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

医院医疗技术合作合同

时间:2022-09-30 08:16:57 合作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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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技术合作合同

  医院医疗技术合作合同一

医院医疗技术合作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扩大医疗服务领域,更好地为患者服务,顺应医疗改革的需要,甲、乙双方在綦江县古南医院本部门诊(以下简称门诊部)联合举办皮肤,泌尿性病专科。

  就甲、乙双方医疗技术合作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提供给乙方办工用桌,处方,治疗单,发票,工作服等。

  2、甲方提供三间办公室给乙方使用。

  3、在甲方门诊特设皮肤,泌尿性病专科。

  甲方在门诊部不得另设相同科室和门诊。

  4、乙方专科门诊所需要的专科特殊药品由乙方在甲方的监督下采购。

  甲方药政工作按“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验货入库,专帐专供,如发现伪劣药品所造成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5、门诊收费由甲方统一负责,但甲方每月需向乙方结算壹次,乙方不得私自收费,如发生私自收费行为,按甲方管理制度处罚。

  6、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贰仟伍佰元整,作为甲方的房屋及办公用品折旧的成本费用,必须在当月5日前交清。

  7、乙方门诊挂号费,化验费,诊查费按甲方门诊科室核算方法。

  8、乙方专科门诊激光治疗费,微波治疗费,手术费,药品费收入归乙方所有。

  9、乙方专科门诊需医疗广告,甲方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但广告费由乙方自付。

  10、乙方在诊疗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若发生医疗纠纷,甲方协助调解,乙方承担法律,经济责任。

  11、乙方聘用专家及医生和护士必须是具有职业资格,所聘人员工资,福利及各项保险金由乙方承担。

  12、本协议签定之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医疗风险保证金5000元(伍仟元整),协议期内若无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协议期满全额返还。

  13、若遇政策性或不可抗拒因素,可协商终止协议。

  14、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无故终止。

  15、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

  1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有效期从 到 止。

  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医院医疗技术合作合同二

  甲方: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法定代表人:孙 虹 职务:院长

  委托代理人:黄进华 职务:院长助理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段世辉 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地址:

  邮编: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建立医疗技术合作关系。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一致达成本合作协议之全部条款,双方承诺共同遵守,并由各

  自授权之代表签署本合作协议。

  一、 合作方式

  甲方将乙方确定为医疗技术合作医院,并在乙方挂牌“中南大学湘雅 三医院技术合作医院”。

  合作采取技术指导方式,即由甲方专家以本协议 约定的方式为乙方提供技术指导,包括但不限于派专家开展教学查房、会诊、手术、讲学。

  二、 合作目标

  通过引进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的先进医疗技术,提高乙方工作人员的 技术水平,同时扩大甲乙双方在当地的影响度,达致多赢的目标。

  三、 合作双方的义务

  (一)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派专家教授到乙方指导临床、科研工作;

  2. 甲方接到乙方要求派专家教授会诊或指导手术的请求时,应当尽‘陕安 排,不得拖延或者推脱;

  j. 甲方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乙方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并在培训进 修费用上适当予以优惠;

  4. 甲方动员恢复期的乙方所在地的病人转入乙方康复治疗;

  (二)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承担甲方专家教授参加会诊、一指导手术、讲学等本协议约定的技 ’ 术指导事项的差旅费;

  2. 乙方承担甲方专家教授参加本协议有关技术指导事项的劳务报酬,支 付标准参照甲方有关标准;

  3。

  乙方应当将其收治的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疑难、危急、重症病人, 全部转送到甲方;

  4. 乙方负责为甲方的各项宣传提供场所和协调当地有关管理部门的关 系;

  5. 乙方应当以多种形式宣传和推介甲方的专家和技术、项目。

  四、 违约责任

  甲乙方双方均应诚信地遵守和履行本协议。

  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 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和可预期的损失。

  一方违约,出现本协议第七条所列举或者相近情况的,守约方在解除协议的同时,还有权要求违 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和可预期的损失。

  五、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1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合作期限届满, 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延长合作期限的协议,或者另行签 订合作协议。

  六、 合作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一)合作协议解除

  1.在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以致合作无法进行,守约方有权 解除本合作协议。

  2.在本协议履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经守约方通知,在指定期限 内仍不能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解除协议的通知到达违约方时,。

  本协议即解除。

  4.合同解除的通知并非守约方放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之表示,违约方仍应根据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作协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合作协议终止:

  1、 合作期限届满;

  2. 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 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必须终止本协议;

  4.其他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七、 不可抗力

  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社会剧烈动荡 事件,如战争状态、动乱、大规模传染病爆发流行等。

  2.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后,合作双方应当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合作仍可继续的,双方可继续履行本协议, 或者另行签订协议。

  八、 以合同为准

  本协议有关的双方权利义务均以本协议及基于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准。

  双方之任何争议以本协议文本为唯一解释依据。

  九、 通知的方式

  与协议履行、解除、终止有关的所有通知,一律以书面通知为唯一有效 方式,通知的送达以特快专递、专人送达、传真为有效方式。

  特快专递送达的,以交寄之日起三日为到达之日。

  专人送达的,以收信人签收之日为到达之日。

  传真送达的,以传真发送之第二日为到达之日。

  所有通知到达之日即为生效之日。

  十、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作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事项,首先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补充协议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对未尽事宜及本协议签署时未出现的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之组成部分。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法人印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

  协议双方各持有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附则、

  1.本合同条文含义按通常之理解,各方存在歧义时,协商解释。

  2. 本协议为A4打印件,共4页。

  甲方:

  授权代

  日期:

  医院医疗技术合作合同三

  甲方: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乙方: 为了加强医院之间的技术协作,充分利用双方医疗资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巩固和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利、高效、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广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和谐发展,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医院医疗技术协作关系,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利用自身医疗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帮助乙方提高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水平。

  2、 结合乙方实际需要,甲方接受乙方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观摩学习、学术交流。

  3、 通过预约的方式,甲方派出副高以上专家对乙方中等以上难度手术及疑难病例进行手术示教和示教查房,提高乙方开展高难度手术的能力与解决疑难病症的诊疗水平,重点带动乙方一批业务骨干的快速成长。

  4、 甲方应乙方请求派专职人员到乙方进行医院感染控制知识培训、现场指导、业务咨询,并协助乙方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如乙方条件允许开展医院感染目标性监测,可使用甲方设计的表格参加相关监测项目,定期将监测资料交给甲方分析,双方共享监测与控制信息。

  5、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需求,有计划、分期分批地接收乙方医务人员的进修培训、业务咨询、研究生培养及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对乙方进修培训人员每年给予一定名额免费的优惠的政策。

  由甲方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乙方一定名额免交会务费。

  6、 根据需要和可能,甲方优先与乙方开展科研合作,推广适宜医疗技术。

  7、 甲方对乙方转诊来的病人或来就诊的乙方员工,优先安排住院。

  8、 甲方严格按照有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方案与转诊制度,对乙方转诊的医保患者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提供优质诊疗服务。

  9、 对乙方可以开展后续治疗或康复的患者,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优先转诊到乙方,并提供后续治疗和康复的业务指导以及必要的跟踪服务。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凡遇危、急、难、重症病人,应优先请甲方会诊或转送到甲方诊治。

  2、 乙方需转诊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应按相关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后,优先转诊到甲方进一步诊疗。

  3、 乙方限于功能定位和医疗条件而不能开展的诊疗、检查项目,应优先介绍患者来甲方诊疗。

  4、 乙方在进修培训、学术交流及完善管理等方面,应优先选择甲方。

  5、 乙方职工到甲方继续教育、学术交流或就医时,须出示有效证件。

  6、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录用甲方毕业生(含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毕业生)到医院工作。

  7、 乙方有义务将甲方对其所实行的优惠政策向其全体职工传达。

  8、 针对甲方各项工作,乙方及时提出合理建议。

  9、 乙方在大门悬挂“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技术协作医院”牌匾。

  三、其他

  1、 本协议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再行协商续订协议书。

  4、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法人代表签名: 乙方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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