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的附带条件及期限

时间:2022-10-08 06:12:34 离婚协议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离婚协议的附带条件及期限

  一、离婚协议能附带条件吗

离婚协议的附带条件及期限

  离婚协议不能附带条件。

  离婚是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民法学理的通常说法,民事法律行为以可以附条件为原则,而以不许附条件为例外;而离婚行为从归类上应属于不许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离婚行为之所以不允许附条件,原因是,离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依其性质属于必须即时发生确定效力的法律行为。离婚行为不允许处于一种效力极其不确定的状况,婚姻当事人双方配偶的法律地位要么确定的存续,要么确定的解除。很难设想离婚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附加某种条款,使得双方婚姻效力的终止取决于某种不确定的条件的发生,如果所附条件发生,婚姻关系终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解除。

  二、离婚协议是否可以附期限

  在民事法律行为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一定的期限,将其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条件,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即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登记离婚是否可以呢?离婚行为应属于不许附条件、期限的民事行为。

  离婚是一种民事行为,从民事行为的分类来看,它属于双方行为、身份行为,而且是典型的要式行为。我国民事立法虽然原则上规定民事行为可以附条件和期限,虽然对于登记协议离婚这类身份行为可否附条件和期限没有做出任何明示性的限制性的规定,但依民法学理通说,身份上的法律行为既不允许附条件也不允许附期限。

  

【离婚协议的附带条件及期限】相关文章:

附期限借款合同10-10

个人附期限赠与合同10-08

劳动合同的期限问题10-08

离婚协议10-26

关于附期限赠与合同范文10-08

2018附期限动产赠与合同10-08

附期限赠与合同6篇10-08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0-11

附期限借款合同范本10-10

附期限的赠与合同3篇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