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书

保险计划书

时间:2021-02-02 19:45:08 计划书 我要投稿

保险计划书范本

  计划书是在行动之前对行动的任务、目标、方法、措施所作出的预见性确认。如下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保险计划书范本,欢迎阅读!

保险计划书范本

  篇一:保险计划书范本

  产品特色

  1、【缴费期短】

  缴费10年,保障20年。后十年送保障,享受同样的保障和收益,轻松储蓄,零负担,享受二十年收益;

  2、【保障全面】

  意外方面:集意外、身故、烧伤、残疾为一体。

  普通意外按保额赔付

  公共交通工具(汽车、轮船等)2倍赔付

  航空意外(飞机)3倍赔付

  住院津贴;只要住院就有津贴补助

  重大疾病:只要确诊就理赔

  3、【费用不高】

  电话销售专属产品,从公司直接到消费者,省去了代理人和代销机构,费用低廉;

  4、【投保程序简单】

  贵宾式服务,电话中即可完成投保,方便快捷,节省客户的时间精力。

  5、【多种缴费形式】

  为您提供月缴、年缴,方便灵活由您选择。月缴方式没有经济压力。

  6、【多种缴费形式】

  为您提供月缴、年缴,方便灵活由您选择。月缴方式没有经济压力。

  保障利益

  投资收益

  合同期满后,无论有无理赔事故发生,都有三笔钱作为收益作;

  1、满期本金全额返还;

  2、满期10%的固定收益,是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承诺给您的。

  3、享受长达20年的复利红利,共享泰康专业投资团队经营成果,年年分红 ,补充养老。

  理赔便捷

  无须发票,只需提供住院小结及病历,与社保和其他商业保险不冲突,支持重复理赔,理赔方式快捷有效。

  身价保障

  未来20年中,正是人生最辉煌的`时期,拥有高额的人身保障,确保家庭的幸福,同

  时保障家庭的高品质的生活,是家人的爱心与责任心。高额的身价保障让您的人生品味从此与众不同!

  人性化

  对于无可预料的疾病和意外,比如H1N1流感病毒或地震,因此而入住医院住院治疗均可得到理赔,只要住院就有理赔,彰显祥云康顺保障计划的人性化。

  投保便捷

  无需体检,只要健康符合投保要求就能参加。所谓电话行销即所有的销售动作都是在电话中完成,当您确定您需要加入这款理财计划时,我们会根据您提供的个人资料打印出正规的文本合同快递与您,您只要确认签字就可以了。

  篇二:保险计划书范本

  为满足市场日益增大的保险需求,中国人寿不断推出各种保险产品,保险计划书的设计受到众多消费者的关注。为此,本文带来中国人寿保险计划书案例,供广大消费者参考。

  客户需求

  关注于宝宝在重疾、教育方面的保障。能在宝宝高中、大学及成家立业时有笔钱可供支出,另外兼备保障功能,让保险来呵护宝宝幸福成长。

  被保险人资料

  0岁婴幼儿(男),月均收入0元,侧重需求于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子女教育金、意外险。

  保障方案

  险种组合

  一、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计划优势(投保6份,保额60000元;父亲、母亲各3份):保费低保障高、集中返还、保费豁免和成长保险金、享受分红、保单借款。

  被保险人:宝宝;性别:男;年龄:0岁;保费:8724元;保额:60000元;交费期:至18岁。

  1、教育金:被保险人到18周岁时可领取大学入学金48000元;被保险人到22周岁时可领取创业发展金48000元;被保险人到25周岁时可领取成才立业金48000元;被保险人到30周岁时可领取婚嫁准备金36000元。

  2、身故保障金:若被保险人在18岁之前身故,公司按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在18岁之后身故,公司按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3、成长保障金:若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18岁之前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公司从发生风险之日起每年按基本保额的50%,即30000元给付成长保险金,直到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止。

  4、保费豁免:若投保人在本缴费期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免交以后的各期保险费,保单继续有效。

  5、分红金:投保人每年享受有分红,红利领取可选择现金领取或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假设以中等水平预测,至30岁累计红利75204元。分红抵御通胀、让资金保值增值、收益平稳。

  6、保单借款:人生难免有不如意的时候,若有急用钱的情形出现,可以利用保单借款功能,借出保单现金价值的80%,以解燃眉之急。借款期间不影响任何保单收益。

  二、国寿康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

  0岁,男,年缴1120+170元,缴费20年,保障至70周岁。

  特点:缴费低保障大,如在合同约定期70岁对应日止没有发生重大疾病,返还本金。

  保险利益

  1、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合同终止。

  2、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额给付保险金8万,合同终止。

  3、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可获得满期保险金25800,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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