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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议书批复单位

时间:2022-10-01 00:19:42 建议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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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议书批复单位

  项目建议书批复单位

项目建议书批复单位

  项目建议书批复单位【1】

  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杭国旅经[2015]57号(中心项目编码:B-S10201572265)文收悉。

  经审核,该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现将双流路(镇南路-鸡山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双流路(镇南路-鸡山路)道路工程。

  二、建设单位: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中心。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道路、雨污水及管线综合工程、道路附属工程等,道路长约286米,宽16米,为城市支路。

  四、项目选址及用地:位于杭州市转塘镇区单元,道路南起镇南路,北至鸡山路,总用地面积约0.46公顷(以实测为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611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区财政性资金统筹解决。

  该项目代码:110311510634 。

  本文件有效期为2年。

  接文后,请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安居康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

  龙岩市安居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岩住宅字(2015)50号文及相关材料悉。

  根据龙政综[2015]228号文精神,市建设局以龙建城便字[2015]8号文同意建设。

  按国发[2004]20号、闽政办[2007]236号文规定,经研究原则批准安居康苑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设内容为:1、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2、拆迁安置房;3、社区服务用房以及地下室(含人防)、停车、绿化、道路、消防、配电等附属设施。

  规模暂定为总建筑面积145830平方米,总投资匡算38395万元,资金由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办理土地、规划、环保、节能、招标、维稳等手续,编报可研报告上报我委审批。

  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杭国旅经[2015]57号(中心项目编码:B-S10201572265)文收悉。

  经审核,该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现将双流路(镇南路-鸡山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双流路(镇南路-鸡山路)道路工程。

  二、建设单位: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中心。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道路、雨污水及管线综合工程、道路附属工程等,道路长约286米,宽16米,为城市支路。

  四、项目选址及用地:位于杭州市转塘镇区单元,道路南起镇南路,北至鸡山路,总用地面积约0.46公顷(以实测为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611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区财政性资金统筹解决。

  该项目代码:110311510634 。

  本文件有效期为2年。

  接文后,请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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