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签了劳动合同出事怎么办

时间:2021-02-05 09:02:11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签了劳动合同出事怎么办

  签了劳动合同

签了劳动合同出事怎么办

  赵先生今年42岁,在某大型企业工作了22年,与企业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了劳动合同。今年年初,竞聘部门经理一职时,赵先生落选,和赵先生同一部门的李先生竞选成功。李先生当上经理后,对赵先生的岗位进行了调整,赵先生被调到了后勤。上任新岗位后,赵先生的奖金大幅缩水。赵先生多次要求回到自己胜任的业务部门工作,均遭拒绝。赵先生提出辞职,单位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出赵先生跑业务多年,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如果赵先生坚持要走,那么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范本《签了劳动合同》。为此,双方发生争议。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不规定劳动合同的具体终止日期,并且只要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不出现,就可以一直履行下去。按照《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劳动者无论订立的是哪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赵先生遇到的问题不符合以上两种情况,因此赵先生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企业支付违约金。(刘芸)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买保险是必须的,如果没有买,根据劳动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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