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

商务合作合同规范

时间:2022-10-09 02:35:40 合作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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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合作合同规范范本

  商务概念的指出是改革的产物,有一个演变的过程:贸易部——商业部、外贸部——内贸部——内贸局——商务部,是内外贸一体化的概念。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商务合作合同规范范本 ,欢迎阅读。

商务合作合同规范范本

  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简称甲方) (业主) 联络方式:

  承包方(简称乙方) (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 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家庭固定电话: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装潢施工地点:

  2. 住房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型_3_房_2_厅_1_套,建筑面积约152平方米。

  3. 承包方式: 清包工 .

  4. 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储藏室、家具打造,清洁工程,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 总价款:¥_约_13,000_元(包括清洁费和搬运费),大写(人民币)_壹万叁千元整_.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如甲方决定对该房屋初定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变更,包含增加或删减,该总价款不做变更。

  6. 工期:自_XX_年_11_月_25_日开工,至_XX_年_1_月_25_日竣工,工期_约60_天( 以上规定工期为指导工期,为保证施工质量,原则上不少于以上工期,也不应超过工期15天。如遇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等问题,则相应顺延竣工日期)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如延长工期后遇春节假期,甲方允许乙方春节期间停工7至12天)

  第二条 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 乙方(即 )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 )提出赔偿。

  2. 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 乙方负责人 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

  4. 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5. 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本工程由甲方聘请设计师进行设计,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特别要求(具体内容见参见设计施工图纸)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进行施工。

  3.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5.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6. 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橱柜防火门,台面,ppr水管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7. 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8. 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见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9. 工程保修期三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 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见上述第三条)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见附件一),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 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 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协议签订完毕,正式开工十日内 10% 1300元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10% 1300元

  完成木工、瓷砖铺贴等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 20% 2600元

  完成粉刷和油漆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 20% 2600元

  完成安装,清洁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 10% 1300元

  竣工验收,甲方验收通过当天 20% 2600元

  保修尾款,甲方入住后3月内 10% 1300元

  合计 100% 13000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于《工程付款确认单》签字确认(见附件四)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

  (2)全权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 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 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

  —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1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1_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_2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协议附件

  附件一: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

  附件二:设计施工图纸及要求

  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件四:工程付款确认单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 址:   住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地点:上海

  拓展阅读 :订立合同的技巧

  一、签订合同前的注意事项

  为了防被欺,一定要“知彼”,应当清楚对方的下列基本情况:

  1、对方的经营能力

  主要了解对方有无合法的营业执照,是否有独立的经营权。凡是依法被撤销的企业或正处在被清算债务阶段的企业,即是不具备经营能力的企业。

  2、对方的企业性质和经营范围

  具体了解对方是有国有、集体、个体或独资、合资等何种性质企业,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内容和方式是什么。按照国家规定,不同性质、层次的企业,一般需要在一定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

  3、对方的资信能力

  可以委托律师具体了解对方的资金状况及是否有下列证书:《企业等级证书》、《产品质量等级证书》、《产品质量免检证书》、《重合同守信用证用》、《银行信誉等级证书》等。

  4、对方签约人是否符合法定主体资格

  签约人应当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5、合同必备条款的尽可能的完善

  每一份合同的内容虽然千差万别,但基本条款出入不大,这些条款包括:

  (1)、签约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联系电话及电子邮件地址;

  (2)、合同的标的(应当注明品名、规格);

  (3)、标的物的数量;

  (4)、质量要求:此点尤为重要,易被很多的合同签订者忽视,所以必须明确具体;

  (5)、价款或者报酬及支付方式、时间;

  (6)、标的物交付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此点十分重要,实践当中很多合同的签订者根本没有签订违约责任的条款抑或是对对方违约责任条款的条款视而不见;

  (8)、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9)、其他特别约定条款;

  (10)双方的盖章或者签名,合同签订日期。

  二、签订合同的技巧

  根据近年来合同争议产生的原因,当事人签订合同时除了要警惕被欺骗之外,还应当注

  意下面几个问题:

  1、合同标题应当明确、规范

  《合同法》和相关法律对合同类别规定了基本名称,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按照类别名称写明具体的合同标题。例如,“买卖合同”属于类别名称,应根据标的内容,具体标题为“汽车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农副产品买卖合同》等。此外,还需要注意标题应与合同内容相符,便如,不可把找买卖关系或定作承揽关系写作《买卖合同》。再者,还应注意符合《合同法》对合同名称的统一规定,不可沿用旧的合同名称。例如,应当使用“买卖合同”名称,而不应在使用“购销合同”名称。

  2、应注意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不同概念

  “定金”(俗称“定钱”或“订金”)是合同担保的形式之一,即合同当事人一方表示诚意的一种方法,它对合同双方履行合同具有约束性,对于合同双方的违约行为具有制裁性。而“预付款”虽然也是一方表示诚意的一种方式,但是对于合同双方只具有约束性,并不具有制裁性。在签订合同时,如果混淆了“定金(订金)”和“预付款”的含意,履行中就可能会遇到麻烦。例如,某毛巾厂与个体户朱某签订了一份“毛巾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买方朱某预付货款3万元。可是合同书上写作“买方预付定金3万元”,履行期限3个月。后因卖方某毛币厂成本上涨,致使其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到期后,朱某以该毛巾厂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毛巾厂“双倍返回定金”,其负责签约的供销员李某悔恨莫及。

  3、履行期限应当具体明确

  双方履约期限长短可以根据合同内容而定,但必须具体、合理。便如“买卖合同”,必须约定明确的交易起止时间,最忌讳笼统的“货到后付款”、“见款后付货”之类。此外,其他一些合同履行期限较各行其是的,也应注意适当性,有的“供电合同”居然约定“两万年”,显然是缺乏科学性的合理性的。

  4、对责任条款双方应当理解一致

  有关双方责任或免责条款的措词,彼此对含意的理解应当是完全相同的,不可有不同的解释。尤其是对格式合同的责任或免责条款,不单拟定者应当主动提请另一方予以注意并对另一方如实进行说明.同时,另一方当事人也应当认真推敲并表明自己对条款含意的理解,直到双方“合意”为止。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往往与对责任条款存在理解“歧义”有关。例如:某洗衣店的洗衣单载明如下条款:“顾客于本店所洗之衣物,如有毁损,本店以三倍赔偿之。”此责任条款的赔偿承诺,按一般理解,颇具有诱惑力。然而,当顾客李某以其价值3000余元的一件毛大衣被该衣店损坏为由,要求赔偿时,该店却只同意赔偿“三倍的洗衣费”人民币300多元,李某认为,应以“所洗之衣物价格的三倍”予以赔偿,即9000多元,于是双方发生争议。其关键是责任赔偿条款“三倍赔偿之”含意不够明确、具体。后来双方协商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庭支持了李某的理解和索赔请求。仲裁庭的依据是《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接受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一般为处于弱势的善意相对人)的权益。上述

  一例,充分说明合同双方对责任条款理解一致的重要性,应当避免“模糊条款”出现。

  5、应避免签单被“偷梁换柱”

  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名,一般应当同时、同地,否则最后应有先签名者的“确认书”。这样做,可以避免一方先签字盖章后,另一方找借口乘异时、异地签名之机,擅自改动合同内容,坑害先签约人。例如,某酒厂与某公司约定一份《购销合同》,某酒厂首先盖章后,某公司办事员却说,该同事需要带回去“老板过目”方能签字盖章。后来该厂收到的双方签过字的合同,其中有7处条款被改动,内容涉及品种、数量、运费等实质性条款,此外还在空白处添加200多字,这些都是违背双方原意的。发生争执后,该厂向法院起诉,被告某公司辩称:“合同的修改,是双方当面做出的,原告当时并未提出异议”。致使某酒厂有苦难言。蒙受很大经济损失。

  6、应避免出现语言文字差错

  签订合同,不但要着眼于条款内容等“大处”,还要不忽视任何一个细节。表达合同内容的一词一字,甚至一个标点,都必须经过反复推敲、一字之漏或者一字之草而引起诉讼,致使当事人“一字失千(万)金”的个案屡屡出现。如:把“本金”误写为“本息”,把“红麻种子”误写成“红麻籽”;把“印一万份”误写作“印一万本”;把“合同中止”误写作“合同终止”;把“(租金)后4年交13万元”漏写成“(租金)后年交13万元”(因漏写一个“4”字,出租方损失39万元)等等。之所以产生这些现象,多半是由于当事人误认为语言文字是“小事”,因而粗心大意。殊不知“大意失荆州”,悔不当初。古人言:“君子慎始,差若毫厘,谬以千里”(《礼记经解》)!合同当事人在签名盖章之前,如果把合同书反复审读几遍,慎之于“始”,必能减少争议和“遗祸”于后。

  7、如何下订单和接受订单

  (1)下订单

  下订单是一种合同邀约行为,订单一旦下出而对方承诺即成其为合同,单方无权更改。为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订单既要多下又要慎重下,我们建议:(1) 企业在下订单前要充分考虑自己的实际需要和履行能力;(2) 订单所要求的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价格要明确具体,文字不能发生歧义;(3) 所订的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方式必须明确无误;(4) 根据本企业实际履行能力确定货款交付的时间及方式,当然作为付款方而言,付款期限越长越好。

  (2) 接受订单

  接受订单是对对方所下订单(合同邀约)的无条件承诺,承诺发出且到达对方则合同成立。实践中,往往有一些企业将事先拟好的对自己有利而于对方不利的订单发出,接受订单一方稍有不慎就会吃亏上当,故接受订单也不能掉以轻心,不要为多接订单而忽视对订单内容的审查。我们认为,企业在接到订单时,应对其内容认真审查,如有对本企业不利的地方应及时向对方提出修改意见,如此,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利。

  三、合同争议解决的途径

  前述有关合同生效、变更、转让、终止以及违约等各种问题的处理规定,当事人如果能够自觉执行,都像“君子国”里的人那样“好让不争”,事情当然很好办。可是,实际生活中的情况往往与理想背道而驰。随意违约、赖账、逃避违约责任等现象非常严重,因发生合同争议而诉讼的案例屡见不鲜。为了正确解决合同争议,《合同法》作出了下列明确规定:

  1、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

  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合同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但各文使用词句不一致时,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2、我国境内的涉外合同适用我国的法律

  3、当事人发生合同争议后,可以按法定程序解决

  (1)通过自行和解或者法庭外调解;

  (2)当事人不愿和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现实生活中出现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力求通过和解或者调解的方式解决,这样做的优点是快捷、节省成本。例如下面的一起服务合同纠纷:2003年1月,林女士接到某美容美发中心“要约”的一份优惠卡,称“只要交纳1980元,就可办理会员卡,享受一年的美容美发服务。”林女士交了1980元,得到了该中心的会员卡。在半年的美容美发中,由于实际效果与该中心广告宣传的效果有较大差异,她要求该中心退还剩余的服务费。该中心称其“店规”规定:如果消费者中途停止接受以后的服务,不退现金,只准用余款从该中心购买化妆品。林女士见其化妆品过贵,拒绝购买,要求退还现金,但遭拒绝,引起争议。后经某工商局调解,认定该中心的“店规”实属格式合同,其规定只是印在会员卡的背面,且内容不合理;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该中心最后同意将剩余款退还给林女士。应强调的是,切忌丧失理智,为了泄愤,采取粗暴方式处理事情。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合同争议,才是合法、文明之举,并且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4、关于申请仲裁和起诉的期限

  发生合同争议,当事人不能和解的,应当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法定期限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具体分为两种法定期限:

  (1)国内一般合同纠纷,法定期限为2年;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纠纷,法定期限为4年。

  如果超过法定期限,即属于超过“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享有诉权但是丧失

  胜诉权,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

  5、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申请执行的应遵守申请期限,即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双方或者一方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此外,我国《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其构成的罪名属于“妨害司法罪”之一,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建议企业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的法务人员对《合同法》条文进行系统的研读;如果实在没有这样的精力,也可以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先向律师及法律专业人士咨询,这样能使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中少吃亏、降低成本及风险。

  以上是中小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应认真考虑的要点和事项。虽然内容简单,但却十分重要。如果每个企业把它们认真地落实到每一个经济合同签订的实践中,那么这个企业的纠纷、麻烦和经济损失一定会大幅度的下降,同时也有利于企业在各种商事活动中掌握主动权。因为当今社会,大部分经济实体重要的经济活动都是通过合同(契约和协议是合同的别名)来实现和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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