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知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

时间:2024-04-02 21:40:01 雪桃 会议通知 我要投稿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通用10篇)

  在当下社会,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况越来越多,法规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发布。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视电话会议通知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通用10篇)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 1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

  4月8日下午3:00,教育部将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我省的'会务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分会场地点、参会人员

  (一)地点:南昌市孺子路36号中国电信南昌分公司科技楼4楼多功能厅。

  (二)参会人员:省教育厅厅长、分管副厅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南昌市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南昌市市属学校主要负责人;南昌地区大中专院校负责同志。

  二、地(市)、县(市、区)分会场参会人员

  各地(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

  三、会议组织工作

  (一)请在省级分会场参加会议的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地区大中专院校于4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参会名单(南昌市教育局名单含市属学校主要负责人)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

  (二)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指导各县(市、区)做好会场组织工作。同时,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落实本级分会场组织工作(南昌市除外)。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4月7日上午12时前将本地参会人数、设立的分会场数量,以及本级分会场与会负责同志情况(姓名、单位、职务)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

  (三)南昌地区以外大中专院校由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通知组织参会。

  (四)经教育部商公安部同意,请各级教育部门邀请本级公安机关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传真: xxx。

xx

  20xx年12月4日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为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部署20xx年农村公路工作,部决定召开全国农村公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冯正霖副部长作工作报告,通报2007年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和当前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现状。

  (二)山东、吉林、四川省交通厅、云南省临沧市交通局分别在分会场介绍农村公路发展经验。

  (三)李盛霖部长讲话,分析当前农村公路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全面部署20xx年农村公路工作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于20xx年2月15日(正月初九)15:00—16:40举行。

  会议主会场设在部机关五楼视频会议室;分会场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视频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部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组成人员。邀请中农办、国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出席会议。

  (二)分会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等。其他参会人员由各省份自行确定。

  四、有关要求

  (一)各分会场制作“全国农村公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xxx分会场”会标和主要参会人员桌签,在明显位置放置本单位的标牌。

  (二)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场,会议期间不要随意走动,关闭手机,保持会场秩序。

  (三)请各单位提前与部通信中心联系,做好电视电话会议的视频系统调试准备工作,保证线路畅通。系统联调时间为2月14日上午9点开始。四个发言单位要重点做好交流材料演示文稿的调试工作,保证演示效果。

  部公路司联系人:xxx ,电话:xxx 。

  部通信中心联系人:xxx ;电话:xxx 。

xx

  20xx年12月4日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交流学校安全工作经验,部署学校安全工作,教育部、公安部定于20xx年4月8日(星期五)15:00—16:30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场安排

  主会场设在北京联通电视电话会议中心二层多功能厅(地址:复兴门南大街6号,中央音乐学院南侧)。

  除北京市外,其他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地(市)、县(市)设分会场。

  二、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1、教育部、公安部负责同志,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

  2、教育部在京直属高校各1位负责同志。

  3、北京市及各区县教委相关负责同志,北京市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代表(由北京市教委负责组织参会)。

  (二)省级分会场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厅长(主任)、主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副厅长(副主任)、公安厅分管负责同志、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会(首府)城市教育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会(首府)城市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代表;教育部直属高校相关负责同志1人。

  (三)地(市)、县(市)分会场

  各地(市、州、盟)、县(市、区、旗)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代表。

  三、会议组织工作

  (一)请北京市教委和在京各直属高校将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于4月5日(星期二)下班前报教育部督导局。

  (二)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省级分会场组织工作,指导各地(市)、县(市)做好会场组织工作,并于4月5日(星期二)下班前将本地参会人数、设立的'分会场数量,以及省级分会场与会负责同志情况(姓名、单位、职务)报教育部督导局。

  (三)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就座。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公安机关参会通知由公安部印发,请各地教育部门做好有关接洽工作。

  (二)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安排。

xx

  20xx年12月4日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 4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团中央书记处决定,8月4日上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陆昊同志代表团中央书记处讲话,总结团省(区、市)委向团中央年中述职有关情况,对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二、时间

  8月4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三、地点

  主会场设在团中央机关412电视电话会议室(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分会场设在各省(区、市)团委所在城市。

  四、参会人员

  主会场参加人员:团中央书记处全体同志,团中央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京系统团委主要负责同志。

  各分会场参加人员:各省(区、市)团委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含正、副职),各地(市)团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在新疆自治区团委分会场参加会议。)

  五、有关要求

  1、请各省(区、市)团委统一组织省内与会同志准时参加会议。

  2、请各省级团委将与会人员出席情况于7月31日16:00前报团中央办公厅。

  3、省级团委班子成员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与会,请以省级团委名义报送请假说明。新疆自治区各地(市)团委书记是否与会,请自治区团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4、电视电话会议期间不录音、不录像。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附件:1、回执(下载)

  2、全国各省(区、市)电视电话会议室联系表(下载)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xx年7月30日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 5

  根据省委、省级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省委、省级政府定于3月24日召开全省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区设分会场,现就我区分会场参会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xx年3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地点

  区级机关八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区委分管负责同志;

  2.区级机关各部门、街道(园区)一名主要负责同志;

  3.各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

  请全区教育系统所有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原则上不准请假和代会,如遇特殊情况,请履行书面请假报告。

  联系人:xxx。

教育局

  20xx年3月22日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 6

各市、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定于x年6月23日—24日在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请各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6月23日上午的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xx年6月23日上午10:30—12:00。

  二、会议地点

  (一)主会场设在人民大会堂三层小礼堂。

  (二)自治区分会场设在自治区政府会议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三)各市、县(市)设分会场。

  三、会议内容

  集中收听收看全国职业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四、参会人员与方式

  (一)高等职业院校主要负责人1名。驻邕区直有关高等职业院校代表(见附件1)到自治区分会场参加会议,其他高等职业院校代表到驻地分会场参会。

  (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校长。驻邕区直有关中等职业学校代表(见附件1)到自治区分会场参加会议,其他中等职业学校代表到驻地分会场参会。参加市、县(市)分会场的.中等职业学校代表可适当增加,由各市、县(市)教育局请示当地政府确定。

  (三)自治区直属企业负责人1名,由驻地市、县(市)教育局邀请到当地分会场出席会议。

  (四)邀请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广西烹饪餐饮协会、广西电力行业协会、广西机械工业联合会、广西旅游协会各1名主要负责人到自治区分会场出席会议。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自治区分会场的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有关行业协会(学会)代表名单回执于6月22日10:00前传真到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二)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请与会人员着整齐便装,于6月23日上午10:15时前就座完毕。

  联系人及电话:xxxxxxxx;传真:xxxx。

  附件:1.参加自治区分会场的学校名单

  2.参会人员回执

x区教育厅办公室

  20xx年6月20日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 7

各市、县(市、区)政府,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中央在皖企业和省属企业:

  省政府定于9月19日上午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时 间:20xx年9月19日上午9:00。

  2.地 点:主会场设在xx市电信大楼20楼电视电话会议室。

  各市、县(市、区)设分会场。

  二、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近期重要批示精神;

  2.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通报近期全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3.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发言;

  4.省政府负责同志作重要讲话。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主会场

  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省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部分在肥中央企业和省属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附件1)。

  (二)市分会场

  市政府安委会主任、副主任以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市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地方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与会人员范围比照省主会场确定。

  所在地不在合肥的中央和省属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所在市分会场参加会议,并由所在地市政府负责通知。

  (三)各县(市、区)分会场

  具体参会人员由各县(市、区)政府比照市分会场确定,并负责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发言单位的发言时间,应控制在8分钟以内。

  2.请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9月18日12时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报送省安全监管局值班室。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20xx年九月十七日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 8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各省级创新服务平台、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省部属科研院所、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定召开全省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月13日(周五)上午9:00开始,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

  在杭州(省人民大会堂国际会议厅)设主会场,各市、县(市、区)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一)杭州主会场

  1、在杭省级创新服务平台、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省部属科研院所、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负责人;

  2、省科技厅及相关处室负责人;

  邀请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参会。

  (二)各市县分会场

  1、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局长和相关负责人,请市、县(市、区)科技局邀请当地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参会。

  2、驻地的`省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省部属科研院所、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部分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负责人

  3、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城负责人

  四、有关要求

  1、本次视频会议利用省电信公司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杭州主会场设在省人民大会堂国际会议厅,分会场设在各市、县(市、区)电信分公司电视电话会议室。

  2、请在杭州主会场参加会议的各单位于2月11日(周三)下班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省科技厅条件处。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落实分会场场地,并通知相关单位参加会议;

  附件:

  1、参加杭州主会场单位

  2、会议回执

  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 9

四县(市、区)局,市局各科室、所属各单位:

  国家局定于12月10日召开全国烟草行业贯彻落实《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中烟办[20xx]313号,以下简称313号文件)电视电话会议。现就市局参加视频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 12月10日上午9:30—12:00,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市局本级会场(市局712视频会议室)

  县局分会场(各单位视频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烟草行业7家单位交流贯彻落实313号文件精神的做法和经验;国家局提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313号文件精神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家局赵洪顺副局长主持会议;

  (二)行业7家单位交流发言;

  (三)国家局整顿办赵国臣主任讲话;

  (四)国家局赵洪顺副局长讲话。

  三、会场及参会人员

  市局分管整顿规范、经济运行、财务工作的领导;“三项工作”管委会办公室全体人员(含审计科、法规科、监察科、办公室、经济科运行科、财务科、烟叶科、营销中心、信息中心等相关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整顿办全体人员。

  县局参会人员:分管整顿规范、经济运行、财务工作的`局领导;“三项工作”管委会办公室全体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等;整顿办全体人员。

  欢迎其他各部门人员参会。

  四、其他有关要求

  1、请全体参会人员准时参加,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2、请信息中心做好联调工作,联调时间:12月9日。

xx

  20xx年12月4日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 10

xx(主送单位):

  为了xx(目的),根据xx(依据),xx(主办单位)定于xx年xx月xx日在xx(地点)召开xx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xx。

  二、参会人员:xx。

  三、会议时间、地点:xx。

  四、其他事项:

  (一)请与会人员持会议通知到xx报到,xx(食宿费用安排)。

  (二)请将会议回执于xx年xx月xx日前传真至xx(会议主办或承办单位)。

  (三)xx(其他需提示事项,如会议材料的准备等)。

  (四)联系人及电话:xxx xx

  附件:

  1、参会名额分配表

  2、会议回执

xx公司(印章)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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