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管理毕业论文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讨

时间:2021-02-13 16:58:18 会计信息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讨

  引导语:毕业论文无论对普通大学毕业生还是成教毕业生都是个挠头的问题,开题报告、参考文献等等都是让人十分烦恼的事情,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会计信息管理毕业论文,欢迎阅读!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讨

  一、环境会计概述

  (1)环境会计的涵义

  “环境会计”也被叫做“绿色会计”,是企业为了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目标,而在企业会计应用中引进对环境的有效保护,遵循会计学的原理和方法,通过使用多种不同的数据计量手段,针对企业自身开展环境保护所面临的成本、所取得的预期效果等方面,进行科学分析、计量和报告的一项会计工作。结合多个国家的专家学者的表述,可以得出,环境会计作为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但也涉及到了环境学、环境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众多领域。它根据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准则,在企业经济管理活动中纳入了有关环境的因素,在会计核算体系中综合采取货币计量、实物计量,目的是在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同时提高企业的经营绩效,突出企业经营行为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2)环境会计的基本职能

  即环境会计自身所具备的功能,主要包括内部职能、外部职能两方面。

  1、以核算、分析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职能。环境会计的内部职能主要是立足于企业自身角度,其信息主要面向企业管理层、相关业务部门、普通员工。企业管理层要对相关的环境会计信息加以核算确认,分析研判企业所处的环境空间,以此作为考核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的主要依据。一般而言,这种环境会计的设置主要是为了服务于企业管理层的决策,以及对企业环境系统的掌控。

  2、为企业利益相关人决策提供信息的外部职能。立足于各个社会角度,为满足各个行业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例如供应方、消费者、投资商、金融机构、行政单位、普通居民等群体,因为特定的需求而要求企业对其发布相关的环境信息或环境公告,所以说企业会计的外部职能是为了满足外界利益相关方的决策,而对其发布的会计信息。

  二、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所有企业的生产行为和经营过程,都是以资源的消耗为前提的,都会或多或少对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所以企业就应该肩负起治理和恢复环境的应尽义务,及时向外界相关部门或个人公布企业自身的环境会计数据。但就是实际来说,尽管这些年国内的环境会计在理论和实践上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相关的理论研究仍需要深入开展,实践应用仍需要进行磨合。尤其是在理论研究上,国内的研究基本上是对国外已有成果和经验的借鉴,尚没有相对完整和成熟的理论体系出现。所以目前国内的环境会计及其信息披露仍有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1)环境会计准则缺乏

  目前国内的会计从业准则并没有涉及到环境会计领域,缺乏对环境会计的要素确认,在实际中无法用科学的方法对环境会计进行定量和计量,造成了在环境会计的核算和信息披露模式不固定、方法不统一,给企业发布相关环境会计信息带来很大困难。很多情况下采取的传统会计理论,只对企业的经济利益有所考虑,并没有真正反映出因为环境因素所造成的企业成本和收益。当然一些企业在会计报表中增加了排污费等环境计量项目,但对环境会计信息的反应仍不系统。所以政府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环境会计准则,充分披露企业的社会责任。

  (2)环境法规体系不健全、发展滞后

  目前,国内涉及到环境要素的法律法规虽然也有一些,但在具体内容上略显粗糙,并且始终没有形成体系,对环境会计工作的指导作用不明显,对企业的环境保护要求也很难具备强制性。而且当前的环境法律尚存在一些不健全之处,使得很多企业为了企业自身的声誉,对于有负面影响的`环境信息总是选择低调处理,尽量不会声张,结果外界的环境信息需求者和使用者就不能得到客观真实的环境会计信息,在做决策时受到很大影响。因此,需要相关部门加大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力度,尽快完善环境会计法律体系,以跟上发展的需求。

  (3)利益相关者对环境信息披露需求不足

  对于国内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群体之中,主要是政府机构部门最需要了解环境信息,新闻媒体、投资方、消费方、企业职工、一般民众等群体对环境信息的需求并不强烈,这充分说明当前环境信息的主要目的和用途更多的是取决于政府责任部门,用来指导宏观环境的治理与调控。相对来说,其他群体对环境会计信息的需求明显不足,企业在披露信息时也会选择性忽略这些人的需求,不会像他们提供相应的环境信息。

  (4)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主观性很大

  因为信息掌握在企业手里,即使一些企业掌握了环境方面的数据,但出于对企业形象的考量,企业也只愿意公布对自身有利的数据信息,也不会主动披露那些会令企业受损的负面环境信息。政府部门也没有出台具体的环境会计数据信息披露规范制度,更对企业的信息披露没有强制效力。上海证交所曾于 2008 年 5 月发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鼓励上市企业披露环境信息,强化了上市公司的社会环境责任,但是该《指南》只是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作出了原则性要求,并未进行具体的规定信息披露方式和披露内容,无法对企业起到强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