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

申请经费的请示

时间:2020-09-19 15:11:15 请示 我要投稿

2017关于申请经费的请示

  导语:经费是指经办事业支出的费用。公司很多时候用到经费,需要向公司申请,怎么写请示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申请经费的请示,欢迎阅读。

  xx大队申请专项费用的请示

  市南区政府: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大队在“五.一”、“十.一”和夏季期间与公安、交警、工商、卫生防疫等四个部门联合集中整治。于早6时至夜间12时,对非法占路经营、车辆乱停乱占人行道、夜间烧烤等违法行为联合整治,保证了重大节庆期间和旅游季节市南辖区内良好的环境秩序,今年联合执法累计共65天,每天约60人参加,出动汽车10辆。

  联合执法期间需支付公安、交警等补助费,购买对讲机电池150块。(原有对讲机电池使用超期已损坏)

  以上几项共需资金20万元,特恳请区政府领导予以解决。

  当否,请批示。

  xx大队

  xx年xx月xx日

  关于申请品牌奖励经费的请示

  沛县人民政府: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推动下,通过多方大力推进和努力,我县江苏大屯铝业的重熔铝锭、徐州金虹钢铁集团的`热轧带肋钢筋、圆钢等5个产品获得江苏省名牌产品称号,徐州福润食品有限公司的白条鸭、江苏春光粮食有限公司的大米等16个产品获得徐州名牌产品。沛公家、汉戌堂、农望达等5个商标获得江苏省著名商标,大风、沛龙等7个商标获得市知名商标。使我县的名牌品牌获得进一步发展壮大,名牌战略取得了显著成绩,推动了我县品牌经济的建设向纵深发展,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为表彰先进,鼓励名牌品牌创建工作,促进名牌战略的进一步实施,根据徐州市名推委《关于对我市2007年新增名牌品牌兑现奖励的通知》(徐名推委发[2008]5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沛县推进品牌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沛政办发[2007]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财政实际,特申请获省名牌产品每家企业奖励1万元,获市名牌产品企业每家奖励0。5万元,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参加单位奖励2万元,省级地方标准起草单位奖励1万元,徐州市知名商标奖励0.5万元。(对获得多项奖励的单位,奖金执行单项最高标准)。此次奖励企业共25家,单位4家,合计奖励金额19万元。

  当否,请批示。

  徐州市沛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xx年x月x日

  关于要求追加有关工作经费的请示

  江东区人民政府:

  随着宁波市“六个加快”战略的实施和海洋经济的加快发展,我局今年新增工作任务较多,考察调研、会议等费用有所增加,由于年初没有这些工作经费的预算,因此目前2011年度工作经费出现了一定缺口。拟申请追加工作经费35万元,含“六个加快”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海洋经济发展工作经费、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思路调研工作经费、《现代化核心城区指标体系研究》课题经费以及年度专家咨询会会议和活动经费等。特请区政府批准,并同意该项资金拨付。

  妥否,请批复。

  xxx局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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