC模式中由总承包商实施项目管理工作并承担大部分的风险,虽然变相的降低了业主承担的风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业主要完全放权,而是要将管理重心适当前移,尤其要做好招标阶段的管理工作。招标阶段是选择总承包商的关键时期,要根据工程的建设目标、工艺技术、设备配置、验收标准来择优挑选优秀的总承包商,确保投标方能够明确项目设计要求,精心设计施工方案。具体而言,业主方需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第一,设置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结合国内外在建和已建工程的技术标准和最新的科研成果,为煤化工项目制定科学合理、成本低廉、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使用的材料和设备都要完全符合工程项目的实际建设要求。第二,对材料和设备的数量和价格予以检查和核对,鉴于设备和材料费用在投资中所占比例较高,价格的核实应作为招标准备的重中之重,要与材料生产厂家保持密切的交流,做好市场询价工作,将调查结果清晰的记录下来,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第三,对投标方的资质进行综合评估,从施工资历、经验、经济实力等多个角度出发,给投标方预留充裕的准备时间,在此过程中要加强与投标方的沟通,确保投标方能够了解业主方的理念,明确项目风险,且具备承包项目的资格,然后由业主方要编纂招标文件,应严格按照合理划分标段、编制项目招标方案,并成立招标文件编制小组,协同招标代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和技术规格书,并根据化工装置复杂程度和特点,将工艺技术方案、消耗指标及装置运行等列入评审范围,制定合理的评标办法,同时根据项目特点和国内化工行业现状预测潜在投标人,为规避围标、串标、虚高报价等招标风险,设置合理的最高限价。2.招标阶段重点做好清标工作在招标阶段还要做好清标工作,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根据预先制定的技术方案和市场调研结果,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清标。若发现投标方的工作范围与标书存在差异,要立即要求投标方作出解释,并针对超出的工作范围作出书面说明,防止工程施工中恶意加价行为的发生。与此同时,业主方的技术方案要与投标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全方位的对比,如果投标方的方案更加完善,质量更高,则选择投标方的技术方案;如果投标方的方案存在错漏之处,也要及时加以澄清。除此之外,对工程费用和进度计划进行对比,既包括与业主方的调研结果对比,又要将各个投标方标书中的材料和设备的数量和价格对比,找出其中的数值差异。对于清标中发现的问题要由投标人现场澄清,最终落实到书面上,在清标之后由评标专家进行综合性的评定。

  二、合同谈判阶段的要点分析

  合同谈判阶段的主要工作为,在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的基础上,将煤化工项目的建设内容细化,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件,对业主方和承包方的权责进行划分,保证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与普通承包合同相比,EPC总承包合同的专业性更强,对合同条款的语言表述要求更高,由清标小组和合同管理部门共同组成谈判小组,按照费用、技术、设备等要素划分为不同的专业小组,以保证煤化工项目的建设标准和相关要求落实到位。要想保证业主利益的最大化,就要对承包商的报价进行反复的核实,与市场价格相比较,在保证工程技术工艺和施工质量不变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降低项目成本。谈判小组应具备敏锐的眼光,能够用发展性的思维看待工程成本问题,在市场价格波动时选择最为有利的材料供给方案,通过控制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成本来达到缩减投资成本的目的。在煤化工项目中还要实施标准化的管理,具体的管理标准也要在合同中有所体现,再加上煤化工项目的施工周期较短,需要承包商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落实,避免工期的延误造成工程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投入使用。为了提高合同条款的专业性,谈判小组要与承包商对合同细节逐字逐句的审核,以便及时发现合同中不够严谨之处,通过谈判将这些问题加以解决,从而获得最为理想的谈判效果。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要点分析

  EPC合同与业主方全体成员的利益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需要全体成员能够真正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合同管理中,深入研究合同条款,将合同作为强有力的武器,对EPC总承包商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防止违规行为的出现。在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部门要与项目组的其他部门召开交底会议,对合同的内容加以解析,确保煤化工项目的全体成员都能够了解和履行合同条款,从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的角度实施对项目的总体管控。第一,业主方和承包方应共同拟定标准、完善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这将作为项目安全和质量管理的指导依据;第二,提高施工方案的设计标准,严把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关,在设计阶段、采购阶段和入场阶段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检验;第三,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对工程的进度管理,合同执行的前期抓长周期设备订货、设计进度和现场开工率,中后期抓长周期设备制造进度和现场施工的进度;对关键长线设备采购,根据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编制关键、长线设备采购计划,同时,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重点设备或长线设备驻厂监造确保设备制造质量。第四,严格审核分包管理,总承包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和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制定施工分包方案,明确分包范围,合理划分建安工程施工分包标段,报业主方审批,以确保施工质量。第五,在煤化工项目中设计变更的控制是投资控制的重点,要按照合同对变更进行严格的控制。此外,工程款支付也是合同管理中重要的一环,除了常规的付款管理外,还要本着履行社会责任,确保工程建设稳定的理念,延伸对工程款支付的管理。四、建立合同履行监督机制煤化工项目实行“招标之前有审批、招标过程有监督、招标结果有汇报、合同执行有考核”全过程跟踪监督的立体式监督考核机制。为了保障合同管理到位,项目建设一开始就应制定《招标管理规定》《合同管理规定》《招标准备工作标准》《合同谈判工作标准》等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同时将合同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为规范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建立由公司高层、各相关职能部门及纪委审计人员组成的招投标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确定招投标有关工作流程,审查招投标过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评议招标结果。招标和合同签订前,各项招标文件、合同文件通过OA程序流转审核,由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层层审核、严格把关,有效规避招标、合同管理过程中风险;合同履行中,按照公司制度对合同执行效果进行考核,及时兑现到个人收入中。

  结语:

  综上所述,EPC模式下煤化工项目要做好招标阶段、谈判阶段和履行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定规范、严谨的合同,对合同条款进行反复校验,同时以合同为依托,树立全员合同管理意识,加强对总承包商的管理,进而实现工程质量和效益的并举,将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降到最低,为煤化工项目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证。

  参考文献

  [1]刘要治.煤化工项目风险管理分析与研究[J].化工中间体.20xx(03)

  [2]罗永恒.关于大型现代煤化工项目管理模式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xx(17)

  [3]王强,韩一杰,张军.现代煤化工项目的技术和经济评价[J].现代化工.20xx(05)

项目合同 篇2

  为保证广西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正常开展,确保项目的完成质量,学校教务处与项目负责人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组保证按照学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努力地开展项目工作,力保项目完成质量。

  二、项目完成的内容要求见《广西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任务书》(附件),项目组应有计划地按任务书的要求开展工作。

  三、项目组的经费使用保证严格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按财务要求进行报账使用。

  四、项目组应按要求向学校提交中期检查报告,逾期不交或经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终止其项目研究。

  五、项目结题后,项目组应保证于本项目结束时间(20xx年6月 30日)前将结题报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论文、成果实物及其相关成果材料提交学校。

  六、项目组保证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应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不能有违反学术道德的不良行为。

  七、合同一式三份,项目负责人、学院和教务处各执一份,共同遵照执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项目负责人签字: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院签章:教务处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区____街____单元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层式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80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30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装修。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20xx年4月__日至20xx年7月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发包方电话 承包方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合同 篇4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为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双方共同发展,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进入开发区投资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名称:_____生产规模(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

  3、经济效益:首期实现年销售收入(营业额)___万元,年创利税____万元(详见附件2)。

  4、投产(经营)后,首期至少提供就业岗位_____个,其中至少为甲方提供就业岗位____个;第二期(最终)至少提供就业岗位_____个,其中至少为甲方提供就业岗位_______个。

  5、项目总投资:____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____万(美)元,首期固定资产投资____万(美)元。(以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评估结果为准,详见附件5)其中设备_____万(美)元、厂房_____万(美)元、公用设施及其他______万(美)元。

  6、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募股)____万(美)元、贷款____万(美)元、其他融资_____万(美)元。

  7、项目工期:自200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0__年___月___日竣工。

  二、建设用地

  8、乙方项目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拟申请建设用地面积_____平方米(合___亩)。用途为___________项目建设(经营)。该宗土地位于商河县经济开发区,西临___________,东临__________,南临_________,北临__________。南北长_____米,东西长_____米。如项目靠近干路,依干路中心线为地界。如相邻单位已构筑界墙,需支付已构筑界墙款的一半购买共用界墙权,否则将无权拥有界墙的任何产权。(以实际丈量为准,详见附件3)

  9、乙方如受让该宗土地使用权,每亩土地一次性交纳人民币2万元(仅指用于工业用途,特殊约定的除外)后,由甲方负责协调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期限40年)、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乙方如租赁该宗土地,每亩土地每年租金800元(仅指用于工业用途,特殊约定的除外),于租赁年度初月交清当年租金。租赁期限40年,租金每五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不高于30%。

  乙方如利用该宗土地从事三产及房地产开发的,须在符合甲方规划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10、乙方承诺:该方项目申请的建设用地仅用于工业生产(经营)、科研、办公及其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如需要职工生活设施,须另行申请进入园区生活规划区建设。

  11、乙方承诺:自本合同书正式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并按本协议第5、7款约定的投资规模和工期建成投产,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委托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土地使用权,地上物由乙方在一个月之内自行拆除并承担全部损失;如乙方不能按时拆除,则视为自愿放弃地上物所有权。在此期间(自签约之日至土地使用权收回之日)造成厂区全部或者部分闲置的(指未作工业用途、未按本合同5、7款约定建成投产),违约方须按每季度400元/亩的标准,根据土地闲置时间,承担土地闲置损失。

  12、厂区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占地面积)不低于45%,且每亩土地首期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80万元。

  三、配套设施

  13、乙方项目建设过程中,供排水、电力、建设等的增容费、贴费、开户费均免除。

  14、乙方生活用水,须由开发区水厂供应,现在水价1.35元/方。除物价部门下文调整外不得调整。

  15、乙方生产用水,原则上也要由开发区水厂供应,现在水价1.60元/方。除物价部门下文调整外不得调整。如乙方用水量超出甲方供应量时,经甲方同意并经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批准,可打自备井,但要装表计量,并交纳水资源费(现价0.40元/方,除物价部门下文调整外不得调整。)

  16、电费、通讯费、燃气费、闭路电视费、治安费、公共卫生费、垃圾清运处理费、物业管理费、基础设施配套费(未开征的除外)等由用户按物价部门的核准的价格交纳。除物价部门下文调整外不得调整。

  17、为保证零星用工的规范和乙方治安,零星劳务(如搬运、保洁、保安、建筑等工种)原则上由甲方统一安排,用工信息由甲方提供。经乙方委托,甲方还可为乙方招收并培训职工,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甲方要保证用工管理规范、价格不高于本地平均水平;用工信息准确可靠。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8、有权执行开发区总体建设规划及产业政策,并依据乙方厂区建设规划详图(详见附件4)对乙方厂区内建设物有放线及验线权。未经甲方放线和验线,乙方不得单方面开工建设。

  19、甲方经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授权,有权对园区范围内的社会公共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划、环境卫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土地使用等)进行管理。

  20、执行商政发[XX]12号文件(详见附件1),自项目投产之日起,按乙方实际贡献地方财政的数额,实行前两年等额奖励、后三年减半奖励。

  21、乙方项目入园后,甲方负责将电力、道路、供排水管道、通讯等接通至乙方厂区以外规划红线处。

  22、负责协调县招商局为乙方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证件。

  23、负责为乙方车辆提供《外来投资企业(本县)通行证》,以保证在商河境内车辆通畅。

  24、负责维持园区良好的治安秩序,制止“三乱”现象的发生。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5、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商河县注册,首期注册资本不少于____万(美)元,其中:中方____万(美)元,外方____万(美)元,并有权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其法人财产权和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容侵犯。

  26、乙方同意: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提供____万元保证金(乙方项目首期占地面积×800元/亩)给甲方。如乙方按本协议第11条要求如期开工建设并投产,则该保证金(含银行同期利息)如数退还乙方;如不能如期开工建成投产,则甲方有权扣缴全部保证金(及利息)以弥补土地闲置损失。甲方如不能如期协调土地,致使乙方项目不能如期实施,则以相同数额赔付乙方。

  27、乙方在按期投产、照章纳税的前提下,有权依据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享受包括商政发[XX]12号文件在内的税收减免奖励政策。奖励资金只能用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经营)。

  28、乙方申请建设用地前,须向甲方提供项目建议书(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须提供由有相关资质的独立机构所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附件2)和附有文字说明的厂区建设规划详图(详见附件4)征得甲方同意,并依此作为厂区建设和生产经营的根本依据予以执行。

  29、如乙方投资项目为特殊行业或有污染可能的行业,乙方须按有关规定提供安全预评价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详见附件6、7)并保证安全与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到位,运行正常。

  30、乙方保证厂区沿路院墙采用铁制透明栅栏,且正门一线栅栏以内15米不得构筑建筑物。

  31、乙方要按期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送财务及生产经营报表并保证其全面、真实、准确。

  32、项目竣工后十年内,乙方不得自行将该项目整体变卖、转移或者转让。

  33、乙方要实行安全生产、治理污染、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确保无假冒伪劣产品,并接受甲方及县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4、乙方承诺,为提高可信度和效率,日常零星用工原则上委托甲方统一安排,工资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商定,同时保留用工自主权。在投产招工后至少为甲方提供____个就业岗位。对于录用职工依法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职工按期足额交纳社会保险金。

  六、保密条款

  35、自本合同书正式生效之日起2年内,甲乙双方相关人员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合同书内容以及与之有关的以文字、图像、软件等为载体的文件、数据、资料以及双方在谈判过程中所涉及的言行、未定文件及资料。保密期内双方如有违反本条款规定泄密,致使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泄密方须向对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七、交流方式

  36、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以书面形式为正式交流方式。电传、电报一经发出、邮政部门投递的信件发出七天后、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视为已送达对方。

  八、文本与币种

  37、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本合同书仅采用中文简体。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手工填写的文字经双方盖章确认的'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8、非经特别注明,本合同书所涉及的货币仅指人民币。

  九、违约责任

  39、双方应该严格履行本合同之约定。如一方构成违约(除不可抗力之外),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10日内完成其应尽的义务,否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十、附则

  40、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商河县人民政府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4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附件

  42、经甲乙双方确认:下列附件均真实有效,为本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商政发[XX]12号文件

  (2)《__________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3)《__________厂区建设用地四至图》

  (4)《__________厂区建设规划详图》(附建设进度及文字说明)

  (5)《__________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评估报告》

  (6)《__________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此项仅要求特种行业提供)

  (7)《__________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XX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合同 篇5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日期: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 与受托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一、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估算: 工期:。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⑴本合同协议书

  ⑵本合同专用条件及附录A;

  ⑶本合同通用条件;

  ⑷中标通知书;

  ⑸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⑹投标书及其附件;

  ⑺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项目管理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⑻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⑼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四、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受托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开始实施,至完成。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签章) PM:(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项目”是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项目。

  2、“服务’是指PM根据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2.1“正常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正常服务。

  2.2“附加服务”是指:①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客;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2.3“额外服务”是指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以外,但根据协议书第二十五条的规定,PM必须履行的服务。

  3、“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给委托人的设备、设施及其它物品。

  4、“委托人”是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所指的、聘用PM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5、“PM”是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所指的、受委托人聘用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6、“项目经理”是指由PM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项目经理部”是指由PM组建实施具体项目管理工作的机构。

  8、“第三方”是指委托人、PM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

  9、“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PM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10、“合同”是指与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委托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关的委托人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

  11、“合同期限”是指合同有效期限,包括前期项目管理期限、实施期项目管理期限和后期项目管理期限。

  12、“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子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13、“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时间段。

  14、“全过程管理的项目管理项目” 是指由PM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承担项目前期、实施期、后期所有的项目管理工作,实现项目建设的安全、工期、质量、功能、成本等管理目标。

  15“建设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项目”是指由委托PM对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实行项目管理,组织建设和实施资金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在完成该项目后按规定交付使用。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六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PM按照其意愿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严密组织、科学管理;有权根据约定的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及其内在要求,确定项目管理基本目标,制定项目管理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评价PM履行合同能力、内容、程度、质量等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委托人有权对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提出纠正并视情实施查处。

  第八条 委托人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第九条 PM因其下列行为所造成建设项目出现诸如投资增加、工期延长、使用功能缺陷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等现象,委托人有权要求PM赔偿损失。

  (l)擅自变更建设内容;

  (2)擅自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

  (3)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

  (4)工作失职或渎职。

  (5)不按照委托人意愿或擅自行事。

  第十条 PM调换项目经理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十一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PM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PM提交项目管理工作周报、月报及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内的专项的报告。对突发情况或其他非约定事宜应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拒绝PM提出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资金或其管理报酬支付的计划或申请。

  PM权利

  第十四条 PM根据委托人和使用人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⑴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⑵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

  ⑶ 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建议权;

  ⑷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⑸ 对建设项目各参与单位的生产作业计划进行审核、协调与管理; ⑹ 对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环境、文明施工进行管理;

  ⑺ 对建设项目工程、产品质量与各参与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管理;

  ⑻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PM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⑼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增强效益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⑽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凡与工程进度、造价、质量、功能、安全等有关的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并得到委托人同意。

  ⑾ 在向委托人报告并获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PM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边处臵边报告,但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项目合同 篇6

  XXXX项目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第一部分 项目管理协议书

  委托人: 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项目管理单位: X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与项目管理单位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XXX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2.工程地点:XXXX北侧3.3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主要包括五星级温泉度假酒店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4.项目总投资:项目计划建设资 亿元,

  5.工期:计划20xx年 月动工建设,20xx年 月投入开业使用。

  二、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

  项目管理公司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第三部分合同条件中议定工程范围内的管理业务。

  三、项目管理费

  1.

  本项费用为项目管理单位进行本项目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工作”服务费用酬金,

  该服务费为总价包死金额,不因项目过程中投资金额、服务难度等因素相关变化进行调整。该服务费不包括为实施项目所需交纳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手续费、委托人应缴纳的各种测试费及公关营销费、协调周边关系所发生的费用、聘请的各专业的专家费用、必须的相关评审、检测费用。

  2.超期咨询服务费:是指因项目管理单位之外的原因,致使本项目的管理咨询服务超出合同约定的服务周期,项目管理单位需要继续进行本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工作”服务费用。若本项目超期

  咨询服务费按每月人民币

  (若不足月按天计算),双方约定按合同付款方式支付。

  3.为了项目管理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项目管理应配备相关资质专业人员,且不少于8人。人员均为驻场工作人员。

  四、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构成本合同有以下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下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1、项目管理合同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5、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6、【项目管理服务建议书】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五、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

  与本合同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委托人承诺

  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项目管理单位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七、项目管理单位承诺

  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本合同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项目管理任务。

  委托人:(签章) 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XXXX区

  邮编:

  电话:

  项目管理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 签订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节 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委托人投资兴建,并委托实施项目管理的项目。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的项目业主,并委托项目管理任务,对项目提出使用功能,协助项目管理单位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一方。

  (3)“项目管理单位”是指按照项目管理合同约定承担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

  (4)“项目管理经理部”是指由项目管理单位组建实施具体项目管理工作的机构。

  (5)“项目管理经理”是指由项目管理单位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6)“设计人” 指委托人委托的负责本项目设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7)“监理人” 指委托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8)“总承包人”是指与委托人就建设工程总承包事宜签订协议的具有相关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9)“分包人”指与总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负责完成属于总承包人范围内的相关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

  (10)“专业承包人”指由委托人选定并与委托人签订合同,从事总承包人合同范围之外但纳入总承包人管理的本项目相关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

  (11)“专业供应商”指由委托人选定并与委托人签订合同,负责供应总承包人合同范围之外但纳入总承包人管理的本项目相关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商。

  (12) “专业咨询机构”是指由委托人选定并与委托人签订合同,负责本项目专业咨询事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管理”是指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以最优化地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目标为目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国家和地方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规定以及其内在的逻辑规律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的系统管理活动。在本工程中,项目管理公司依据本合同及在委托人的授权下,以项目管理经理负责制为基础,对本工程从前期及设计方案开始直至竣工结束实施全过程的计划、组织、协调,并对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实施全面的控制。

  (14)“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项目管理工作。

【项目合同范文六篇】相关文章:

技术项目合同01-20

项目工程合同06-03

项目合作合同09-10

项目合作合同范文汇编六篇11-19

项目合作合同范文汇总7篇11-18

有关项目合作合同范文合集六篇11-17

项目合作合同范文集锦9篇11-17

项目合作合同范文集锦五篇11-15

项目合作合同范文合集七篇11-13

有关项目合作合同范文合集9篇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