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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大专毕业论文

时间:2022-10-05 22:13:04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学前教育大专毕业论文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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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大专毕业论文2000字

  论学前教育中的教育惩罚及其应用【1】

  [摘要]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对于什么是教育中的惩罚,学界意见分歧很大。

  本文认为教育中的惩罚是为了促进受教育者的身心健康发展或保护其所在集体的利益,教育者或教育管理者对受教育者违反一定的原则与规则的行为作出准确判断并进行合理处理的机制。

  学前教育中对教育惩罚的摒弃是对教育惩罚的误解与误读的结果,教育惩罚在儿童的生活、发展以及社会道德发展中仍然有很大的价值。

  对于学前教育中的惩罚,我们应该重新认识,合理运用。

  [关键词]惩罚;教育惩罚;学前教育

  惩罚作为一种教育手段古已有之,《易经》《尚书》《学记》中都有对惩罚的阐述。

  在我国古代教育中。

  师道尊严被视为教育中至高无上的原则,因而惩罚与教育便密不可分。

  甚至成为我国古代教育的主要特征。

  学生本位、学生主体、民主和谐、生命教育等已成为现代教育的主要特征和追求。

  而惩罚这种教育手段则被作为糟粕而遭到许多人的批判。

  目前教育中对惩罚的滥用与误用更是动摇了人们对于惩罚在教育中存在的必要性的认识,甚至有人宣称“有惩罚的教育至少是没有品位的教育”“惩罚是教育失败的根源”。

  然而也有不少学者和教育者认为惩罚作为一种教育手段存在具有必然性与必要性,是不可以随意去除的。

  对同样的概念,人们为什么会有截然相反的观点?教育中的惩罚到底是什么,应该是什么,我们应该怎样理解教育中的惩罚?明确这些问题,有助于我们对教育惩罚的认识以及应用。

  一、教育惩罚的基本内涵

  《现代汉语大辞典》对惩罚的解释是:一指惩戒、责罚、处罚坏人;二指施加鞭打或体罚以使之服从、受辱,或以苦行赎罪。

  在教育中不存在坏人,学生服从、受辱或赎罪也不是教育中的惩罚所要追求的目的,很明显这种解释针对的是社会惩罚。

  这和教育中的惩罚在前提、目的、运用的方式方法、情感基础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中国教育百科全书》中对惩罚的解释是:教育者对受教育者品行进行否定的一种方式,一般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及开除学籍等形式。

  这一概念是对目前我国学校教育中制度层面惩罚的一种描述性解释,从教育制度的角度指出了惩罚的主体、惩罚的对象、惩罚的依据以及惩罚的形式等。

  但是,由于学前教育具有独特性,这一定义对学前教育实践没有实质性的意义。

  《教育大词典》对惩罚的解释是:惩罚就是对个人或集体所进行的戒责,旨在控制某种行为,是学校德育的辅助方法之一。

  这种解释已将惩罚纳入到教育情境中,对惩罚的对象、方式方法、目的以及作用或职能作出了明确的界定。

  但是教育实践表明,这种对教育惩罚的解释仍然存在很多不足。

  比如,“戒责”到底包括什么,体罚包不包括:教育惩罚能不能控制某种行为,为什么有些行为越是控制越是频发;教育惩罚是不是只是德育的辅助方法之一,等等。

  教育心理学理论认为。

  惩罚是和负强化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是指通过对行为者呈现厌恶刺激而降低行为者某种行为再次发生的概率。

  长期以来,这种解释在处理学习者学习失误、行为问题以及不良行为矫正等方面广泛运用。

  心理学对惩罚的这一定义是从行为塑造的角度去理解的,对具体的外显行为具有很大的参考意义。

  但对学前教育实践中的惩罚问题很难进行有效的指导。

  新近的研究认为,教育惩罚应该具有教育性。

  首先。

  教育惩罚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其次,教育惩罚的依据应该是受教育者的不良行为和违反规范的行为,而不是教师的情绪或教师对儿童的惯性态度。

  最后,教育惩罚是通过某种使教育者不愉快的方式发挥作用的,但这只是方式和过程,并不是教育惩罚的最终目的。

  综上分析,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教育惩罚的基本内涵:为了促进受教育者的身心健康发展或保护其所在集体的利益,教育者或教育管理者对受教育者违反原则与规则的行为作出准确判断并进行合理处理的机制。

  这其中需要注意的首先是教育惩罚的目的是在不损害集体利益的基础上促进受教育者身心健康发展;其次是教育惩罚的主体包括教育者和教育管理者等;再次是教育惩罚的依据是一定的原则与规则和受教育者的违规行为以及造成后果的程度;最后是教育惩罚是主体对客体作出准确判断并进行合理处理的机制,而不是这一行为。

  判断教育惩罚是否合理的依据包括三个方面:是否有利于儿童快乐的生活,是否有利于儿童的健康发展,是否有利于儿童自我幸福感的提升。

  当某个儿童的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则以集体利益为主。

  二、教育惩罚在学前教育中的价值

  从学前儿童全面、自由、充分发展的角度出发。

  我们认为教育惩罚的价值体现在学前儿童的生活、学前儿童的发展以及学前儿童的社会道德发展三个方面。

  首先是教育惩罚对学前儿童生活的价值。

  生活是教育的着眼点和出发点,学前儿童的教育也不例外。

  学前儿童的生活与成人的生活差异很大,有些的确是对成人生活的模仿和形式化运用,但并不是所有的儿童生活都是对成人生活的模仿或成人生活在学前儿童身上的复演。

  儿童的生活是儿童参鉴成人世界积极自主建构而成的,儿童在自主探索生活过程中体验着判断的失误和选择的失败所带来的后果和代价,生活中的这种自然教育惩罚对儿童逻辑推理能力、抽象思维、意志品质的发展以及促进儿童对生命和生活的认识有着其他任何教育不能比拟的作用。

  但是,我们也应该明白学前儿童毕竟没有完全成熟的认知能力,他们对错误和失误没有实践性的概念,因此我们应该在学前儿童的生活环境配置以及在严重后果出现之前提供合理有效的引导上给予更多的关注。

  其次是教育惩罚对学前儿童发展的价值。

  学前儿童的发展包括身体、认知、情绪情感、语言、技能以及社会性等方面。

  教育惩罚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学前儿童为获得和发展这些方面的能力所选择的方式、内容以及程度上。

  儿童有获得关注、接纳、交流、被需要以及探索发现、探索创造的需要,但是认知、与他人交流、社会情感发展等因人而异。

  如果过多地干涉很可能挫伤学前儿童自我发展的积极性,这就要求教师敏感地观察、适度地把握、合理地运用教育惩罚。

  尽量将对儿童的不利影响和潜在的不利影响最小化。

  第三是教育惩罚对学前儿童社会道德发展的价值。

  学前儿童的社会道德是随着儿童的年龄增长和社会化逐渐发展起来的。

  皮亚杰和科尔伯格都认为学前儿童的道德是有阶段分层次的。

  当儿童处于一个阶段的不同层次时,儿童的道德发展具有相对稳定的发展内容和特征,这已经在我们的学前教育实践中得到证实。

  但是目前在学前教育中的儿童道德发展层面出现了明显的混乱。

  在幼儿园、家庭和社会中提倡的道德并不一致,导致不少儿童不知道什么是高尚的。

  什么是应该尊重的。

  什么是应该学习的。

  因此,教育惩罚在目前我国学前儿童社会道德发展和重塑中具有不容忽视的作用。

  三、教育惩罚应遵循的原则

  教育惩罚是教育的一种手段或方法,只有作用于儿童才能实现价值。

  教育惩罚具有负功能。

  用不好,对学前儿童的不利影响是难以估量和弥补的。

  因此对教育惩罚的运用必须遵循如下原则。

  教育性原则。

  教育惩罚的目的是为了教育儿童,让儿童明白自己的言行或表现在某种情境下是错误的,并让其在再次出现这种情景或相似情景时能够作出准确的判断和选择。

  因此。

  不能对学前儿童的人格以及本身等非教育领域进行教育惩罚。

  针对性原则。

  教育惩罚必须针对学前儿童的违规行为或错误表现,而不是其他方面。

  比如。

  一个孩子由于游戏时生气,在游戏完后踩碎了另一个孩子心爱的小玩具狗。

  这时你不应该惩罚他平时不守纪律、游戏时不守规则等,而是仅仅针对这一踩玩具行为。

  在惩罚的方法上也应该有针对性。

  比如,刚才的例子中,你罚这个孩子写10个汉字,很明显是没什么效果的。

  教育惩罚应该针对违规行为的对象及其相关的儿童。

  不应该也不能株连无关的儿童,随意地扩大化。

  比如,刚才的例子中,老师罚全班所有儿童静坐20分钟,不能说话也不能动。

  很明显针对性和时效性就会大大降低。

  及时性原则。

  对学前儿童的惩罚必须及时,这符合学前儿童的特点。

  也容易使学前儿童改过。

  对学前儿童进行延时性的教育惩罚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

  比如,上面的例子中,这件事过去几个月后老师才想起来对这个孩子进行惩罚,不但没有意义。

  而且会适得其反。

  一致性原则。

  对学前儿童进行教育惩罚时应一视同仁和一以贯之。

  一视同仁指不分三六九等,在规则面前人人平等,违反规则就应该受到惩罚。

  一以贯之是指对某一个孩子的某一种违规行为的惩罚不应前后不一和宽严随意,应该让孩子意识到教育惩罚的这种稳定性和前后的同质性。

  适宜性原则。

  适宜性主要是指对不同的学前儿童不能一刀切。

  有些儿童的确在某些方面有困难,不能认为违反规则的儿童都应受到同样的惩罚。

  比如对多动症儿童,不能在不容许动的情况下动了都实施教育惩罚。

  因此,教育惩罚也应该在不同地区、不同文化以及不同教育理念指导下的学前教育中因时、因势而异,以维持和促进教育的正常进行,这也是教育惩罚的出发点和归宿。

  四、学前教育中教育惩罚存在的问题

  在赏识教育、全纳教育以及快乐学习等教育理念盛行的今天。

  教育惩罚这种教育手段逐渐被教育者以及教育管理者们淡忘。

  现在甚至有些教育者和教育管理者谈“罚”色变。

  但事实证明,在没有了教育惩罚的日子里。

  我们的教育效能在逐渐降低。

  目前,在学前教育中,人们对教育惩罚存在着太多的误解与偏见,在实施过程中误用滥用,缺乏有效监督和监控等。

  首先是认识上的不足或误解。

  很多一线教师、管理者以及研究者一谈到惩罚首先想到的是体罚或变相体罚,而体罚和变相体罚是国家《教育法》明文规定不容许的。

  因此,他们便冠冕堂皇地宣称惩罚是国家不容许的。

  “有惩罚的教育不是好的教育”,是“失败的教育”,“至少是没有品位的教育”。

  教育惩罚不同于社会性惩罚,其前提和目的在于“警示和告知”,在于“帮助儿童消解不健康的违规动机”:情感基础是“教育者良好的期待和对儿童深切的关爱。

  这种热爱和关心,可以开启学生的心灵,消除师生间的隔阂和误会,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使他们体验到学校集体的巨大温暖”。

  惩罚方式和量度“一般控制在受教育者身心和社会角色可接受的范围内。

  更强调其可接受性和教育性”。

  由于对这些特征认识不足,造成惩罚时前提不顾及、目的不明确、运用随意化。

  其次是实践中难以把握。

  我国教育立法对惩罚采取的是限底不封顶的方式,就是说什么不能做,而不是什么可以做。

  也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办法等。

  这就给我们在实施过程中造成无据可依的无奈,教师随心所欲,偏其所好就不可避免了。

  这时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教育教学机智等个人因素成了决定教育惩罚实施的前提正确、过程适宜与效能充分的主要保证。

  如果教师个人的这些素质不高,那么在教育惩罚中就出现缺乏智慧、简单粗暴,有时甚至不惜代价、不择手段、侮辱儿童的人格等现象。

  再次是监督的缺乏与缺失。

  教师和教育管理者对受教育者的惩罚没有制度上的监督体系,全靠教师的职业道德和他人的眼睛来进行监督。

  无规范化的依据可依,无制度化的督导监督,那么教育惩罚难免盲目化、随意化、广泛化。

  这给各种教育惩罚的误用滥用、随意化提供了一个温床。

  因此。

  要想使教育惩罚回归到其本真的意义,制度化的监督督导体系的建立刻不容缓。

  五、教育惩罚在学前教育中的运用

  结合目前学前教育中教育惩罚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在学前教育中运用教育惩罚主要有以下三点需要遵循。

  首先,明确教育惩罚在学前教育领域同样是一种有益的教育手段。

  教育惩罚是一种对学前儿童的违规和失范表现进行教育的机制,而不仅仅是对其进行惩罚这一活动,更不等于随意地盲目体罚等违背教育原则和要求的行为。

  其次。

  学前教育中应确定与学前儿童发展相适宜的教育惩罚的规则与规范。

  这种规则与规范的确定必须兼顾每个儿童和儿童所在集体其他儿童的共同发展。

  儿童自己、教师或教育管理者必须将这种规则和规范作为判断是否对儿童实施教育惩罚的依据,否则就会误用滥用教育惩罚。

  这种规则与规范应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是教育惩罚的前提。

  确定对幼儿实施教育惩罚的前提条件。

  并得到幼儿的认同。

  在实施教育惩罚的过程中必须依据确定的实施教育惩罚的前提条件,严防由于教师的个人因素而实施教育惩罚。

  第二是教育惩罚的内容。

  在明确前提的基础上。

  将违规或失范的行为具体化、细化,然后确定哪些行为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第三是教育惩罚的方式。

  惩罚这些行为用什么样的办法、方式。

  比如某一天某个小朋友由于在家里很生气,在幼儿园做游戏时故意捣乱,只要他不严重影响到其他小朋友,老师可以不关注他,减少对他的强化,让他自然地回到正常的活动中;也可以让他暂时退出游戏,等他消除不愉快的心情之后再回归到正常的活动中。

  第四是教育惩罚的转换。

  在幼儿正确认识和理解了自己的错误后,在不降低教育惩罚质量的前提下。

  教师可以按幼儿的要求以幼儿更乐意接受的形式实施教育惩罚。

  这既有益于儿童的发展,又不违背我们确定的教育惩罚的规则与目的。

  比如在上面的例子中,这个小朋友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当。

  要求为其他小朋友搬小椅子以弥补错误时,教师应该给予鼓励和表扬。

  最后,教育惩罚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教育监督机制的缺失和不完善是造成教育惩罚误用滥用的首要因素。

  学前教育机构应该建立带班教师和保育员相互监督,幼儿与教师共同评判,家长与社区积极参与的教育惩罚的监督机制。

  海南学前教育教育成本与收费研究【2】

  摘要:本文通过对教育质量成本与幼儿园培养成本的研究,在结合海南正在进行的幼儿园教育质量评级的基础上,探讨海南省民办幼儿园基于成本收费的可行性与现阶段需要考虑的问题,并通过海南民办幼儿园教育成本调查,探讨民办幼儿园成本核算的实施方案。

  关键词:教育成本 幼儿园评级 质量成本 培养成本

  本文系2009年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

  课题名称:学前教育成本与收费调查究。

  一、教育成本的概念

  教育成本概念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教育经济学产生时就出现了。

  对于教育成本的含义,舒尔茨(Schulte)在其1963年出版的《教育的经济价值》中作了经典的阐述。

  他提出,教育的全部要素成本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提供教育服务的成本。

  但不包括与教育服务无关的附属活动的成本,如学生食堂、住宿、运动队活动等项成本。

  二是幼儿接受教育的机会成本。

  我国台湾学者林文达教授则认为,教育成本为“生产教育所投入资源的价值”。

  生产教育所投入的资源包括人力:师资、行政人员、学生;物力:建筑、设备、器材;时间;空间;土地及建筑物结构;财力:预算所编制的货币支出等。

  范先佐(2004)教授认为,教育成本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学校为培养一定数量和层次的学生所支出的一切开支和耗费;第二是学生为学习所支付的生活费用;第三是学生因为学习而未能参加工作带来的机会损失或称为教育机会成本。

  但对一所学校来说,为了实际计算的方便,往往会仅仅从学校的角度去考虑成本的大小,把教育成本看成学校为培养学生支出的费用,其它两项则忽略不计,即以培养成本或生产成本代替教育成本。

  考虑到现价段海南民办幼儿园的民间投资,市场定价的特点,笔者在研究中,采用范先佐教授以幼儿园培养成本代替教育成本的理念,将个人教育成本与幼儿园教育成本区分开来,并结合海南教育厅正在进行的幼儿园质量评级,探讨幼儿园的质量成本与幼儿园培养成本定价之间的价值传递过程。

  二、幼儿园质量评级

  为了深化幼教体制改革,加强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2010年4月,海南省教育厅出台了《2010年海南省幼儿园定级标准》并开展幼儿园等级评估活动及省示范幼儿园复查工作。

  文件称:幼儿园等级评估和省级示范园复查工作结束后,我厅将向社会公布各等级幼儿园名单,物价部门将依此作为重新核定幼儿园收费标准的依据。

  通过对民办幼儿园进行等级评定和审查,等级不同的民办幼儿园将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同一级别将实行同一收费标准,此项举措旨在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的同时规范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问题。

  随后,各地幼儿园陆续制定了基于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体系的收费管理制度。

  笔者认为,评级是一种趋势,一定程度上,它可以帮助家长对幼儿园的质量进行有效判断。

  教育部门评级作为一种质量认证服务,在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上的同时,也无形中降低了参与评级的幼儿园的外部质量保证成本,极大的提高了行业透明度。

  保障了家长的知情权,避免家长因信息不对称而盲目追求高价幼儿园,使他们能够理性选择质量和价位合适的幼儿园。

  三、教育质量成本与幼儿园培养成本

  质量成本的概念是由美国质量专家A.V.菲根堡姆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来的。

  质量成本是指企业为了保证和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及因未达到产品质量标准,不能满足用户和消费者需要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A.Grisay,&L.Mahlck(1991)提出,教育质量应该包括三个内在相关的维度:为教学所提供的人与物的资源质量(办园条件),教学实践的质量(教育过程质量),成果的质量(结果质量)。

  在整体的教育质量中,过程质量居于核心的地位。

  对于产品为服务的幼儿园来说,所谓质量成本是指顾客预期的服务水平与实际感受到的服务水平之间的差异程度。

  差异越小,表明满意程度越高,质量也越好,反之则越低。

  因此可用“顾客满意度”来衡量服务质量的高低。

  《2010年海南省幼儿园定级标准》不仅从园舍设施设备(240分)、人员配置(100分)、行政管理(130分)、教育教学工作(260分)、卫生保健管理(170分)共五个指标提出了建设海南省示范性幼儿园的具体要求。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注重基础设施建设与教育过程质量提高是海南教育厅此次评级的一个突出特征。

  笔者查阅文件后发现,此评级标准并没有涉及到幼儿园建园成本与幼儿教育成本的申报方面,教育部门政策设计的思路是继续鼓励民办幼儿园提高保教质量,旨在规范而不是降低幼儿园的收费标准。

  为提高教育质量,幼儿园必须以家长和社会的需要和期望来驱动持续地改进服务质量,虽然生均教育成本的增加并比必然导致教育质量的提高,但增加教育投资往往又是教育质量提高的必然条件。

  因而社会对教育质量要求提高,生均教育成本往往也会增加。

  然而,一系列旨在提高幼儿园质量的标准背后,是政府对民办教育投入的一片空白,仅仅评级而不能有效监管的一个恶果是幼儿园通过市场定价将新增投资转移给社会和家长,继续提高幼儿园的收费预期。

  如何在质量评级的基础上,确定一个基于幼儿园培养成本并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级差定价标准,给当地物价部门带来了新的挑战,最终成了此次教育质量评级能否最终达到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的关键所在。

  作为对民众期望的一种回应,教育部门旨在提高教育质量,物价部门旨在规范市场定价,是以教育质量成本定价还是以幼儿园培养成本定价成了两个部门的矛盾所在,也左右着幼儿园的收费预期。

  四、调查幼儿园培养成本的项目设置

  笔者研究发现,国内民办幼儿园主要有两种注册模式:一种在教育部门。

  教育部门给民办园诸如物业租赁费的减免、税收优惠等政策。

  这种民办园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如部分企事业单位办的幼儿园;另一种在工商部门注册,需缴纳3%的营业税。

  这种民办园完全市场化,收费按照成本核算。

  目前,海南的幼儿园大多采用的是第一种注册模式,由于缺少税务部门的监管,加上大多民办幼儿园并没有专业的会计人员,在幼儿园成本核算方面大多数幼儿园还几乎处于空白,给笔者的研究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目前我国教育成本核算的项目设置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在参考了各种项目分类标准后,考虑到海南民办幼儿园成本核算不健全的特点后,我们决定按照成本性态将幼儿园培养成本分为两类:幼儿园的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

  固定成本的特点是:在一定时间和一定数量的范围内,其费用发生总额不随学生数量的增减而变化,保持相对稳定。

  例如:园舍建筑、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资产及其按照规定计提的折旧费和修理费。

  变动成本的特点是:在一定时间和一定数量的范围内,其费用发生总额随着学生数量的增减而变化。

  为了清晰地反映幼儿园教育成本项目,我们采用匡算法。

  本次制作的“海南省民办幼儿园教育成本调查表”调查将幼儿园教育成本项目按照会计学理论分为建园成本、固定成本、变动成本、托幼成本四个大项。

  其中,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构成了幼儿园的培养成本。

  首先,我们通过调查民办幼儿园的建园成本,形成固定成本中的“当年建园成本摊销”明细项,通过配比原则测算目前大多民办幼儿园以“赞助费”或“建园费”等名义取得收入的成本利润率。

  其次,在固定成本类下包括当年建园成本摊销、五年平均新增固定资产、每年房屋租金、每年园区修缮绿化支出、行政事业管理费共五个项目成本,项目成本下又具体区分不同的明细成本如行政事业管理费项目之下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招生宣传、差旅接待等明细项目;由于按照以前的会计制度,学校的固定资产都不计提折旧,并规定五年作为幼儿园设备更新的一个周期,所以笔者决定将五年平均新增固定资产来替代非财务人员难以理解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再次,在变动成本类下包括教学业务费、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项、五险一金支出项、个性化教育计划支出、其它支出项等。

  教学业务费包括教学图书资料费、教学和游戏所用低值易耗品及材料费、玩具费、教学研究费、资料印刷费等。

  最后,为鼓励幼儿园将交通费、伙食费专项收支管理,将各种代收性质的费用独立核算,定期公示,我们将幼儿宿舍装修及娱乐设备费、保育员人工工资福利支出、保育员五险一金支出、市内接送幼儿支出、幼儿伙食、甜点支出、育儿教育、医务室开支等纳入托幼服务项目中核算,作为一项与教育无关的活动不计入教育成本。

  五、海南幼儿园基于成本定价再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一条则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 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 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促进法明确规定了教育投资可以追求合理的成本利润率。

  所以基于成本定价的理论依据是充分的。

  但实际状况是, 海南民办幼儿园收费是按市场定价,上述的有关规定根本没有发挥作用。

  原因一是关于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的定位没有给出具体的财政支持,二是在于“合理回报”没有给出明晰的界定,三是在于政府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管责任。

  由于学前教育的特殊性,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我们认为,海南幼儿园基于成本定价仍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教育成本的复杂多样性

  教育成本受多种因素影响,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通胀水平以及民众对学前教育质量的预期都影响着幼儿园的投资。

  教育成本不是越低越好,这是教育成本核算的一大特性,也是我们在使用生均教育成本指标时需要慎重考虑的地方。

  从幼儿园层面来看,幼儿园的办学规模,师资情况、管理水平及教学理念也影响着幼儿园的培养成本。

  “开办幼儿园是一项高风险的投资。”在我们调查中多数幼儿园园长如是描述自己的学前教育投资。

  学前教育的投资风险问题不容忽视。

  《2010年海南省幼儿园定级标准》中将卫生保健管理放在了比较重要的地位。

  因为会计利润不考虑到幼儿园办园的风险,所以幼儿的饮食安全,生命安全保障等投资很难真正的体现在学前教育收费项目中。

  加之目前我省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工作比较不规范,给教育成本核算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二)成本收费市场约束机制的缺位

  家长是教育服务的消费者,有知情权。

  作为经营方的幼儿园,有责任告知家长收费标准制定的依据,教育行政部门也有责任建立幼儿园收支公示制度,让幼儿园的价格接受家长的监督。

  大部分家长对现行幼儿园收费不满的原因主要是对幼儿园收费不明及对收费与教学质量是否匹配的担心。

  而幼儿园要适应市场,必须让家长知道成本核算结果,出示收费标准的依据,维护家长的知情权,把外在的约束逐步转化为内部的自我约束。

  参考文献:

  [1]蔡迎旗,冯晓霞.政府财政投资幼儿教育的合理性――来自国外的教育经济学分析[J]比较教育研究, 2007,(04)

  [2]王红,沈慧洁,王彬.对广州市幼儿园教育成本及收费制度改革的调查分析[J]学前教育研究, 2003,(05)

  [3]范先佐.《教育财务与成本管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78-182

  [4]亨利・M・莱文. 《成本决定效益》,中国林业出版社,2006,33-43

  [5]埃尔查南・科恩,特雷・G.盖斯克.《教育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64-67

  学前教育专业钢琴技能教育思考【3】

  【内容摘要】文章在总结学前教育专业实际钢琴技能课教学的基础上,通过对钢琴技能课的教学反思,从提高对钢琴技能课学习的认识、加强学前教育专业钢琴技能学习的角度出发,提倡立足传统教学,勇于教学创新,开拓思路探索灵活多样的授课形式,整合教学资源,研究新教材、探索新教法,基于学前教育的专业特点,注重学前教育专业键盘技能的实际运用,并建立科学、可行的学前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从而促进学前专业音乐技能课的发展。

  【关键词】学前教育 钢琴技能 数码钢琴 运用能力 考核标准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学龄前儿童的教育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高校的学前教育专业作为专门为学龄前儿童的教育输送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培养机构,更应该对学前教育进行深入全面的探讨和研究。

  我国学前教育专家陈鹤琴认为:“幼稚园应特别注重音乐,因为音乐可以陶冶儿童的性情,鼓励儿童进取。幼稚园应创设音乐环境,培养儿童对音乐的兴趣,发展他们欣赏音乐的能力和技能。”钢琴是学前音乐教育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乐器,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有必要掌握这门重要的音乐技能。

  幼儿教师必备的技能主要包括:弹奏弹唱、绘画手工、舞蹈表演、现场演说等几个部分。

  而弹奏弹唱(主要是针对钢琴的演奏和弹唱)作为幼儿教师技能的部分是其中尤为重要的一个环节。

  从事学前教育专业培养的教师首先应从根本上重视这门技能课,通过实际的教学观摩、教育实践使学生加强技能性课程的学习,做到学以致用,成为合格的学前教育人才。

  一、提高认识,加强技能学习

  在我国,音乐教育与学前教育专业有着非常紧密而深远的联系。

  由于学前教育专业的特殊性,使得针对学前教育专业的钢琴教学更有其特殊的一面。

  钢琴作为“乐器之王”不仅是因为它的音域宽广、表现力丰富,更是因为要控制它需要人的所有手指,同时调动身体大部分的机体功能才能完成的。

  钢琴的学习大多是从幼儿开始,这样人的大脑、肌肉、骨骼、神经等系统才能在不断的训练中达到高度的协调统一。

  这种协调即通常所说的“童子功”,是成年学琴者所无法达到的。

  由于这种先天条件的不足,就决定了学前教育专业的钢琴教育必然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钢琴教育。

  目前,学前教育专业学历层次逐步由早期的中专幼师、高职向大专、本科过渡,而随着学历层次的提高,学生学前教育的理论学习得到加强,但技能课的学习却大多没有同时跟上,由此产生的后果是多数学生专业理论知识很强,而专业技能欠缺,从而导致实际工作能力不足。

  钢琴学习作为学前教育专业重要的技能课之一,课时的合理安排和课后学生练习时间的充分,是这门技能课能否有效进行的关键所在。

  钢琴技能课不同于其他理论类课程。

  对它的学习有一个接受、练习、消化的过程,绝不能因为有时间上课而集中安排大量课时,以至于学生无法练习和消化技术要点;也不能因课时不够而过度拉长课程周期,以至于学生的错误得不到及时的纠正,从而事倍功半。

  二、立足传统,勇于创新,探索灵活多样的授课形式

  目前,学前教育专业的钢琴教学主要以两种形式进行。

  第一类是以10人左右为一组的小组课形式。

  小组课授课形式主要是囿于师资条件、课时安排等条件的限制,无法对学生进行个别授课。

  这种授课形式虽然在人数上不同于一对一的授课模式,由于学生人数相对大课而言还是一种小班化教学,教师一般都能较准确地把握学生对学习的掌握程度,而且也能及时对学生的不足予以指正。

  但由于钢琴教学是一门非常强调师生互动的教学,学生高质量的回课往往会激发教师对授课内容的扩展,而多人集中在一课内,在课时和教学进度的压力下,使得教师无法对学生的学习进行“精雕细啄”。

  不利于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个性的发展。

  第二类为数码钢琴集体课教学,一般人数在24至32人左右。

  由于现代电子科技的进步,使得钢琴集体课教学形式成为可能,这种授课形式有其优势,同时也存在诸多的不足。

  首先,数码钢琴是利用电子原件模拟钢琴发声,虽然随着科技的进步,现代的电子钢琴多以采样真实钢琴的音色为音源,并且在击键器的重力模仿上也有了很多提高,但它毕竟不同于真实的钢琴,在音色和触感上仍有所不同。

  数码钢琴除了钢琴音色外,一般都附加了多种乐器的音色,丰富了乐器的表现力。

  数码钢琴教室是通过电脑、中央控制台、投影仪、摄像机等高科技产品将数十架数码钢琴连接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教师通过电脑和控制台可以对学生进行单个、编组或全体演奏等教学,这是传统钢琴教学无法进行的辅导和授课形式,极大地丰富了教师的教学手段。

  学生可以利用联机的耳机和麦克风与教师进行单个的有针对性的交流,学生之间也可以通过联机进行合奏、重奏等多种形式的练习。

  通过大屏幕的投影仪,学生也可以清楚地看到教师的示范演奏和教学。

  从实际教学上看,这是一种对学前教育专业的钢琴学习非常有效的教学形式。

  但由于数码钢琴集体课是一种新兴的授课形式,还有许多不成熟和有待探索的地方。

  其一,由于集体课人数众多,在课堂上教师只能对作业情况进行抽查,很难对每位学生的练习情况较完全的掌握,而集体大课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师生间的直接交流。

  其二,由于学生接受能力有差异,而这种个体的差异导致教师对学习进度的整体把握相对更困难。

  其三,由于人数众多,教师不能及时对每位学生的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可能导致学生学习主动性的下降。

  其四,由于数码钢琴集体课是一门新课程,采用什么样的教学方法以及使用怎样的教材目前还没有经过统一的、权威的理论论证和实践考查,使得数码钢琴集体课的诸多优势暂时无法充分发挥。

  三、整合资源,研究新教材、探索新教法

  在技能课教学中,除了教学时间和教学形式外,教材的选用也是当前本科阶段学前教育专业钢琴学习迫切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之一。

  目前,我国的学前教育专业钢琴学习教材建设还不甚完善,专门针对本科层次的学前教育专业的钢琴教材很少,本科钢琴教学基本采用原来的中等师范、高等师范,或者一些通用性教材(如车尔尼、拜厄、布格缪勒等)。

  这些教材缺乏本科阶段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学特点,不能满足本科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学要求。

  实践证明,本科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不仅要有较深层次的专业理论知识,同时更应该有过硬的艺术实践能力,才能满足本专业层次的工作需要。

  这就要求在针对学前教育专业的教育培养中,不但要研究教学方法,更要重视教材建设的重要性。

  在教材建设中结合实际需要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注重基本功训练,做好技术储备

  学生在教师的正确指导下掌握必要的基本功,夯实钢琴技术,打下良好的基础,对学生将来在工作中能稳步持续发展比短时期学会几首乐曲更加重要。

  (二)兼顾主、复调音乐,协调平衡发展

  教材建设中平衡主、复调音乐训练,既培养学生的主调音乐感觉,强调旋律与伴奏的主从关系,同时唤起学生的复调意识,培养学生听觉的立体结构和大脑的左右协调平衡。

  同时,复调对位作品对学生的节奏感及双手协调训练的作用也非常明显,可以为学生以后的键盘实际运用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拓宽曲目选择,突出学前教育特点,加强音乐审美情趣

  曲目安排中以古典、浪漫派音乐的作品为主导,选入适量的现代音乐、爵士乐,基至流行音乐中好的作品,丰富学生对音乐素材的积累。

  同时,适当选择一些富有学前特色的音乐作品,使学生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学以致用。

  钢琴课不仅是一门技能课,同时作为一门艺术课程,其音乐审美的重要功能作用于人的情感世界。

  学生在钢琴学习的过程中通过聆听音乐和演奏钢琴的音乐实践活动,从中感受到音乐的美,使学生充分体验蕴涵于音乐音响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有利于学生养成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为其终身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注重键盘技能的实际运用

  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在突出钢琴基础训练的同时,更应该加强对键盘实际运用能力的提高。

  当前学前教育专业钢琴技能课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学生的基本技能的提高和实际钢琴技能运用水平不能同时提高,这主要表现为有些学生钢琴基本技能很好,但在实际的工作实践中运用键盘的能力很差。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值得探讨。

  (一)钢琴视奏能力较弱

  在钢琴学习中视奏训练的缺乏,使得学生手、眼、脑的配合缺少快速协调的能力。

  由于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大多是零起点学习钢琴,对乐谱和键盘位置的熟悉度不足,如果不进行专门的视奏能力的培养和锻炼,学生对键盘乐器就很难达到运用自如的目的。

  (二)即兴弹奏训练不足

  学前教育专业的即兴弹奏、即兴伴奏作为一门相对独立于钢琴演奏的键盘运用实践课程,有别于钢琴基础训练课程。

  即兴弹奏、即兴伴奏需要钢琴基本技能做技术支撑,结合一定的和声知识和调式调性知识,同时更需要学生发挥其思维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利用其所掌握的音乐素材为特定的场景或旋律配上合适的音乐。

  专门的即兴弹奏、即兴伴奏课程是学生掌握键盘运用方法,提高键盘运用能力的捷径。

  (三)儿歌弹唱能力有待提高

  由于学前教育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实际工作中的钢琴运用常常是带领幼儿进行儿歌的演唱,这就要求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有一定程度的自弹自唱的键盘运用能力。

  因此,必须在进行学前教育专业的钢琴技能课教学时,加强对学生的实际键盘运用能力的培养,使学生的专业技能学习可以学以致用。

  如何有针对性地解决学前专业学生在键盘学习中运用能力不足的问题,需要教师在合理选用教材的基础上,认真研究钢琴技能教法,创新教学实践,明确教学目标,不是简单地教会学生弹几首钢琴曲,而是教会学生如何用琴,“授之于鱼,不如授之于渔”。

  五、建立科学的学前专业技能考核标准

  学前教育专业的钢琴教育在确立了正确的教学目标和科学的教学方法后,应该通过怎样的教学评价体系来衡量教学成果,成为学前教育专业的钢琴教育对学生钢琴技能的培养是否卓有成效的关键。

  笔者认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钢琴技能的阶段性评价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演奏技能评定

  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演奏技能的评定不应该仅从所演奏曲目的难易程度而定,更应该考查学生的演奏规范程度(包括演奏姿态、方法的正确等),基本功是否准确、扎实(包括调式音阶跑动、琶音、和弦弹奏正确等)。

  从而使学生的钢琴技能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二)即兴弹奏、即兴伴奏能力评定

  即兴弹奏、即兴伴奏能力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重要的钢琴技能之一。

  运用能力的评定应从实际出发,考查学生在自身技术水平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所学知识技能完成指定内容演奏的能力。

  这项考查实际是对学生的键盘运用、基本音乐素养、思维应变能力的一种综合考查,对学生自身的发展有极大的益处。

  (三)弹唱能力评定

  弹唱技能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一项重要的专业技能,通过此项考查使学生的钢琴技能学习真正落到实处。

  通过科学可行的考核标准,使钢琴技能课有一定程度的量化,便于教师掌握实际教学中的优缺点,为教师调整和优化教学提供依据;也督促学生对自己学习中的不足予以重视。

  只有这样,才能使钢琴技能真正成为学生可用的工具。

  结语

  学前教育专业的钢琴技能教育是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合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育中各科目的关键所在,是进行幼儿园各项教育活动的重要手段。

  因此,学前教育专业的钢琴技能教育应该结合幼儿园音乐教育的特点,从实际出发,科学、系统地研究和实施学前教育专业的钢琴技能教育,以确保学前教育专业的钢琴技能教育能够卓有成效地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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