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毕业论文

新常态下商业银行进口业务的若干思考

时间:2021-01-29 10:07:14 经济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关于新常态下商业银行进口业务的若干思考

  摘要:2014年以来,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放缓,外贸形势愈发复杂严峻,国内商业银行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均遇到了发展瓶颈,不良率增加,新业务投放放缓。本文主要讨论在新常态下商业银行如何利用相关利好政策保证进口类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关于新常态下商业银行进口业务的若干思考

  关键词:新常态;进口;商业银行

  一、市场机遇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49号)

  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继5月《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后,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在促进进口方面提出八大措施,包括:鼓励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等进口、稳定资源性产品进口、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大力发展服务贸易进口、进一步优化进口环节管理、进一步提高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大力发展进口促进平台、积极参与多边合作。《意见》的出台将推动全国进口贸易进入新一轮快速增长通道,给商业银行进口类结算及融资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2)中澳自由贸易协定

  2014年11月17日,中国国家主席与澳大利亚总理举行会谈,双方共同宣布实质性结束中澳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并签署了实质性结束中澳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意向声明。

  根据谈判结果,在开放水平方面,澳大利亚对中国所有产品关税最终均降为零,中国对澳大利亚绝大多数产品关税最终降为零;服务领域,彼此向对方作出涵盖众多部门、高质量的开放承诺。投资领域,双方在协定生效日起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同时大幅降低企业投资审查门槛,增加企业投资的市场准入机会、可预见性和透明度。协定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共10多个领域。按照程序,接下来两国政府将签订自贸协定,然后提交立法机构,获得审批后,自贸协定就将正式生效。协定的签署将进一步推进两国密切的经济关系,有利于扩大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铁矿石和农产品的规模,并且随着两国商品的流通,与之相配套的服务贸易、投资贸易都会得到推动。这些都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新的机遇。

  (3)QE退出

  2014年10月30日,来自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消息称,量化宽松货币政策(QE)将在10月份正式结束,这意味着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历时6年,先后三轮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QE)正式宣告结束。

  QE 退出将直接引领美元走强,由其定价的大宗商品价格则会顺势下跌,能够反映大宗商品价格的CRB指数1和美元指数的关系亦可通过历史规律加以佐证:

  美元指数与CRB指数

  大宗商品价格的下跌将促使进口企业进一步扩大大宗商品进口,为商业银行大宗商品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带来新的发展机会。

  二、聚焦特定产品进口

  (1)聚焦能源资源进口

  能源资源是指能够为人类提供大量能量的物质和自然过程,包括矿物能源、水能源和新能源(如风能、太阳能),其中在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为矿物能源,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等。《意见》下发后,随着各地政府促进口实施细则的出台,预测能源资源类进口将呈显著上升趋势。

  此外,根据刚刚签署的中澳自由贸易协定意向书,澳洲对华出口的炼焦煤、动力煤等能源和资源产品将免除关税。澳洲是中国最大的煤炭进口国,2013 年进口8,800 万吨,占全部煤炭进口的`30%,我国的焦煤进口更是一半来自于澳洲。协定书的签订将会继续提高中国自澳洲进口煤炭的占比。

  (2)聚焦一般消费品进口

  一般消费品指水产品、水果、牛羊肉等产品,《意见》的下发和中澳、中韩自贸协定的签署都将对此类产品的进口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一般消费品具有进口提货时效性要求高、进口融资自偿性极强、融资风险相对较低的特点,应当作商业银行进口类融资业务的重要支持行业。

  (3)聚焦服务贸易进口

  服务贸易一直是我国的重点进口鼓励对象,目前服务贸易进口主要集中在旅游、运输等领域,对于国内急需的咨询、研发、专利、技术、设计等方面进口有待继续加强。国内商业银行可针对性的制定有关服务贸易融资业务的管理办法,通过贸易融资的成本低廉、规模宽裕、流程便捷等优势锁定客户服务贸易融资需求。

  三、聚焦特定区域市场,形成经营特色

  (1)聚焦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目前,国家已经批准设立上海、天津、宁波、苏州等多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区内企业享有外贸发展方式、贸易便利化、电子商务应用、商贸物流综合发展和金融服务等多种政策红利,这些地区的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自身所处区域优势,认真研究示范区内企业和银行可享有的各项优惠政策,形成具有特色的示范区进口业务经营模式。

  (2)聚焦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为适应我国不同时期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先后批准设立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6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目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数量已经超过一百个,并且随着国家稳定外贸增长各项政策的出台,特殊监管区域数量还会不断增加。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特殊监管区域享有税收、贸易管制、保税监管、外汇政策等诸多优势。区内企业往往有更多的融资需求,且基于其特殊的监管政策,银行可以进行的产品创新空间也较为广泛。商业银行应认真研究自身所在地区的特殊监管区域客户需求,通过结算、融资、交易等各类产品组合,同时可大胆进行产品创新以满足客户的融资、增值等需要。

  经济新常态下,银行的发展也应进入“新常态”,除了聚焦特定产品,特定区域外,银行还应充分利用外部渠道,如加强与融资租赁类公司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合作,同时注重风险防控,才能保持进口类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 韩文亮.现代商业银行业务,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3

  [2] 陈四清. 贸易金融,中信出版社,2014.5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49号

  注解:

  ① CRB指数: 即Commodity Research Bureau Futures Price Index,是由美国商品研究局汇编的商品期货价格指数,于1957年正式推出,涵盖了能源、金属、农产品、畜产品和软性商品等期货合约,为国际商品价格波动的重要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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