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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技术审查合同

时间:2023-04-01 09:35:46 技术合同 我要投稿

施工图技术审查合同

  施工图,是表示工程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构筑物的外部形状、内部布置、结构构造、内外装修、材料作法以及设备、施工等要求的图样。施工图是表示工程项目总体布局等要求的图样。

施工图技术审查合同

  施工图技术审查合同范文篇一

  建设单位(甲方):

  审查机构(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任务,并支付审查费用。

  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m2 高度: m 层数:

  4、结构类型 工程造价: 万元

  5、工程内容:

  6、设计单位: 资质等级:

  7、勘察单位: 资质等级:

  第二条 施工图文件审查依据

  1、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79号。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4]134号。

  (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2000]81号。

  (4)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4]203号。

  (5)辽宁省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建发[2004]66号。

  (6)沈阳市建委《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规定》沈建委发[2000]193号,

  (7)《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沈建委发[2005]1号。

  2、《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各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4、甲方提供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本工程详勘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包括建筑节能、结构计算书)

  第三条 施工图文件审查范围

  本工程范围内的 建筑;结构;电气;设备(暖通) 专业设计。

  第四条 施工图文件审查主要内容

  根据建设部令[2004]134号文及省市有关文件,施工图文件审查主要内容为: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3、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4、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规划批准文件和初步设计审批文件的要求;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第五条 施工图文件审查周期

  合同生效后,当甲方送审资料经乙方确认符合送审要求之日,作为审查周期开始日,项目即列为受审项目。

  根据工程规模、等级及技术审查程度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双方商定审查周期为 个工作日(不包括施工图设计整改延期发生的工作日),乙方完成施工图审查。

  第六条 施工图文件审查成果

  1、如经审查合格,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法人代表签发加盖公章的审查合格书,(一式一份),并在审查合格的每项施工图上加盖审查合格专用章。

  乙方负责在提交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市建委告知性备案。

  2、如第一次审查未通过,乙方应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录入“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网络系统”数据库,并报省、市建设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应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派人与乙方专业审查人员沟通。

  并将修改意见及修改后的施工图尽快交乙方审查。

  复审合格后,乙方应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3、如第一次审查不合格,乙方可提出中止审查。

  甲方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重新报审。

  涉及审查周期及审查费的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文件

  1、计委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公建)

  2、建筑、消防、卫生、人防专项审查意见书;

  3、市规划局签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看原件留复印件)

  4、结构计算书、建筑节能计算书;(电算的要提供软件名称)

  5、经专项审查后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6、设计合同;

  7、盖有出图专用章及注册师章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及环境设计施工图一套;

  8、审图中心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 施工图文件审查收费及支付方式

  根据辽价发[2002]119号文,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收取甲方施工图文件审查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

  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生效后2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施工图文件审查费总额的50%,计人民币 元。

  2、乙方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出具审查合格书,甲方应付清施工图文件审查费的全部余额,计人民币 元。

  第九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在审查开始前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全部资料和文件,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

  2、委托设计单位或指派一名有权作出决定和提供相关资料的人员出任其代表,全面负责与乙方的联系,及时处理本工程在施工图文件审查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

  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当乙方未开始施工图文件审查工作时,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首付款;当乙方已开始施工图文件审查工作时,甲方按施工图文件审查费的一半(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或全部(实际工作量超过一半时)向乙方支付施工图文件审查费用。

  4、甲方应按合同第八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施工图文件审查费用。

  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进行本项目施工图文件审查人员应是经省建设厅批准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审查工程师。

  2、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至第六条规定的审查依据、范围、主要内容、时间和成果要求,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审查合格书等文件。

  3、乙方对审查结论的真实性负责,建设工程经乙方施工图文件审查后因勘察设计原因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审查失察的责任。

  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首付款。

  5、除必要的报送市建委的备案资料外,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十条 补充约定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有分歧意见时,尽量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报市建委协调;经协调仍不能一致时,申请省建设厅仲裁。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审查费结清后自然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二份,双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

  建设单位:(签章) 审查机构: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图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XX年

  委 托 人: (甲方)

  受 托 人:

  (乙方)

  审查项目合同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合同双方就(以下称“项目”) 事宜, 经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面积:

  4、项目计划开竣工日期: 年 月开

  工, 年 月竣工。

  5、设计单位:

  6、勘察单位:

  7、建设单位:

  二、审查范围和内容

  程序性审查的主要范围和内容为:

  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三、乙方服务措施:

  1、乙方委派进行本合同项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人员均为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专业人员。

  2、针对项目的建设特点,为确保约定项目能够在计划的竣工日期顺利完成,除在乙方的《报价书》中已作出的服务承诺外,乙方应与设计单位和甲方保持密切沟通联系,提供跟踪咨询服务,具体如下:

  (1)与设计单位密切配合

  (2)与甲方的配合

  四、合同履行期限、提交技术文件及交接方式:

  (1)乙方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周期:不多于 个工作日。

  (2)乙方施工图审查工作周期:

  第一阶段:即±0.000以下建筑空间的施工图审查阶段,初审不多于 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即整个建筑空间的施工图审查阶段,初审不多于 个工作日

  (3)初审完成后,乙方各专业审查人员应按程序和审查要点分别填写各专业审查意见书交甲方或原设计单位,原设计单位根据审图意见修改后返回乙方进行复审,复审意见应在收到设计单位修改文件后5日内提出。

  复审合格项目应由乙方负责审查的专业人员填写《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一式三份提交甲方。

  (4)经乙方审查合格的项目,向甲方提交《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一式两份,并在审查过的施工图文件盖章(三套)。

  勘察报告及结构计算书返还甲方。

  (5)本合同生效后即开始程序及技术性审查(含技术咨询服务),审查工作按规定工作日数完成(见本条第一、第二款)并提交审查报告。

  五、委托方(甲方)的协作事项:

  甲方办理报审手续时应向乙方提供或陆续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的复印件:

  ⑴ 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⑵ 有关部门对消防、抗震、人防、节能等专项审批意见书; ⑶ 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及勘察审查报告(详勘);

  ⑷ 施工图设计全套图纸文件一套(结构专业计算书一份,);

  ⑸ 另提供总平面一张; ⑹ 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的真实性、保密、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所有技术资料及审核后修改的设计文件、计算书等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七、验收、评价方法

  审查报告应符合本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北京市规委对委托的审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

  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日常工作。

  评价方法:

  八、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本项目审查费固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分期支付具体为:

  初步设计审查(含技术咨询工作)完成并出具正式审查意见书后 个工作日内: 元。

  施工图第一阶段审查并出具正式审查意见书工作完成(含初审和复审)并出具正式审查意见书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元。

  施工图第二阶段审查(含技术咨询工作)工作完成(含初审和复审)并出具正式审查通过文件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元。

  若阶段发生变化,则双方另行商议支付方式。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应减收项目审查费2‰。

  (二)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应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逾期违约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申请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一、其它

  对于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乙方将由审查单位负责人和审查人员签字并盖章的《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交甲方,原设计单位修改后,甲方重新送审。

  复审不合格项目交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总站处理。

  复审时间与初审时间详见本合同第四条。

  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

  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已审查过的主要内容进行修改时,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查单位批准后实施。

  甲方与乙方对审查意见存在重大分歧时,甲方可向市规划委提出复审申请,市规划委可另行委托审查单位或组织专家论证,做出仲裁决定。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合同,若甲方要求单方终止合同,原缴的审查费不退,乙方的审查工作超过一半时,甲方应支付全部审查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应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自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后截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 本份及副本 份,甲乙各方持正本 份,及副份。

  施工图技术审查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委托方):

  乙方(审查咨询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13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相关规定,委托方委托审查方承担 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咨询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 审查咨询依据

  1.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质(2003)2号“关于颁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的通知”要求。

  1.2 国家及地方建设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审查咨询工程规模、范围(专业)及内容

  2.1 工程规模:

  2.3 审查内容

  2.3.1是否符合各专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3.2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的安全性;

  2.3.3 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2.3.4 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2.3.5 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批准文件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要求; 2.3.6 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及签字。

  第三条 委托方应向审查咨询方提供的资料

  本合同审查咨询费用按工程总投资的 计取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

  说明:

  1、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完成备案后结清全部审查咨询费。

  2、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结论为不合格重新设计的专业再次审查时,委托人应再次支付该专业原审查咨询费的80%作再次审查费用。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委托方责任

  6.1.1 委托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需的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效性负责,并与报送行政审查咨询的内容相符。

  6.1.2 委托方不得要求审查咨询方违反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审查咨询。

  6.1.3 委托方要求提前完成审查咨询报告,经双方协商若审查咨询方能够做到,委托方应根据审查咨询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审查咨询方支付赶工费。

  6.1.4 委托方应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审查咨询费用。

  6.2 审查咨询方责任

  6.2.1 审查咨询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工程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审查咨询职责。

  6.2.2 审查咨询方应及时向委托方通报审查咨询中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不得私下与勘察设计单位串通,违反有关法规、规范等。

  6.2.3 审查咨询方应按时间向委托方提交本合同第四条的内容,交付相应的文件,并对审查咨询报告的质量负责。

  6.2.4 审查咨询方应负责本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设计变更的相应设计审查工作,并不收取审查咨询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审查咨询工作的,委托人应根据审查咨询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审查咨询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审查咨询费的全部支付。

  7.2委托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的时间和金额向审查咨询方支付审查咨询费用。

  如本合同项目暂停缓延,委托方均应按7.1条规定支付审查咨询费。

  7.3审查咨询方对审查报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

  由于审查人员失误造成工程安全事故损失,审查咨询方除协助勘察设计单位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审查咨询费,并赔偿相应损失部分的审查咨询费,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委托方支付的全部审查咨询费。

  7.4由于审查咨询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审查咨询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审查咨询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审查咨询方双倍返还已付审查咨询费。

  第八条 其他

  8.1 勘察设计单位对审查意见和结论有重大异议的,委托方应及时组织协调、论证。

  仍不能解决的委托方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咨询和论证,经裁决后由责任方支付相应费用。

  8.2 本合同一式伍份,委托方贰份,审查咨询方贰份,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8.3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方生效。

  甲方(委托方):(盖章) 乙方(审查咨询方):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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