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大全

二手房产买卖网签的效力

时间:2022-10-05 22:09:51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二手房产买卖网签的效力

  二手房产买卖网签的效力如何?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二手房产买卖网签的效力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二手房产买卖网签的效力

  一、网签的法律效力

  1、商品房买卖网签的效力:

  开发商如果没有预售许可证销售房屋是违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将会无效。

  在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不进行网签,将使买房人不能正常过户,也不能预防开发商一房两卖。

  网签对于保护购房人的交易安全意义重大,能有效避免开发商的欺诈行为。

  但是网签一般情况下不是最终的合同,它只是订立合同的一个环节,最终的合同效力以纸面合同为准,网签和纸面合同内容保持一致。

  2、手房买卖网签的效力:

  同样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也具有防止卖方一房两卖、欺骗购房人和规范二手房交易行为的作用。

  一方面,网签后即使卖方看到房价涨了要想毁约卖给第三方也必须注销网签后才能进行,而注销一般只有买方或者双方(包括委托代理人)一起向建委或者房管局申请,才能注销,即需要有买方的协助,否则卖方不能对已经网签的房子进行处置。

  所以,一旦卖方毁约,买方在正常情况下只要依法起诉卖方履行合同就行了,不需要向法院申请诉前或者诉中财产保全。

  但是同样,二手房交易中,网签也是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不是最终的合同文本,只有最终的纸面合同即通常所说的交易流程第五步:印刷版合同第二部分才是最终的合同。

  不过不排除特殊情况下网签具有最终的合同效力。

  二、网签和注销网签的流程:

  1、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

  2、当事人向服务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1)《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原件。

  (3)买卖双方自行办理的,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3、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核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并通过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录入存量房买卖合同第一条至第四条的相关信息,打印后交当事人确认。

  4、当事人确认合同网上信息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将存量房买卖合同文本(包括网上打印的合同第一部分、印刷的合同第二部分即第四条之后的内容)一式四份交当事人。

  买卖双方应根据约定填写合同第二部分,签字或盖章后合同依法生效。

  三、网上信息注销的办理程序如下:

  1、当事人填写注销申请:

  通过服务窗口签约的,当事人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自行成交)》(详见附件3)。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进行签约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在系统中填写注销申请并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经纪成交)》(详见附件4)。

  2、当事人、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向服务窗口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完成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当事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核对注销材料后,在网签系统中注销该合同网上信息。

  四、网签的法律效力案例:

  20XX年,8月28日,北京市首起房屋买卖网上签约注销案在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

  沈某和安某原本是一对邻居,住在北京市较为繁华的朝阳区和平里地区。

  今年2月,安某想买一套二手房作为儿子结婚的新房。

  不久,沈某名下一套56平方米的房子进入了她的视线,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以39.9万余元的价格成交。

  但由于当时互相信任,并没有直接签定合同,就直接按照北京市建委《关于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到朝阳区房屋产权权属登记中心服务窗口填写了《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进行了网上签约。

  在办理完网签、纳税等相关手续后不久,沈某却突然变卦了,声称价格太低,房子不卖了,并要求安某和他一起去注销网签手续。

  沈某的代理人认为“在和平里地段,这样的房子价格应该在80万以上。

  最初商谈的39.9万元对于沈某明显不公,当时沈某没有做市场调查,而是误信了安某的话,才以极低的价格与其去办理了网签手续。

  当了解到楼市的具体行情后,才知道自己差点损失了近40万元,所以要求安某协助自己去办理网签注销手续,但遭到了拒绝。

  ”随后,沈某独自前往朝阳区房屋产权权属登记中心申请注销网签,但被告之网上签约10天后如果申请注销必须由买方申请,或者通过诉讼,手持生效的法律文书来注销。

  于是,沈某只得一纸诉状告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安某协助他办理注销手续。

  对于沈某提出撤销网签的请求,安某一方则不予认可。

  庭审过程中,安某的儿子表示,趁着今年2月房价下跌,家里买房准备给他结婚用,双方网签后,沈某没收定金,还把钥匙等交给他们,家里准备装修了,沈某却突然反悔,导致自己婚也没结成,前期装修费也损失了,同时“双方既然已经进行了网签,合同就依法成立”。

  据此,安某一方当庭向沈某提出反诉,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

  “填写信息表进行网签,仅仅是达成了房屋买卖意向,网签仅仅是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前的准备环节,本身不具备合同的法律效力。

  ”针对对方“网签就代表合同成立”的说法,沈某一方也是据理力争。

  沈某的代理律师随即表示,此案并非合同纠纷,而是信息表注销纠纷。

  诉讼的起因是安某拒绝配合注销信息表,导致了沈某无法对自己的房屋行使处置权。

  “合同可以有多种形式,不特指正式的书面合同。

  只要双方达成意思一致,且都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就应当受合同约束。

  ”沈某一方话音刚落,安某的代理人便反驳道,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网签时填写的信息表上已对房屋总价、每平方米价格、支付方式等问题进行了约定,沈某也已在信息表上签字确认,因此网签信息表就是合同,应当具备合同的法律效力。

  为了证明网签的合法性,安某的代理人还当庭拿出了一份房屋的完税证明,并指出,房契完税必须建立在房屋买卖事实发生的基础之上,当时沈某与安某一起办的完税手续,并在完税手续上签字同意。

  税务机关则通过房地产监管部门进行联网查询,确认房屋买卖手续完结后,办理了完税证明。

  而沈某的代理人则对这份证明表示质疑,他认为,没有正式的纸质房屋买卖合同,税务部门不能办理房契完税。

  因此,他要求法院调查契税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当日,因沈某需要对反诉准备答辩,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对于庭审焦点———网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北京大学房地产法副教授张双根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更倾向于肯定的观点。

  张双根认为,根据北京市建委公示的《存量房自行成交网上签约及办理转移登记流程》,买卖双方填写信息表时,需要对标的物进行确认,并明确价款、支付时限等内容,随后进行网签。

  因此,网签的内容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内容,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同时,张双根指出,根据政府公布的流程,买卖房屋在网签时双方需要签订整个房屋买卖合同的第一部分,涵盖了标的、价款等主要内容,随后双方还需要签署印刷版的房屋买卖合同第二部分,内容主要为产权承诺、房屋交付、违约责任等条款。

  但是,在翻阅该流程时,记者却发现了一处表述不明的“合同”问题———流程第五步称,双方在印刷版合同上签字后,合同依法生效,然而此处表述的“合同依法生效”究竟是指网签的合同还是指印刷版合同第二部分,或者指整个房屋买卖合同,并没有任何解释或是一个统一的说法“在此案中,如果那份完税证明是真实的,就应当把上面标注的"合同"理解为整个买卖合同中的第二部分内容。

  ”对此,张双根称,这是由于按照交易流程,双方当事人在完成第五步后,需要持相关文件前往税务机关纳税,根据案情,既然当事人在并未签署纸质合同的情况下办理了完税手续,证明网签的合同效力得到了政府的认可,合同第二部分是否签署并不影响整个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二手房产买卖网签的效力】相关文章:

税收的优先效力10-09

签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没10-05

承诺书的效力10-02

二手房产出售合同12-13

二手房产买卖合同04-03

二手房产出售合同02-20

买卖网络服务项目协议书03-20

赠与合同的效力10-09

还款承诺书的效力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