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方案

火灾防控工作会议方案

时间:2021-01-29 19:19:30 会议方案 我要投稿

火灾防控工作会议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特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努力预防较大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国“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XX年11月初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组织机构
  
  街道办事处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国玉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赵腾任常务副组长,常务副主任罗周法、派出所所长沈海鸿、副主任林远志任副组长,各线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工作站。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

  
  1、全力排查整治重点领域火灾隐患。紧盯社会福利机构及幼儿园、托儿所、公众聚集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地下建筑等火灾防控重点,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基础性、常态化的隐患排摸工作。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分工要求,推进行业管理,做好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尤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一老一少场所要结合实际,逐一梳理排摸,排查到边到底、不留死角,严格落实“每日一查”制度,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坚决依法整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2、全力推进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街道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已经形成,但从省、市、区三级综合检查情况来看,运行还不够顺畅,特别是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并未落实到位。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016年,街道重点抓好治理体系的常态化运行。各火灾隐患单位及危险场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特别是涉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的场所以及古建筑老街区、老市场、“三合一”场所集中密集区域,要投入专项经费统一安装,推动区域性火灾隐患全面整改。
  
  3、全力整治商铺和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按照《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DB33/T976-20XX)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商铺和居住出租房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居住合用场所、用于出租的居住(3人以上)房屋,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要严格落实“隔板阻燃、电线套管、明火集中、设施齐全、通道畅通、人员培训”的消防安全基本要求,加强电瓶车停放、充电的安全管理;商铺特别是重点商市场周边三层(包含三层)以上住宿与经营合用、经营易燃易爆商铺,严格依照商铺与住宿区域采用实体墙进行防火分隔,必须开门时,应采用常闭式乙级防火门的要求进行整治。集中整治和消除火灾隐患,全面改善商铺和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状况。20XX年年底前,街道的商铺和居住出租房全面完成整治。
  
  4、全力推进商市场火灾隐患整治。对街道的'11家省级区域性火灾隐患商市场,要加快整改进度,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强力推进整改工作,确保12月底前整改销案。各商市场在隐患整改的同时,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度。要在杜绝火源上下功夫,对吸烟、做饭、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危险装修作业等违规现象严格管控,对电瓶车的停放、充电落实安全措施,每日经营结束后及时关闭电源,确保市场内整齐有序,安全无患。
  
  5、全力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数量不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责令立即消除隐患或者予以临时查封;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发现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一律依法立即清理;对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拘留;安监、公安派出所、城建办及综合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用足用好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罚款、拘留等执法手段。
  
  (二)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街道实际,将消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纳入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新型城镇化等规划体系,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强化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消防装备、消防教育培训等基础消防力量的投入,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2、提升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消防联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区域联防机制,组织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定期分析隐患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提高隐患自查自改、火灾自防自救和区域应急联动能力。加强智慧消防平台的推广应用,全面提升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推动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其他行业部门要积极制定印发相关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在行业单位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3、强化消防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XX〕24号)要求,将消防安全全面纳入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办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常住人口千人村志愿消防队建设,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及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推动全街道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加快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提供站舍营房和装备器材,并定期进行人员培训。街道办事处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站”,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体系,20XX年12月底前,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有50%建成“微型站”,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100%建成。
  
  (三)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应急救援机制,及时修订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社会力量开展演练,切实提高政府应急响应、组织指挥、协同配合的能力。春节前,各消防重点单位至少要开展一次消防业务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做好物资保障和执勤战备。针对冬春季节灾害特点,加强应急装备物资的储备,落实社会联勤联动保障机制。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对所属的消火栓排查整治,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完整好用。
  
  (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新闻媒体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报道火灾防控工作动态,策划消防宣传活动,吸引群众关注消防安全。要积极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对于曝光的火灾隐患,要及时跟踪回访,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督促整改。
  
  2、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公安厅等九部门转发中央网信办等九部门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公办〔20XX〕175号)文件精神,落实职责,主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路桥区“百千万”工程消防安全大培训实施方案》和“119”消防宣传活动,针对小火亡人的突出问题,加强社区和家庭消防宣传教育。针对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依托消防体验室、消防教育馆等固定阵地和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五、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XX年11月24日前)。召开专门会议对本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村社区和有关单位。各相关办公室也要做好行业系统内部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发动和部署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定期组织调度研判。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内)。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加之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集中,火灾风险剧增,容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对此,各办、村(社区)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
  
  (二)落实齐抓共管,发挥工作合力。街道安(消)委办公室要发挥平台作用,做好督促指导、信息传递、经验交流等工作,积极协调主管部门,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广泛发动综治办、安监中队、村(社区居)委会、专兼职消防队等基层力量,全面开展火灾防控工作。要建立完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工作问责。各分管领导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按照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详见附件),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两节”、“两会”前,街道安(消)委会将组织对各办、村(社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及时问责处理;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村(社区)、各线自20XX年11月至2016年3月期间,每月20日前向街道安(消)委办(1号楼317办公室,电话:xx)上报当月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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