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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小区绿化的建议书

时间:2024-04-07 13:40:18 建议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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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小区绿化的建议书

  我们要加强小区的绿化,才能让住在小区的住户们住的舒心,下面是关于保护小区绿化的建议书,希望对您有帮助~

保护小区绿化的建议书

  保护小区绿化的建议书

  XXXX:

  几年来,通过“六城联创”,经林业、园林和有关部门的努力,丽水的园林绿化取得很大的成绩,丽水市已经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园林城市,许多小区不仅绿化还已美化,成为宜居适游的公园式的美丽小区。4月9日晚,我看到《老白谈天》栏目播出某老小区改造后一些业主自己主动买果苗栽植,有人叫好,有人反对,认为小区绿化只宜种花,不宜种果,理由是不好管理,果子成熟,会有人乱采乱摘,.....。我认为,城市绿化同样要考虑经济效益,把大片土地种花种草以及常绿或落叶的观赏树种,固然是好事,但是,为什么不考虑种一些可以吃的有直接经济效益的水干果呢?我们的目标是“绿富美”啊!现在小区的空地,过去都是肥沃的农田,仅仅让他长树长草,多么可惜啊!当然,栽植有收益的果树如何管理是个问题,要研究管理办法,订立制度,采取有效的措施,因此我建议:

  1、要有统一规划:首先在规划设计小区绿化的指导思想上,不只考虑绿,还要考虑富和美,也就是说既要考虑观赏性也要考虑经济效益,不仅有叶有花,还应有果,不仅要规划栽植的品种,和可以种植的地点,还应规划由谁种植由谁管理由谁收益;规划种植的品种要注意适地适树,种植枇杷、无花果、樱桃、柚、梨、青梅、红杏、金桔.....等,形成小区各有特色。如新老城区南明湖两岸,是枇杷生产的适宜区,在居民小区里栽植枇杷,四季常绿,冬季花香,夏季果熟,绿里透黄,宛如点缀了许多黄金白玉,既美观又可享受舌尖的美味,岂不是好!还可种植无花果。其果实可食率高达92%以上,皮薄无核,松软甘甜,有很高的营养价值和药用价值,被誉为“圣果”,“21世纪人类健康的守护神”,有望成为我国乃至世界的第一保健水果,现在我市有些小区已开始零星种植,如领导重视加以引导推广,其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不可估量。

  2、讨论制定管理和收益办法。可以考虑就近业主认领管理,收益比例分成,合理处理管理者与小区集体之间的关系。大家读过《红楼梦》第五十六回《敏探春兴利除弊,时宝钗小惠全大局》,想必能从贾探春与薛宝钗管理大观园的故事中得到启发,建议小区物业管理中讨论制定出妥善的政策方案,充分调动物业管理者和业主的积极性,共同为建设美丽的.绿富美小区而努力。,

  3、城市绿化美化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反映,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公德意识,树立人人爱绿爱美护绿护美的意识,养成习惯,变成自觉行动。

  4、加强技术指导,园林管理部门要负起责任,使栽植的果木有种有收。现在已有一些小区绿化中栽植了枇杷、无花果等有收益的果树,但因大部管理责任制未建立,管理者缺乏栽培知识,这些果树施肥管理不到位,没有整枝修剪,未能及时防治病虫害,果实小而差,不好吃,没收益。这种情况亟待改变。

  希望不久的丽水不仅是国家级园林城市,还能变得更美丽,更宜游,更宜居,来到丽水各小区,不仅可观可赏而且可尝,既饱眼福,也饱口福。

  xxx

  xxx年4月13日

  加强住宅小区绿化管理的建议书

  住宅小区绿化是住宅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住宅小区有生命的配套基础设施,对提升住宅小区景观面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品质有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物业公司不尽力,草坪任人践踏,绿地不能定期浇水和杀虫,导致草皮、树木旱死、病死,一些绿地变为沙地,尘土飞扬,严重污染环境和影响小区的美观,究其原因是主要是人们对小区绿化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小区绿化管护机制不健全,物业公司不作为,缺乏有效管理,为更好地发挥住宅小区绿化的功能,使之更好地服务市民、服务社会,特对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绿化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部门沟通,形成联动机制

  区、县房管和绿化管理部门应主动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联系,建立定期的工作例会制度,及时通报有关工作计划、工作要求和工作进展,定期通报住宅小区绿化投诉受理和处置情况,及时沟通住宅小区绿化重大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置情况,共同维护小区良好的绿化环境。

  各区县房管部门、街道(乡、镇政府)在组织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改造过程中,涉及绿地改造调整、临时占用绿地或树木调整变动的,应当会同绿化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综合改造方案。绿化部门应跨前一步,主动参与对住宅小区综合改造中有关绿化改造调整方案的审核、质量监督和验收等工作,加强行业技术指导与服务。

  二、完善制度,规范绿化调整改造

  政府相关部门应及时修订完善小区绿化相关技术规范及管理制度,单位、企业对住宅小区绿化进行调整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绿化调整改造方案必须经过公示、征询,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涉及迁移、砍伐树木、临时使用绿地以及对绿地调整改造减少绿地的,还应按程序报绿化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住宅小区实施综合改造,应充分发挥房管、绿化部门优势,共同筹措资金,确保在房屋、道路、管道等得到改造的'同时,小区绿化品质和景观面貌也有所提升。确无条件提升的,应及时恢复被损绿化,确保改造后绿化总量不减少、绿化品质和景观面貌不低于改造前水平。

  鼓励小区改造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种空间和立面,发展住宅小区立体绿化,增加绿视率。

  三、住宅小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

  1、明确绿化养护按等级提供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在接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前应按相关要求与业主明确绿化养护范围、等级及对应的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从事住宅小区绿化日常养护作业时,应建立专门的绿化养护台帐,按照国家及省、市、县(区)发布的技术措施及要求实施,文明作业。

  2、倡导住宅小区绿化专业养护。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绿化养护内容和标准实施养护。倡导聘用绿化养护专业单位进行修剪、施肥、移植、病虫害防治等专业性较强的绿化作业。物业服务企业委托绿化养护专业单位实施绿化养护的,应当签订绿化专业养护合同,负责对养护单位实施作业时的日常监督管理。绿化养护专业单位可在已具备园林绿化施工资质或得到园林绿化养护企业能力认定的企业中选择。

  3、提供小区绿化公共服务。绿化、园林等绿化专业机构,除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提供绿化专业公共技术服务外,要重点主动帮助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提供树木、草坪防病治虫等专业服务,以加强小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

  四、坚决制止毁绿、占绿现象

  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加强对住宅小区绿化的日常巡查,发现擅自占绿、毁绿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城管执法部门,使违法行为止于萌芽状态。

  对确已发生的违法行为,城管执法部门接报后应及时核实、严肃查处。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取证、查处工作。

  鼓励居民参与住宅小区绿化的爱绿、护绿行动以及有组织的养绿行动。小区居民对绿化养护标准、养护等级、养护面貌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可以向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相关部门反映。禁止将小区内共有绿化圈为私人绿化。

  五、建立培训、检查、考核机制

  区、县房管部门应当引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人员接受绿化法律法规培训,配合绿化部门做好重大病虫害防治等专项技术的培训。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鼓励绿化养护人员参加绿化职工技能培训,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绿化养护管理水平。

  绿化部门应结合“绿化服务进社区”等工作,加大绿化宣传服务力度,不断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绿化管理水平,提升社区居民绿化保护意识,营造住宅小区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

  小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纳入小区物业考核记分范围,录入诚信档案。小区物业诚信记录与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等级、资质核定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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