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毕业论文

浅谈互联网金融的地位

时间:2021-01-25 18:35:17 金融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浅谈互联网金融的地位

  摘要:互联网金融的浪潮愈演愈烈,席卷着传统金融行业。互联网金融是否能以其获取信用数据方面的独特优势,冲击中国银联的垄断地位,从而使后者才成为“21世纪行将灭绝的恐龙”呢?中国银联是否能安然抵挡这头洪水猛兽,又是否能与互联网金融共存,互利共赢呢?互联网金融又能否发挥好自身的”鲶鱼效应“的作用呢?

  关键字:互联网金融 中国银联 垄断 互利共赢

  一、中国银联的垄断地位

  中国银联是2002年成立的中国银行卡联合组织,通过银联跨行交易清算系统,实现商业银行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保证银行卡跨行、跨地区和跨境的使用,是央行允许的唯一能够在国内进行跨行人民币交易清算服务的银行卡组织。

  中国银联的成立尽管推动了我国银行卡产业的发展,但其业务范围和经营宗旨都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而银联的组织形式属于营利性的法人机构,使得一直以来银联的定位不清。这也为银联的垄断行为打下了基础。中国银联的垄断行为:

  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2006年7月,中国银联为扼制双币卡的发展势头,向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申请将银联BIN号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并取消双币卡,申请获批后,导致双币卡这种”折中业务“退出市场。

  2、拒绝交易行为。银联限制招商银行等中小银行发行的奥运双币卡使用银联网络,致使大约1亿张双币卡不得不退出市场。

  3、垄断价格行为。2005年10月,中国银联对各会员银行下发《关于收取品牌服务费、对跨境跨行查询交易收费以及调整跨境取现交易手续费标准的函》,拟于2006年1月1日起,收取各会员银行之间消费者ATM机跨行查询手续费,收费标准为境内查询每笔0.15元,各会员银行是否向消费者收取相关费用、以及具体收费标准都由各行自行决定。

  此外中国银联还有强制交易行为、搭售行为和差别待遇行为等,中国银联成立之初,国家就对它实行了行业保护,具有独家经营特权。从其成立与运作机理看,其本身的定位不清,既作为银行卡政策执行者,又是产业标准的制定者,扮演了双重角色。

  二、互联网金融的概述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

  互联网金融的产生既有技术方面的客观条件,也有内在的经济驱动因素,并不是脱离于实体经济的“网络金融游戏”。互联网金融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类型:

  1、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以银行支付结算功能为基础,向买卖双方提供中立的个性化支付结算服务。目前第三方支付已从电子商务交易延伸至银行传统支付领域,提供收款缴费、转账汇款等支付结算服务,并开始代销基金等金融产品,甚至进入信用支付领域。第三方支付的迅速发展逐渐削弱了商业银行社会支付平台的地位。

  2、网络借贷。网络借贷指在网上实现借贷,借入者和借出者均可利用这个网络平台,实现借贷的“在线交易”。中国网络借贷平台已经超过2000家,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类:

  ①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这也是最安全的P2P模式。

  ②”P2P平台下的债权合同转让模式“的宜信模式。可以称之为“多对多”模式,借款需求和投资都是打散组合的,通过债权转让形式将债权转移给其他投资人,获得借贷资金。

  ③大型金融集团推出的互联网服务平台。

  ④以交易参数为基点,结合O2O的综合交易模式。例如阿里小额贷款为电商加入授信审核体系,对贷款信息进行整合处理。

  3、众筹融资。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众筹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

  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更为开放,能否获得资金也不再是由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标准。只要是网友喜欢的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方式获得项目启动的第一笔资金,为更多小本经营或创作的人提供了无限的可能。

  三、银联的垄断地位受到冲击

  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近年来互联网业、金融业和电子商务业之间的界线日渐模糊,行业融合日渐深入,已经形成新的.“互联网金融”蓝海,具有巨大的潜在市场。以阿里金融为代表的新兴互联网,在支付、结算和融资领域内的种种“举措”,给银行的传统经营管理带来巨大挑战。目前,对于银联可以说互联网金融的大军已经兵临城下。

  首先,互联网金融改变了金融消费方式。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使网上交易、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成为消费者普遍接受的方式,采取线上操作,交易成本低。根据普华永道的调查,美国银行业一笔交易通过网点完成的平均成本为4美元,通过手机银行的平均成本为0.19美元,通过网银的成本为0.09美元,即网点的交易成本是是网银的40倍。互联网金融的交易主要通过网络,基本上没有物理网点,不需要有庞大的的营销人员,流程简单,因此互联网金融公司在管理成本上给予了银联一定的冲击。

  其次,在金融监管方面,互联网金融有相对优势。在传统金融领域,由于金融监管措施属于按机构管理和牌照管理,采用严格的准入模式,民营企业进入面临诸多限制性条款。从现有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来看,无论是阿里设立网上财险公司还是做资产证券化,找的合作方都是持牌的金融机构,也就是说,现有的监管方式并没有给金融机构公平竞争的机会。

  第三,在获取信用数据方面,互联网金融具有独特的优势。传统的商业银行在信用评级时提供的利润、现金流等财务数据,即银行信息主要依赖贷款申请人提供和调查人员的搜集,而互联网金融P2P公司则通过社交网络、电商平台、搜索引擎、云计算等互联网平台或技术获取客户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等,然后运用数据挖掘、模型分析等技术手段借款人进行准确评估。因此,互联网金融公司能更好的的解决小微金融客户信息的不对称,识别和评估客户风险,实现科学的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