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毕业论文

我国金融创新论文(2)

时间:2018-01-04 18:27:14 金融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我国金融创新论文

  从贷款业务看,扩大了贷款对象的范围,出现了抵押贷款、质押贷款、按揭贷款等品种。

  在此基础上,各专业银行开始进行了各种类型的设备贷款、基建贷款、商业网点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外汇贷款、票据贴现贷款、票据抵押贷款、个人抵押贷款等新型贷款业务。

  从存款业务看,对企业和城乡居民的存款业务进行了深入的创新,先后出现了大额支票账户、存款通存通兑、存款保值储蓄、购房储蓄、工资代发代收存款、信用卡存款、通知存款等新业务品种。

  从中间业务看,拓宽了各种类型的汇兑和结算业务,新开发了诸如异地托收承付、代收代付、代客保管、个人信汇、电汇信用卡等业务,各商业银行还成立了信托业务部、证券业务部、租赁业务部、房地产信贷部、信用卡部等,开展了票据贴现、票据回购、资金拆借、货币互换等业务,在更广阔的金融市场业务领域内进行创新。

  中国金融工具的创新,在货币市场上包括国库券、商业票据、短期融资债券、回购协议、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在资本市场上包括中长期政府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股票、收益债券、股权证、基金证券等;股票市场的工具创新,除引进国际通用的普通股、优先股等吸纳性创新外,还发展了具有中国特色的B股股票、法人股权证和内部职工股等;在保险市场上包括健康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意外保险、投资分红保险、保障类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等。

  我国金融业务和工具创新的过程中呈现三个特征:(1)以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为主,但这些业务与工具创新还停留在浅层面,缺乏基于促进资金融通的流动性和防范与降低金融风险的深层次创新;(2)资本市场的工具创新以吸纳型为主,结合中国具体金融环境的原创型创新很少,债券融资工具(尤其是企业债券融资工具)创新种类远远不足;(3)金融业务创新单一,严重缺乏交叉业务创新和跨行业金融工具,并且缺乏与新技术的结合,金融电子化程度低。

  2.我国金融创新中的主要问题

  2.1微观金融机构缺乏创新动力

  我国的金融创新主要是由体制转换和改革政策等外部因素推动的。

  国有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由于产权单一,尚未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此缺乏金融创新的内在动力。

  国有金融机构的创新往往是在无序过渡竞争中抢占市场份额,出现了许多不计成本甚至负效益的金融创新。

  2.2金融创新活动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

  具体表现在:一是金融创新活动缺乏系统性,创新成果的优势不能充分发挥。

  各金融机构至今还没有一个真正建立在研究客户需求基础上统一的规划协调部门,没有专门的主管机构,业务开发缺乏系统性。

  二是金融创新活动缺乏科学性,金融创新产品的优势无法发挥。

  3.金融监管制度创新

  3.1有效监管模式的安排

  混业经营已经成为当今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我国的微观金融机构的创新范围也将逐步的由单一领域扩大到多领域,为了满足跨领域金融创新的需要,笔者认为我国金融监管模式应采取逐步推进的思路,由分业监管向统一监管转变。

  短期内:(1)先应采取措施打破现有的银行业垄断,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实现银行运行机制的转换,推进产权改革,完善内控制度,生发出市场对银行监管的力量。

  (2)由合规性、机构性监管向风险性、功能性监管转变,让传递同样风险和收益信号的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及金融市场受到相应的监管。

  (3)逐步建立起由中央银行牵头的监管模式。

  央行设立协调机构,定期召开金融联席会议,实现银行、证券、保险在信息交流、法规、日常监督、处理上的协调。

  (4)推进银行、证券、保险监管的专业化,加强金融监管的独立性。

  从长期来看,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逐渐成熟和商业银行的运作规范化,以及金融业内各行业间将相互开放、相互进入的金融发展格局时,可以借鉴国际经验,逐步创建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

  具体做法是:成立中国金融监管委员会,统一全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和监管活动,协调金融监管与外部各有关方面的关系,提高监管能力,实现协同效果和规模效益。

  在金融监管委员会下,设立银行监管局、证券监管局、保险监管局、信托监管局,将原分业的金融监管职能进行重新归并和组合,由相应的监管局取代,分别负责相应行业金融监管工作的具体实施。

  3.2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

  金融监管的有效运行要有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作条件,而这个条件能否具备则依赖于健全的金融法律体系。

  尽快制定金融法律实施细则。

  监管者要有效履行金融监管职能,除了主体法律体系外,还需要一套较为完整的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还要对立法环境尚不成熟、近期不易立法的有关金融行业,先制定过渡性的暂行条例。

  另外,针对目前银行面对企业大量的金融法规行为无能为力、社会信用环境恶化的状况,必须尽快成立金融执法机构,专门受理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诉讼案件,重塑我国金融司法秩序。

  加强商业银行退出方面的法律建设,构建有问题商业银行的退出机制。

  相关法律要赋予监管机构退出市场决定的自主权,即在银行破产倒闭前采取适当纠正行动的权利,使监管机构能根据具体情况,对产生问题或经营效率低下的商业银行进行及时处理或勒令其退出市场。

  3.3建立高效的金融风险预警体系

  借鉴发达国家金融风险防范的经验,结合我国金融业运行的实际情况和风险特征,金融风险预警系统从宏观层面可分为三个层次建立:(1)建立国家宏观金融预警系统。

  可由国务院牵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统计局、各大金融机构共同参加,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指标体系、分级监控的原则,组建国家宏观金融预警组织系统,负责全国范围内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预警。

  同时,负责监测国际金融风险走势,将各种风险信息和对策措施及时传输到政府各部门和各金融机构中去。

  (2)建立区域金融预警系统。

  由中国人民银行跨省区分行和区域内银行监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和辖区内各大金融机构共同组成,主要负责辖区内金融风险的检测和预警,及时将各种风险信息和对策措施传递到上层预警组织和各金融机构。

  (3)建立地区金融预警系统。

  可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银行监管部门与设在当地的金融机构共同组成,主要负责辖区内金融风险的检测和预警,将各种警情信息及报时上级预警系统和监管机构以及各金融机构。

  【参考文献】

  [1]王益,齐亮.资本市场开放的国际比较与中国的选择[J].管理世界,2009,(06).

  [2]谢平.现代金融监管理论和中国金融监管中的问题[J].南方金融,2011,(01).

  我国金融制度创新论文【3】

  【摘 要】本文对金融制度创新的含义做了详细的阐述,对我国现阶段金融制度的缺陷及原因做了分析,并且给出了创新的建议。

  【关键词】金融制度创新 缺陷 制约因素

  一 金融制度创新的含义

  通过采用新的技术和方法改变金融体系的要素搭配和组合从而提供新的金融业务就可认为是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利润最大化。

  二 金融制度创新的原因

  第一,对利润的追求,即金融企业为获得潜在利润而进行的金融创新。

  它包括财富增长理论和货币促成理论。

  Greenbau和Haywood认为,经济的增长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促发了金融创新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Ross认为,金融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产生了对金融创新的需求,金融创新有助于降低金融市场上广泛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所产生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风险。

  Allen 和Gale认为,金融创新的出现是为了抵御利率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

  货币促成理论的代表性人物Friedman认为,“前所未有的国际货币体系的特征及其最初的影响,是促使金融创新不断出现并形成要求放松金融市场管理压力的主因。”

  第二,企业经济环境中所受到的压力。

  金融企业为规避风险,逃避金融监管而进行金融创新。

  美国经济学家凯恩(E. J. kane)在1984年提出了规避管制理论。

  该理论考虑了金融市场创新的原因并能够解释因管制引发的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的条件是,金融行业受到相比其他行业更加严格的金融管制且金融机构能够合理或被默许规避政府的管制措施。

  三 现阶段我国金融制度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