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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等院校会计核算中心职能的创新的论文

时间:2020-12-26 13:55:51 会计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论高等院校会计核算中心职能的创新的论文

  一、创建高校会计核算中心的目的

论高等院校会计核算中心职能的创新的论文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高校理财的宏观环境发生了变化。为了充分利用现有高校在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管理体制的同时,《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也规定“规模较大的高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分级管理是指在高校统一领导财务工作的前提下,在明确高校和二级单位权限、责任、利益、以及财务规章制度健全的基础上,根据财权划分,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由高校和校内二级单位进行分级管理。会计核算中心隶属财务部门领导,代表高校领导和财务部门统一集中办理高校二级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结算业务的专业机构,会计核算中心与二级单位(部门)之间是委托与代理、服务与监督的关系。核算中心的地位和职能的发挥具有相对独立性,既对管理单位的会计工作负责,也对高校领导和资金管理负责,可以较好地实现服务与监督的统一。

  1、建立会计核算中心有利于切实深化高校资金管理改革。建立会计核算中心主要是为了规范高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造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促进高校事业发展。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日益发展,高校财务管理的核心问题是效益问题。财务管理的综合效益集中体现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方面。高校办学过程中的经济行为日趋多元化,高校的财务管理面临着更为复杂的局面。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财务管理核算体系的构建就要紧紧围绕如何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如何科学配置高校资源,如何对高校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等方面来进行。建立会计核算中心掌握高校财务资源的配置状况,可以从总体上起到正确的政策导向作用,分析和比较高校的办学效益,检查和监测高校的财务风险,有利于引导高校的财务管理走向良性发展的道路。

  2、建立会计核算中心能够保证二级单位依法履行职责。要保证高校各项经济活动的合法、合理,就要严格按照《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要求进行核算和监督,通过会计核算中心建立二级单位(部门)经济责任制,有利于强化高校管理层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增强单位或部门做好经济工作的责任心和使用感,促使其为保证高校的发展更合理地筹集好、使用好各项资金,确保资金的完全性和效益性,以便从财力上更好地保证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3、建立会计核算中心有利于开源节流。目前,各高校内部办学形式多样化和筹资形式多元化活动的展开,高校各级管理者清楚地认识到这是高等院校办学体制的方向,需要财务管理人员配合制定一些激励政策给予积极支持。既要认真宣传国家财经法律和有关经济政策,使各种形式的办学创收活动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又要帮助创收部门树立理财思想,同时也要做好一切服务工作,提供一切方便。在分配制度上要打破过去平均主义思想,要拉开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分配距离,创收与不创收不能一个样,效益好与效益差不能一个样。从而调动全院各单位或部门参与各项办学创收活动的积极性,筹集办学经费以增强学校办学的整体财力。

  二、高校会计核算中心的特点

  高校财务管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会计核算中心的地位。高校会计核算中心要旨是在高校二级单位的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对二级单位进行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和实行会计监督,是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会计管理体制,实质是资金的所有权和核算权分离,核算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一种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的安排,其特点如下:

  1、统一委托代理。会计核算中心与二级单位或部门建立委托、受托关系,二级单位或部门与会计核算中心签定委托书,确定委托、受托关系,委托核算中心代理会计核算,二级单位或部门指定专人办理报账等事项,具有会计监督功能;二是统一账户管理,核算中心为每一个二级单位和或部门建立内部账户,配发资金结算手册,预留付款印鉴,不开设外部银行账户,核算中心具有一定的银行服务功能。

  2、集中办理结算。会计核算中心为二级单位或部门集中办理资金结算,一是二级单位或部门不设会计、出纳,其现金收入、支出等资金结算,与外部单位往来代收代付等由二级单位或部门指定专人到核算中心办理。二级单位或部门收入直接记入二级单位或部门内部账户,然后支付使用,一般不得透支。二是集中进行会计核算,核算中心审核二级单位或部门报来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登记会计账簿,编制往来报表,为二级单位或部门定期提供对账单,随时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三是集中管理会计档案,二级单位或部门会计档案全部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保管,分二级单位或部门分年度装订成册,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编目、立卷、归档。

  3、建立审核制度一是建立支出审核制度,二级单位或部门报表的所有单据都必须有单位印章、主管领导人签章必须与预留印签一致;二是建立凭证审核制度,会计核算中心必须严格审核二级单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才能报账和进行账务处理。督促二级单位所有原始凭证达到“四有”:即有合法凭据;有付款印鉴,有使用用途,有经办人的印章。根据二级单位不同的业务活动需要,科学使用会计软件,开展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账务处理流程操作,及时、准确、完整的计算、记录、反映其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情况,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管理、全面监督。

  4、核定现金流量。建立现金管理制度,根据各二级单位现金流量核定一定额度的备用金,以减少报账人员的工作量。现金实行限范围的管理,严格滥用和超范围使用资金。核算中心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对二级单位或部门情况做到“三勤”,勤了解二级单位或部门项目、勤了解现金来往规律、勤了解现金来龙去脉。建立票据管理制度,实行“四定”:即定人员,不相容职务分离,形成相互制约;定制度,购入、发出、核销、回收等环节建立票据台账,相互签字制约;定数量,根据业务需要定供票数量;定期缴销。

  三、会计核算中心与二级单位的会计关系及责任的划分

  1、会计核算中心与二级单位(部门)之间的会计关系。

  (1)委托与代理关系。从本质上看,高校会计核算中心是一种代理记账方式,它是高校财务管理模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创新,为加强高校资金管理,在当前高校教育经费不宽裕的情况下,大力开展开源节流工作是理好财,用好财的关键所在。同时,也是促进高校财务管理改革,规范会计秩序而产生的一种代理记账方式,是对传统记账方式的发展和突破。它与传统代理记账具有本质的区别。传统代理记账是委托单位(部门)自愿委托授权,委托单位或部门的自主权较大,选择权也较大;而会计集中制是领导的强行委托、强行代理,委托单位或部门没有自主权,处于被动地位,不管愿不愿意,不管接不接受,都必须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集中实行会计核算,不存在选择权与自主权。

  (2)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从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来看,从编制凭证、登记账簿到有关明细报表、会计档案管理等一系列会计核算业务都必须由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完成,要为二级单位(部门)提供优质规范的会计业务服务。会计核算中心是服务主体,本校二级单位(部门)是服务的客体,会计资料是服务的对象。服务是第一位的,是基础,是前提,是在服务中监督,监督中服务。

  (3)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总体上看,会计核算中心是监督的主体,二级单位(部门)是监督的客体,会计核算中心代表高校法人代表对二级单位(部门)实行会计监督,是会计核算中心核算的目的'所在。其目的就是通过强化会计监督,加强创收资金管理,开源节流,规范会计工作秩序,促进高校财务管理改革。从另一个角度看,二级单位(部门)对会计核算中心也存在监督关系。一是监督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核算工作是否规范合理,是否调动各二级单位(部门)创收的积极性;二是监督会计核算中心代为保管资金是否安全完整、分配是否合理。

  2、会计核算中心会计工作责任的划分及界定。

  (1)资金收支活动的主体。虽然二级单位(部门)创收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移交了,但资金收支的使用权没有变,二级单位(部门)按学校规定的资金拥有权,在规定范围内使用,所有的创收项目活动及收支活动都由二级单位(部门)自行决定,会计核算中心不得干预。

  (2)资金权的主体。二级单位(部门)的资金集中以后,会计核算中心履行的是代管职能。要了解二级单位(部门)还有多少资金,可以通过资金结算手册或直接到会计核算中心查询,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没有发生转移,仍归二级单位(部门)所有,发生转移的仅仅是资金的保管权。

  (3) 会计核算中心的权限。会计核算中心主要是对二级单位(部门)发生经济活动以后提交的原始凭证,重点审核原始单据是否合法,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制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以及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至于二级单位(部门)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经济活动凭证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会计核算中心无法监督和管理。因此,会计核算中心主要对会计核算工作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及保密工作负责。

  (4)“集中与分级”管理的内容。集中不是权力的集中,分级不是分散,集中与分级是管理主体和管理客体的关系,是宏观和微观的有机统一,制度和规则的统一,是高校全局收入和重大项目收入资金调度的统一,事关高校师生的共同利益。分级管理的要素是高校二级单位在不违背政策法规和学校宏观计划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本单位得到充分的发展,使每个教师的正当利益得到体现。

  四、高校会计核算中心的主要任务

  高校财务管理核算中心的核心问题是效益问题。会计核算中心的综合效益集中体现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和高校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要实现自身的不断发展就必须加强自身的财务管理,不断强化筹资功能,并把“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作为财务管理的中心任务来抓。经济体制改革为学校多渠道筹集资金提供了动力,但是,另一方面教育事业的不断扩大又为高校筹集资金带来很大的压力。因此,会计核算中心要积极拓宽筹集资金的渠道。目前,高校可利用现有的设备和科学技术进行咨询服务、开放实验室等各种有偿服务活动、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进修班等办学活动。会计核算中心在管好用好这些资金的同时要通过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开辟筹资渠道,并且促使高校筹集资金渠道符合国家政策、法规。总体上说,高校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体制要正确处理的一个关键性问题,一方面要坚持学校对财经工作和财务活动的统一领导;另一方面又要同时调动校内二级单位理财的积极性。具体表现为一方面要进一步集中全校的财力;另一方面又同时下移财务管理权力,扩大二级单位(部门)自主理财空间。一级核算,二级管理其实是试图在两种财务管理体制中找到某种结合点,一方面是实行分级管理,赋予二级单位(部门)一定的财务管理权力;另一方面不允许二级单位(部门)单独设置财会机构,二级单位(部门)的全部收支必须集中在校级会计核算中心进行核算,并在会计核算中心机构监督之下,以集中全校财力。

  为了做好本职工作,严格内部控制,加强监督与服务,应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财务规定,结合中心和二级单位的工作实际,制订相关、必要的办法和规定。如:一是中心岗位职责。中心可根据业务需要,采取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等方式,但从中心领导到一般会计工作人员都必须明确到岗、到位,从会计业务岗位到管理岗位,都应职责分明。二是报账员岗位职责。二级单位报账员的岗位是负责衔接本单位和中心财务关系往来的重要环节,对其要求须具备一定财务知识,掌握和熟悉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学校的财务制度等,同中心会计人员一样二级单位报账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也必须明确。三是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如:现金管理制度;内部稽核制度;电算化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及查询制度等。为了规范工作秩序、衔接好各会计岗位之间的关系,还应制定内部操作规程、工作行为准则等。四是监督与服务制度。监督是为了加强优质高效的服务,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服务应寓于监督之中,监督与服务有机结合,将有力促进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行为规范。

  参考文献:

  1、童道友。财务集中核算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2、杨庆英。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评价体系的构建。理财者,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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