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项目技术服务合同
erp项目技术服务合同范本就在下面,欢迎大家借鉴。erp项目技术服务合同【1】
“天河商务港”ERP软件及实施项目服务
合同书
项目名称:
合同单位:
甲方: 重庆四通都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深圳市汉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东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同意由深圳市汉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其提供ERP产品及其实施应用咨询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应完成为甲方提供的项目服务,包括以下三个内容:
1、 神州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软件;其模块如下:
序号 | 模块 | 站点数(以满足目前2009-2010年乐凯安吉的需求为准) | 价格(人民币:元) |
1 | ERP软件 | ||
1.1 | 销售管理系统 | 30000 | |
1.2 | 工程管理系统 | 28000 | |
1.3 | 计划管理系统 | 40000 | |
1.4 | 采购管理系统 | 38000 | |
1.5 | 委外加工管理系统 | 48000 | |
1.6 | 制造管理系统 | 49000 | |
1.7 | 质量管理系统 | 40000 | |
1.8 | 库存管理系统 | 40000 | |
1.9 | 存货核算系统 | 32000 | |
1.10 | 成本管理系统 | 48000 | |
1.11 | 总账系统 | 28000 | |
1.12 | 现金管理系统 | 20000 | |
1.13 | 应收管理系统 | 18000 | |
1.14 | 应付管理系统 | 18000 | |
1.15 | 薪资管理系统 | 26000 | |
1.16 |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 27000 | |
1.17 | 财务分析系统 | 24000 | |
1.18 | 设备管理系统 | 24000 | |
1.19 | 经理查询系统 | 25000 | |
1.20 | 人事管理系统 | 24000 | |
合计 | 627000 |
3、 项目成功实施,自交付使用之日起的1年内免费维护,1年后每年收取的维护费用,按照软件价格的15%收取,不包括升级费用;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所有软件及其附属资料的版权归开发者:深圳市汉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仅供甲方内部使用。
第三条 在整个服务过程中,甲方应尽可能全面、详尽地提供公司的管理现状和业务需求,如果甲方因为某种原因而对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业务需求描述不够全面详尽,因此而影响的项目质量效果乙方不负责任。
第四条 项目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003200万(大写一百万零三千二百元)(括号内为大写金额,以下同)元,具体构成见附件,项目旅差费由甲方承担(具体见以下第七条第4款)。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总额的35%,即351120(三十五万一千一百二十)元;
2、ERP系统在乙方成功安装,经测试可用,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总额的30%,即300960 (三十万零九百六十)元;
3、系统实施,完成初始化,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总额的20%,即200640(二十万零六百四十)元整;
4、余款,即:款项总额的15%,即:150480元,在项目正式提交使用一个月(以成功结账为标准)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如甲方在上述规定的付费截止日期的五个工作日内, 仍未向乙方付款(付款日期以汇出日为准),乙方有权对甲方每月追加1.0%的未付款项(每年12%),作为甲方的违约滞纳金。
第六条 运作方式及乙方项目组成员安排
1、 项目运作方式:见附件《ERP系统实施方案》等。
2、 项目咨询顾问:现场全职咨询顾问2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项目咨询顾问成员2人。
3、 根据项目需要,乙方有权力增加咨询顾问人员,以保证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
咨询顾问增加将不影响咨询费用。
但更换合同中规定的咨询人员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七条 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
2、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咨询项目的任何内容。
3、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在甲方公司(包括其分支机构、控股公司和合资公司)了解和知悉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市场秘密、财务秘密、管理秘密及其它方面的秘密信息(商业秘密的具体确定及范围可以约定)。
4、 乙方人员在甲方公司内活动时,需听从有关人员的安排和引导,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机房、办公室等工作环境。
5、 甲方提出收回有关资料时,乙方应将有关资料及其复制件交还甲方。
6、 甲方在项目结束后,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用MICROSOFT POWERPOINT或WORD文件写成的正式报告2份(含电子版中文报告一份)。
7、 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报告内容随时接受甲方及主管部门的咨询。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必须严格依约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及其他有关费用。
2、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信息及公司资料。
3、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双方洽谈的情况及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所包含的一切信息。
4、 项目期间,乙方人员因项目需要赴其它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广东和重庆地区)进行访谈和实地调查的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5、 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应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所发生的旅差费用,包括乙方人员发生的火车票、汽车票、出租车票、在甲方所在地期间的用餐、交通、住宿由甲方承担。
6、 在项目现场工作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派出的咨询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
第九条 乙方权利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遵守本合同规定及其附件。
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咨询项目的任何内容,包括双方洽谈的情况及签署的任何文件,以及咨询费用、合同、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所包含的一切信息。
3、 甲方承诺,甲方不得以高薪、提职或其他物质条件录用乙方的工作人员。
4、 乙方工作人员包括:乙方的在职人员、包括并不限于和乙方有劳动合同关系,或者正在为乙方完成某一项目的临时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以及顾问等。
5、 甲方承诺,离职和解除合同关系的乙方工作人员在离开乙方后壹年内不得录用。
6、 甲方如果违反本协议,应赔偿乙方已支付给该员工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总和。
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乙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