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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合同管理(2)

时间:2022-10-01 04:58:33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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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合同管理

  (三)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工作能力,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合理安排和调整。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月工作时间制度(具体工作时间安排项目部管理制度执行)。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制按项目部要求执行(项目部原则上没有周末与节假日,如有特殊原因可以有4天的事假,但必须提前请假和做好自己工作安排与交接)。

  (二)请休假

  乙方的各种请休假,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请休假的规定执行,具体规定为《休假管理制度》。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为: 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具体如下:

  1、月薪工资。

  月薪工资由基本工资与其他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相加约为人民币 元左右,工资中有关个人所得税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的工资中,已经包括由于甲方工作计划以及特殊情况的需要,乙方适时加班的加班补贴以及乙方未完成本职工作范围需要的加班,同时也包括乙方上下班交通费、电话费等的补贴。

  月薪工资共分为两部分发放。

  具体规定如下:

  每月发放的工资部分分为:

  1、基本工资:人民币 元。

  每月16日-25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若发放日适逢周休日或假日,则顺延至假期结束。

  2、职务津贴、加班补贴、交通补贴、社会保险与福利等各类补贴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元,与基本工资同时间发放。)

  (三)、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违规行为,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等,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遵照执行。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具体如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管理。

  若乙方违反《员工手册》或其他规章制度,造成甲方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坏等,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并可酌情决定是否开除。

  2、严格执行甲方的规章与制度。

  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贪脏贿赂,严重玩忽职守或有不道德、粗鲁行为引起或预示将引起严重损害到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法受到法律制裁等,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

  乙方贪脏贿赂或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赔偿责任。

  3、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4、无论在受聘期间或离开甲方以后,乙方必须对所掌握和了解的与甲方相关的一切业务资料和信息绝对保密,不得有任何泄漏;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相应的经济损失。

  5、乙方因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应主动交回所有业务资料和与业务有关的通信、备忘录、客户清单、图标资料、电脑文档以及甲方所配备的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和劳保用品等。

  6、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予经济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四)因责任事故或管理责任造成5000元以上损失的。

  (五)主要项目负责任人造成严重拖延工期,影响工程进度造成被甲方罚款或扣减工程款的或在甲方规定期限未完成工作的。

  (六)、其他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的,对甲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

  (七)、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九)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000元以上损失);

  (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一)公司考核连续两年为不合格人员的。

  二、(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变更后的合同文本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须按国家、省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十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不得擅自离职。

  甲方应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并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达三个月的;

  4、甲方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任何一方不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 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的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1、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 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的。

  (十)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一)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政策与标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二)当事人一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三)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

  乙方需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其他违约责任:

  1、 因一方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全额赔偿损失;

  2、项目负责人或部门主管违反公司规定及制度,因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项目负责人或部门主管应承担管理责任。

  3、第九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公司所在地( 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