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承包经营合同汇总七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承包经营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承包经营合同 篇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企业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
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
二、承包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共___年。
三、上交利润定额
1.乙方在____年内,上交利润总额为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2.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
3.乙方应根据留利数额,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三项基金的比例为:_____
四、经济技术指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术改造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前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贷款归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承包期间,甲方有权根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有权_____________________;有权________________
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之外随意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承包期间,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企业经营者____为乙方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下列事项,有依法自主决定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对企业经营者的奖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时起生效。合同正本_________,副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经营合同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代表: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代表: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所属的 餐饮经营项目,甲方同意乙方承包。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双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 乙方承包经营的场所及承包的项目
1.1 本合同所指承包经营的场所是位于 主楼区的餐饮部,具体承包项目是后厨、餐厅(含宴会包房),建筑面积 M2,具体以移交表为准。
2. 甲方发包应提供的条件
2.1 保证承包经营期间的水、电、路三通;
2.2 甲方为乙方提供所需的供气(冷、暖气)、用电、用水,乙方按市场价格付水、电、气费用;
2.3 保证承包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等财产不被第三个人主张任何权利;
2.4 负责为乙方办理工商、税务、消防、特种行业、环保、卫生、治安等涉及承包经营有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和证件手续及承担所有行政性收费项目费用的交纳。承包经营项目所发生的税收由乙方支付;
2.5 负责对外涉及的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对承包经营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所发生的行政关系的协调及与承包经营相关的行政义务的履行;
2.6 乙方经甲方授权以发包方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但乙方所发布的所有广告均需报经甲方签字同意。
3. 乙方承包应具备的条件
3.1负责承包经营项目按国家旅游局三星级饭店标准和要求进行装修及购置设备、设施。乙方的装修方案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乙方不得擅自施工。乙方在装修中应考虑消防安全,所有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消防规范,并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监督;
3.2 聘请职业经理人及相关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和服务;
3.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管理制度及行业管理规则;
3.4 乙方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得低于 万元,流动资金不得低于 万元;
4. 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 承包金额的确定和支付
5.1 承包第一年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费 万元,以后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承包费 万元;
5.2 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每一次按年承包费的平均额支付承包金,每季度第一月一至十日为支付日。
6. 承包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交付
6.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交付,具体以移交表为准。
7. 承包经营期满后,乙方承包经营场所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必需保证设备设施的完好移交。
8.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有权在承包期满时或合同解除时,收回承包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
8.2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并有义务保护乙方的承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8.3 甲方不得无故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
8.4 甲方应负责周边的治安环境的防范工作,遇有甲方所属人员及其他人干涉、阻挠乙方正常的承包经营,应协调解决。
9.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在承包期间,乙方拥有独立的自主经营权;
9.2 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否则,后果自负;
9.3 乙方有权收取承包经营收益;
9.4 如因国家建设征用所承包的场所或国家政策变更,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行规申请补偿;
9.5 在不变更本合同承包条件及承包内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依法转包、转让,但转让、转包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9.6 经甲方同意,乙方根据承包需要可对承包场所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所改善的部分或增设的他物归甲方所有;
9.7 乙方应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承包经营的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给予赔偿。乙方经营过程中设备、设施维修费用由乙方自理;
9.8 乙方应加强安全防范,若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0. 本合同可因下列情况之一而解除
10.1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
10.2 乙方拖欠承包费一个季度并不能及时补交的。
11. 其他
11.1 在承包期间,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无力交付承包金,甲方应根据损失大小给予承包金适当减免。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所投资的设备、设施按国家规定进行折旧,甲方视折旧余值及完好情况适当给予补偿;
11.2 本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11.3 在承包期内,因不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若连续3天或3天以上停水、停电、停气,甲方可免除乙方相应天数的.承包费;
11.4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水、电、气费应按实际用量,以表计算按市场价格缴纳,在每月的5日前缴纳上月费用,若拖欠2个月,甲方有权拒供,乙方在经营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11.5 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1.6 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在淮河饭店现有区域自营或允许他人经营与乙方承包经营的同类项目,淮河饭店新增区域除外。乙方也不得增添与甲方有抵触的经营项目。
12. 违约责任
12.1 在承包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款外,甲乙双方均不得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方应承担总承包金的 的违约金;
12.2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其它条款,应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3. 对本合同不可抗力的解释:
不可抗力仅指自然灾害、国家建设征用或国家政策改变。
1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予以约定。
15.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7.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三份。
18. 本合同附件:
18.1 移交表;
18.2 装修费用及购置设备、设施预决算表;
18.3 合同履行中的有关书面通知;
甲 方(盖章):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地点:
时 间: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学校
乙方(承包方):
**年12月****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且经甲方校委会批准,现就****学校校办工厂(以下简称工厂)经营权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共识,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承包经营期间,工厂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2、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工厂必须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违法经营。
3、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五年,即从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4、承包经营的方式为:甲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工厂经营权提供给甲方,乙方应承包期限内的第一、第二年度每年向甲方缴纳承包金60万元整,此后,每年在上年度承包金基数上递增5%。乙方应在承包期限内的每年12月30日前将该年度应上缴的承包金按时上缴至甲方。
5、发包方的权利
5.1有权维护工厂的利益不受损害。
5.2有权监督工厂在承包经营期间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
5.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乙方上缴的承包金。
6、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6.1不得以任何行使干涉乙方的经营权。
6.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6.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各项义务。
7、承包方的权利
7.1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指派的代理人作为工厂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全部职权。
7.2乙方在承包期间,对工厂享有自主、独立的经营权,具体权利如下:
7.2.1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工厂的领导机构,并甲方备案,承包期满后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行解散。
7.2.2有权决定工厂的机构设置,指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7.2.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7.2.4有权
7.3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7.4乙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工厂的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8、承包方的义务
8.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纳的各项税、费。
8.2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保证工厂各项资产的完好 (合理损耗除外),并在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按照承包开始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清单交还给甲方。
8.3乙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义务。
9、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对工厂承包经营所有产生的全部税后利润均归乙方享有。
10、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0.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不得随意解除。
10.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任意合同一方的'利益受到重大影响的,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10.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致使工厂经营不正常,或乙方无法继续经营,或使得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合法保障的,乙方有权暂停支付承包费用,还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0.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10.5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10.6本合同期满30日前,乙方应接受甲方指派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应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
11、违约责任
11.1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2乙方不按期上缴承包金的,应自应付款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3乙方对承包期间对其掌管的企业资产未尽到合理维护保管义务,导致财产出现灭失及不合理损坏的,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11.4甲方如违反本合同11.1款的规定,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向乙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导致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外,还应按乙方向工厂的实际投资额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附则:
12.1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工厂的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由双方作出书面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2.2在承包期间,工厂按照上述双方确认的债权、债务清单回收达帐的承包经营前债权,不得作为乙方的承包经营收益予以计算;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工厂对上述确认的债务清单中予以清偿的债务部分可作为承包金在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上缴甲方的承包金中予以抵扣。
12.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校委会关于在承包期间不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有效决议文件,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12.4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决定将工厂继续承包经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12.5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12.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12.7本合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至工厂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 (签章)
授权代表: (签字)
乙方: (签字)
承包经营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新化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吴建平
承包方(乙方):娄底市联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谟连
为加快新化县的旅游发展,打造梅山龙宫世界溶洞极品品牌,甲方决定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权发包给乙方。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经营范围、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一条 承包经营范围:
新化县移民局梅山龙宫风景管理处经营管理的梅山龙宫龙区项目:具体包括已开发的梅山龙宫溶洞主体,已修建的龙宫广场和人工湖、停车场、码头、渡船(两艘)、电瓶车道、管理处办公楼等景区配套设施。
第二条 承包经营年限:
本合同承包经营期限为五十年,即从20xx年2月20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止。
第三条 承包经营方式:由乙方独资承包自主经营。
第四条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费用总额固定为人民币2亿元。本合签订后30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费2100万元人民币(含已交的意向保证金100万元),其余的承包经营费按如下方案缴交:
1、第21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1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2、第112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3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3、第213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4、第314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5、第415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5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从20xx年开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应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给甲方;乙方缴交承包款起始时间从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龙宫景区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国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对乙方的经营、开发、资源利用进行监督。
3、根据本合同条款内容收取承包经营费用。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如下:
1、成立专门的协调服务机构为乙方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帮 助协调处理景区矛盾,创造良好的景区环境,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驻梅山龙宫景区的公安警务室,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务。
3、确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台及以后制订的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4、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5、应负责对现有景区经营场所的划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红线图及相关报批手续的复印件。
6、应负责对总体规划控制范围的界限划定及资料的移交工作(景区的总体规划控制范围以20xx年8月修订的梅山龙宫景区总体规划方案及红线控制图为准),并对景区的规划控制工作进行重点保护和监管;在景区规划控制范围内,除乙方可按规划建设旅游及配套设施外,其它任何部门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种建筑物。
7、应保证梅山龙宫景区建设的项目及移交资产、土地的合法性。
8、景区承包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9、负责处理原景区管理处签订的有关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终止、合同改签、违约赔偿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内,为保证乙方权益和梅山龙宫景区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准在新化县范围内重复开发与梅山龙营同类型的溶洞项目。
11、负责提供能安装10001600KVA变压器的高压线路到景区范围内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享受当地的最优惠价格。
12、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10天内组织人员清点梅山龙宫景区的资产和有关资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梅山龙宫景区内所有资产、有关资料顺利移交给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及时解除梅山龙宫景区管理的现有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并配合乙方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签订部分员工的劳动用工合同。
14、甲方应配合和支持乙方以开发梅山龙营的名义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旅游开发项目经费,所争取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15、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等的有关事务性工作。
16、应协助乙方办理梅山龙宫宣传广告牌业务,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高速公路沿线、国道沿线及县内地方公路旁的广告位,以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对梅山龙宫景区项目进行自主合法经营管理。
2、有权将梅山龙宫景区内的经营项目进行承包管理。
3、有权享受甲方出台的有关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内,乙方的景区建设项目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
4、有权根据需要申请对景区整体规划进行调整,分期开发利用与改变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报批。
5、有权自主决定景区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员工就业。
6、在同等条件下,对新化县其它景区的承包经营权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如下:
1、景区溶洞的旅游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实履行保护管理景区内溶洞旅游资源的责任。
2、加强景区配套景点、设施的建设,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确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区建设的资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3、乙方每年应有一定资金投入景区旅游项目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每年向甲方免费提供5000张参观梅山龙宫溶洞的门票,但甲方应指定县旅游局代表政府领取该赠票(当年有效)。
5、如梅山龙宫景区需要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遗产、景区承包经营合同景区及国家地质公园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不得将甲方的景区资源、土地使用权和移交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融资。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违约金;守约方并可视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承包权,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缴交的承包款无偿归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在规定的缴款期限超过一个月未及时足额缴交经营权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将甲方的景区资源抵押融资的;(乙方自建酒店、别墅、商场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在此范围以内,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资而不需甲方同意。)
3、经评估核实,乙方在前5年内累计向景区的所有投入少于3000万元的。
4、违约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条 台唯甲方原因农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赔偿等问题所引起的纠纷而影响乙方经营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规定的时间向甲方缴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万元人民币,如甲方未能按时完成移交工作,延误乙方的经营超过30天时,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款项(含利息)如数退还给乙方外,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违约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第五章 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条
第2款所规定的景区建设投资额,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给乙方人民市100万元用于景区建设;合同履行后的第二个5年,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乙方人民币100万元用于梅山龙宫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条 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驻人员进入梅山龙宫景区管理处开展交接前期准备工作,双方人员配合办理相关的转移登记手续,并在15天内完成整个项目、资料的交接手续。同时甲方原有工作人员应由甲方及时给予安置离开(乙方需重新聘请的除外)。
第十五条 如属景区移交前的甲方签订的各种合同、未履行完毕的事务出现争议时,甲方应自行负责处理,由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造成乙方无法经营时应及时终止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景区内经营特种项目的申办、报建等手续,以保证乙方能根据发展需要顺利申办到景区的各项合法的特种经营项目证照。
第十七条 在合同期内如遇地震、水灾、台风或战争等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景区内的资产重大损失,甲方可视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当年的承包金额,并根据乙方的实际损失从国家救灾款项中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十八条 合同期内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变更、区域划分的改变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在国家法律或政策的许可下,甲方可将梅山龙宫景区整体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的受让权。
第十九条 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要征用梅山龙宫景区项目时,甲方应将乙方应得的征收赔偿款分配给乙方。
第二十条 在承包以经营期内国家征收土地时,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区内的景点或乙方投资的项目时,甲方应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强行征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征收范围内的投资款,双方协商同意的应另当别论,但征收到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台如酒店、别墅、商场、道路等设施按评估价如数赔偿乙方。
第二十一条 新化县城梅山龙宫景区的陆路、资江河水路旅游专线,在符合法律法规定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并由新化县政务中心代办一切手续。
第二十二条 景区规划范围内的国有水淹地,在不影响行洪和确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请无偿用于停车场、道路建设或进行平整绿化。
第二十三条 为加强梅山龙宫等景区的全县旅游品牌推广工作,推动新化整体旅游项目的开发,甲方承诺实施旅游活县战略20年不变,每年从财政资金中安排1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全县旅游规划、宣传、促销、人员培训工作,并以每年10%幅度增长。
第二十四条 在本合框架内,乙方有权自主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的子项目进行经营权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产生的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合同的甲方无关;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应抄送给甲方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独立投资的房产(如酒店、别墅、商场等)由甲方按评估价收购,具体方式在合同期满前一年开始由双方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所得价值款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一次性交还给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资产,乙方有权继续经营或自由转让;所有景点设施及配套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条 甲方负责对现有核心景区内民房的拆迁、安置的事务工作(具体拆迁数量由甲、乙双方现场商定),有关拆迁补偿费按实施拆迁时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执行,由乙方负责,但拆迁补偿费超出补偿标准部分及安置费等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开始抵扣应缴的承包费。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原已交清费用未到期的梅山龙宫管理宣传广告牌合同应予以继续履行到合同终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以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机构或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方式对本合同加以补充,该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甲方开户名称:新化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备注:旅游开发总体规划)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新化支行
帐 号:1913010429024918051
开户地址:湖南省新化县城
甲方:新化县人民政府 乙方:娄底市联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二00六年二月十六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5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_村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___亩,二等地_________亩,三等地_________亩,四等地_________亩,_________。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交售时间是_____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_____元,纳税时间是______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_____元,公益金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5.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6.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事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_______%,向甲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3.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第七条 其它:_________。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村委员、(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户主(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6
发包方:都昌县航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属船舶赣九江货( 船 吨 马力)号,现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就承包经营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遵守的原则
甲、乙双方必须执行都昌县航运公司一九九八年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制度》(下文简称《制度》),并按该《制度》及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个人承包,自负盈亏,定期定额向甲方上交承包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和转包。
三、承包范围
乙方在承包期间承担下列成本和费用:船员工资、各种补贴、旅费、杂费、燃润料费、劳保及降温费、烤火费、医药费、春节值班费、交通费、大小型工具费、航运规费、业务费、船检换证及补办费用,船员审验费、考试换证费、违章罚、责任
事故应负费及水运、航管、航监部门所收取的.费用船体大修以外的各项小修费用及修理时间的承包费,承包经营中的货差货损赔偿费用。
四、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从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至二oo 年月日止为期年。
五、承包标的(上交额)
乙方在承包期间,每年每吨按 元计算上交额,合计上交 元。
六、付款结算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的同时,承包上交额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七、承包船舶的船员配备标准 1、40马力60总吨以上的须配备正、副驾驶、正副司机、水手各一名。
2、40马力60总吨以下的须配备驾驶、司机、水手各一名。3、船员配备须在本单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单位或其他人员,严禁带家属及小孩上船,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4、未按本规定配备船员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责任
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八、凡船舶其它安全生产事项乙方应按甲方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条款执行,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入帐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续订合同擅自营运者,按侵占公共财产论处。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7
资产所有方: (以下简称甲方)
资产经营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的轧花厂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
本合同承包期限: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共计36个月(三年)。
二、承包费用及交纳期限:
1、承包费用:每年壹佰捌拾伍万元,三年承包费共计伍佰伍拾伍万元整。
2、交纳期限:每年承包费分三次付清。
20xx年10月1日付伍拾万元整;20xx年11月1日付伍拾万元整;乙方的皮棉最后一次出隆华棉业有限公司场地时付清捌拾伍万元整。
20xx年10月1日付伍拾万元整;20xx年11月1日付伍拾万元整;乙方的皮棉最后一次出隆华棉业有限公司场地时付清捌拾伍万元整。
20xx年10月1日付伍拾万元整;20xx年11月1日付伍拾万元整;乙方的皮棉最后一次出隆华棉业有限公司场地时付清捌拾伍万元整。
三、承包经营期间资产的所有权
1、在合同期内,轧花厂的资产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对甲方的资产进行转让、转租、分租、设定抵押和典当及对外投资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甲方资产所有权的行为,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合同期内,甲方的资产由乙方使用,乙方在向保险机构投保的同时负有保护、维修、保养的义务。对于乙方的过失、疏忽或由乙方可以防止的任何第三者的行为造成的对于甲方资产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责任。合同履行届满后,乙方必须保证设备的完整,并能正常运行,但设备检修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所有证件必须合法,使乙方收购加工正常进行,为制造良好的收购加工环境。
2、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乙方经营期间的会计、出纳等重要监管岗位由甲方人员担任,但必须服从乙方的管理,其每人的年工资45000元(包括统筹、保险),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可给其单独开立账户,财务实行独立核算,非合同约定,甲方不能截留乙方的货款及收购资金。
5、甲方按乙方销售皮棉、棉籽、短绒的金额,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6、甲方必须在乙方每年还完贷款后,在3个工作日付清乙方的投资款及利润,乙方必须提供合理的票据。
7、合同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让财产或转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8、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产或不能正常生产时,除积极解决外,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利按照市场价格自行收购,但乙方不得为了争夺资源(籽棉)哄抬价格,而给甲方造成风险隐患。
2、乙方所生产的皮棉、棉籽等产品均由其自行销售,甲方不得干预。
3、甲方现有厂内所有的生产设备、机器设备、装卸设备、检验仪器、消防器材、财务设备等均以盘点清单为准交由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承包期结束后,乙方将此交回,交保证甲方能正常使用。
4、蓬布按盘点清单交由乙方使用,承包期结束后,乙方必须将蓬布缝补完毕,并保证甲方能使用。
5、合同期内,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上级相关的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6、合同期内,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定期上报收购日报表、财务报表等,乙方提供的报表数据必须是真实、完整的。
7、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使用的电费,由甲方根据供电局的电费通知单向乙方收取。乙方不得拖延缴纳电费,若由此而产生的滞纳金和利息由乙方全部承担。
8、合同期内乙方自行招聘的职工,不与甲方形成劳动关系,所需各种待遇、经济补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发放。乙方留用甲方职工的应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合同期内的社会保险、统筹等费用,此笔费用由乙方及时划拨到甲方账户上再由甲方统一向社保部门为其代缴。
9、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各种税收、费用及发生各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以前的债权、债务以及前年度税收及其他费用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承包期间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承担。(土地使用税和本厂正式职工的残保金由甲方承担。)
10、合同期内,由于乙方管理疏忽或违法行为,造成的一切人员、财产、经济、损失及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赔偿相关损失。
11、按上级部门的要求,乙方所有员工必须参加工伤保险,所收购的籽棉也必须投保,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库存的现有材料配件,若乙方领用,则以现金方式付清。
13、合同期内,乙方所产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冬季暖气费)均由其自行承担。
六、承包保证金
为保证甲方资产的安全,以免给甲方造成巨额损失,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需向甲方交
纳保证金50万元(伍拾万元整),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违约和争议和处理
1、乙方应遵守本合同中规定的关于甲方资产使用约定。
2、承包期间,由乙方造成的经营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本合同项下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其他
1、消防设施:国家政策有所变动,变动部分由甲方承担,并保证乙方在当年收购籽棉期前技改完毕,否则按甲方违约处理。
2、合同履行届满,双方对承包期间的各种债权债务及各项损失进行清算,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各类债务(包括工人统筹、各类事故)应在清算完后立即结清,属于乙方的资产及时归还乙方,并同时退还所剩余的保证金。
3、本合同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4、如本合同在履行期间遇到不可抗拒原因(自然灾害等),致使甲乙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若任何一方无故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佰万元整,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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