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讨书

基层检察机关负责人检讨书

时间:2017-09-23 11:56:39 检讨书 我要投稿

基层检察机关负责人检讨书

  省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
  由于自己的思想认识、自我学习、工作管理、组织程序和工作原则不到位,出现了财务支出没有专款专用、在公示期间提拔干部没有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张守华占用我院公车未及时收回这些问题,工作上发生了令自己追悔莫及的失误,犯下了令上级领导失望的错误。经过这几件事,作为一个国家基层检察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作为一个共产党员,这段时间自己寝食不安,闭门思过,自己对最近的思想行为和平时的工作方式方法进行了理智的冷静的全面的反思,可以说,自己活生生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使自己能糊涂好疏忽到这种程度?下面,我主要想从三个方面进行检讨。
  一、引以为戒,深刻吸取错误教训
  自己在东方市人民检察院任检察长期间,主要犯了三个工作上的错误。
  1、关于财务支出没有专款专用的问题
  2014年8月9月,我院党组织研究决定部门副职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到延安、北京学习考察,具体由石岗英副检察长及政工科负责。所需费用是他们统一写借条借钱,我就在借条上批准“同意借用”,由办公室财务人员同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具体是从哪个账户要钱,我当时不知情。他们回来后,到11月或12月份,办公室主任符贞明就跟我说去学习考察的钱,是从检察室的专项资金账户里要的,我听后非常气愤,并且狠狠的批评了他们,要求马上把钱补上,借助办公室很快就把钱补上了。2014年6月,省院同意拨付50万元给我院建感城镇检察办公楼后,我马上向市领导汇报,并要求市政府在感城镇划拨3亩地给我院建楼,市委、市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市领导马上同意拨付20万元给我院买地(当时感城镇的地约5-6万元一亩,3亩地约需20万元)。同时,我还向市领导提出准备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外省考察学习以及业务经费比较紧张,能否多给我院20万院经费,后来市领导只同意给15万元。由于市政府拨款是要有理由的,我们就以征地为由向市政府要求拨付35万元。但这35万元实际上是征地费20万元,学习考察费用和业务经费15万元。由于及时将钱补上,出来后也就没有向省院报告,但庆幸的是没有给感城检察室办公楼的建设造成影响。
  2、关于在公示期间提拔干部的问题
  2014年12月底,我院东河检察室挂牌成立,这是我院检察工作中的大事。东河检察室挂牌后,省院基层工作处要求我院要立即配齐人员,开展工作。我院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我马上分管检察室工作的副检察长王岗沟通,准备将公诉科检察员林明雄调任东河检察室主任,王岗也认为林明雄同志业务好、能力强、工作负责,完全同意。但是由于那段时间我院正集中力量查办东方市买卖土地系列案中的皇宁村书记、主任等三人受*400多万的大案,党组成员经常带队出差,几次想召开党组会研究,都很难召集到齐,一直拖到我被公示期间才开会决定林明雄任东河检察室主任(科员级),石秀莲到民行科负责工作(科员级)。回想这事,是完全违反党的干部提拔制度的。
  3、关于张守华占用公车未收回的问题
  2014年8月,张守华被东方市委、市人大免去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等职务。2014年1月张守华被调到东方市司法局任主任科员,但张守华本人没有主动的将他用的工作用车退还。因此,我主持召开党组会要求本院办公室负责将该车收回。接着,办公室主任符贞明、法警大队长王发(管理车辆)多次要求张守华将公车交回,均遭到张拒绝。后来,我们也研究过将车锁换掉强行收回,单最后还是碍于面子没有这样做。我们还通过张守华的好朋友等做其思想工作,让其主动将车交出,但还是不能说服他。最后没有将车收回的主要原因是我们的态度不够坚决,造成张守华占用我院公车一年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二、痛定思痛,深刻挖掘错误根源
  1、在思想认识上,缺乏高度负责、坚持原则寸步不让的精神
  一度,自己存在“我是为了公,不是为了私,出点圈没有啥”“特事特办,先斩后奏”“辛辛苦苦工作,还没有这点小权力啊”等不健康的思想,错误的认为自己一起为了检察院的工作,为了全体干警们,所以,容易犯出财务支出没有专款专用和在公示期间提拔干部的错误。其次,是思想深处尚且存在“为人一条路,惹人一堵墙”“为公家的车翻脸得罪人,不值”的思想,错误的认为自己反正都是给共产党工作,公务用车不还就暂时不还吧,何必为了区区小事闹的彼此间大伤和气呢。因此,容易犯下张守华占用公车没有及时收回的低级错误。(本文由大学生个人简历网www.wenshubang.com小篇为大家收集)
  对工作高度责任的精神,是我们领导干部干好工作、成就事业的基础,也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解决的核心问题。这些年,由于自己放松了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的改造,责任意识弱化、责任心不强的问题程度不同地存在。做工作不善于从全局和大局思考、谋划工作,工作管理中不能按照职责要求、制度规定和程序规范办事,工作上尽心不够、把关不严,缺乏高度负责的责任意识。这些问题与自己所处的地位作用是极不相称的,对检察院建设也是非常有害的。有的地方因为责任心不强出了大事故以后,有位下去处理事故的领导语重心长地讲了一句话,“要珍惜今天的岗位,否则,明天你想好好干也没有机会了。”这句话非常值得自己深思。认真反思这次工作错误,自己需要认认真真地对照学习各自的职责要求,以对检察院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对每个干警成长进步高度负责的精神,查摆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的对策办法,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立足本职岗位为党的检察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在自我学习上,缺乏刻苦钻研,坚持每日读几页书的精神
  由于整天忙于检察院工作,把自己陷与办案断案和结案中,对党的理论的学习仅仅停留在表面,缺乏刻苦钻研精神,没有深入的挖掘理论的内涵,没有把握这些理论的精髓,思想上缺乏紧迫感,政治上缺乏责任感。其次,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没有真正的学以致用,缺乏理论和实际工作的有机结合,所以导致工作中偶尔还存在着不按程序办事的现象,想提拔有能力的同志操之过急。
  通过自我反省,自己认为,今后一定要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学习了党的17大会议精神和党的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自觉改造世界观,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加强党性锻炼,坚持用“三个代表”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能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把党的需要摆在首位,克己奉公,不折不扣地完成组织分配的各种任务。在注重增强政治修养的同时,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执法工作水平,坚持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进取。在本职工作中,身体力行,恪尽职守,忠实履行工作责任,克服困难,创新思路,谋求发展。日常生活中,严以律己,信守规范,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党纪党规,严格从政行为准则,带头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思想和行动同党委保持一致,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忠于职守,热爱岗位。在本职业务工作中,做到原则不动摇,条件不变通,程序不走样,不搞特权,不搞歪门斜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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