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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公区室内空气净化治理工程治理合同

时间:2022-10-12 18:11:17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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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公区室内空气净化治理工程治理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

新办公区室内空气净化治理工程治理合同范本

  地址:

  被委托方(乙方):北京艾琳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 xxxx

  公司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法规的规定,经甲、已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委托方指定区域室内空气净化治理施工工程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北京美英华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办公室室内空气治理工程办公区室内除装修有害气体及异味施工。

  1.2 工程地点:

  1.3施工内容:除装修有害气体施工

  二、工程委托范围:

  2.1净化工程具体包含:1.室内装修污染空气处理;2.现有家具有害有机挥发物质消除;3.装修异味消除;

  2.2治理项目:甲醛、苯、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2.3治理项目:治理后室内空气中上述污染物比治理前(初检数据)明显降低,达到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以复检数据 与国家标准数据对照值为依据。

  2.4治理后复检

  2.4.1甲、乙双方按国家规范或双方确认的项目或约定的治理指标(见2.2)要求复检验收。

  2.4.2、乙方在治理结束后3天至7天内(产品技术要求时间),预检验收所治理工程,并出据复检报告,若约定治理项目在施工工期达不到治理目标,将执行违约责任条例中的规定。

  三、合同工期:

  工期: 天。拟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正式通知进场为准。

  四、质量标准:

  按照治理合同、室内空气净化工程治理方案,达到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01(2006版)。

  五、工程委托方式:

  5.1本合同采用按建筑平方米综合单价的方式。

  5.2综合单价包括:人工、材料、设备、管理、技术及安全文明施工等。

  六、合同价款

  6.1 面积金额:合同含税按建筑平方米综合治理面积计算,单价RMB 30元/平方米,治理总建筑积为: 平方米,合同总价为RMB ,大写 元整 。

  七、付款方式和约定

  7.1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向乙方支付合同预付款(总价50%)RMB ,大写: 。

  7.2施工完毕同时提交验收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余款RMB ,大写:人民币 元整;

  7.3甲方付清所有合同款项后,乙方须在7日内提供正式发票。

  7.4甲方在正式签订本合同后3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首付款,乙方收到首付款后按照甲方要求日期正式开工。

  7.5由于乙方原因延误,每逾期开工一天,按预付款金额的1%偿付给甲方违约金。

  7.6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付款的金额1%偿付给乙方违约金。

  八、甲方职责

  8.1 及时确认治理范围点,并在入场前作好室内清洁工作,不留施工余料,确保装修完工及室内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室内现场未具备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要求的室内施工条件的,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8.2负责向乙方提供水、供电源连接点,配合施工人员施工中的用水用电,施工期间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8.3负责组织人员对工程实施监理协调相关工作。

  8.4须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书后两日内签字认可完成,有通风系统须正常开启,保持室内光线充足,开窗通风。

  九、乙方职责

  9.1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报送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

  9.2乙方项目部如需变更人员安排、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变更。

  9.3 乙方应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供施工治理方案,并严格按照施工治理的方案施工。

  9.4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垃圾清运、施工人员管理等规定,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服从管理。

  9.5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人员和设备等应在1天内退场完毕,做到工完场清。

  9.6在治理过程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7所使用的治理药剂均为国家检测合格产品。

  十、暂停施工、工期延误

  10.1 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在规定的完工日期或以前完成本工程。

  10.2 乙方的实际开工日期应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0.3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并说明理由。

  10.4 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委托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正式通知乙方,延期开工并相应顺延工期。

  10.5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向乙方发出暂停施工令,乙方应按甲方指令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因甲方原因造成暂停施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一、竣工验收

  11.1 竣工验收流程

  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乙方应当先进行自检,自检后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

  11.2 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甲方在竣工验收检测报告上签字同意的日期。

  十二、合同的生效、争议、解除和终止

  12.1 本合同自甲方与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12.2本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甲、乙双方同意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12.3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不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12.4所有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各自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其他约定

  13.1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准确地通知对方应通知的事项;

  13.2本治理合同仅对以上约定事项负责,如果治理结束后,空气质量验收检测前甲方因再次装修或添置家具,改装等原因引起新的污染,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3治理过程中,如因甲方造成的治理时间变化,则治理工期顺延,若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治理期,经双方协商后,治理期顺延。

  13.4治理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作好安全防护工作,乙方因操作不当造成自身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3.5 在工程结束经乙方检测合格后,甲方对检测结果若有异议,甲方会出资请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做第三方检测,双方最终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最终报告。若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合格,甲方将扣除乙方的工程余款;或乙方安排在一周内重新施工一次。第二次施工完成后,由乙方出资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重新检测,若能达到合格标准,甲方付乙方全款。

  13.6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合同法律条款进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北京艾琳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委托代 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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