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经典

时间:2021-02-15 18:34:01 起诉状 我要投稿

民事起诉状经典范文

  引导语:很多人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不懂怎么办。有部分人束手无策,有的人打击报复,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很多,有调解委员会,有政府部门司法所,还有就是法院起诉。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几篇关于民事起诉状的经典范文,欢迎参考借鉴。


  范文一:

  原告:阿凤,女,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住阜新市某区,电话:

  被告:阿学,男,出生,汉族,个体,现住址同原告。电话:

  诉讼请求:

  一、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阿美归原告监护抚养,由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我与被告于1987年经人介绍相识,1991年结婚。婚生一女阿美,1992年1月28日出生,现就读于阜新某中学。

  我与被告结婚初期感情尚可,结婚半年后,因性格原因及生活琐事双方经常吵架,原告多次遭到被告打骂。为此我曾于2004年11月份起诉离婚,经法院2004年12月份调解结案。此后,我与被告一直分居,加上以前分居的时间,已连续长达42个月,双方感情仍没有任何改善。

  以上事实足以说明我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维持这样的夫妻关系,双方都痛苦,对正在高中就读的孩子成长更不利。另外,被告多年来一直不负家庭责任,在从事个体饭店经营收入很高,但从未向家中交付,并有意隐瞒收入,而且其居住地点也不固定。婚姻存续期间尚且如此,如果离婚判决其分期给付子女抚养费,将会是一纸空文,根本无法执行。所以我要求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综上,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维护我及女儿的合法权益。

此致

  阜新市某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范文二: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基本情况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基本情况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2、依法判令被告人及时足额赔偿原告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物质损失共计元。

  事实与理由:

  2014年9月30日20时许,原告人在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天明路交叉口的“阿五美食”饭店与朋友一起吃饭时,与被告人发生争吵,被告人用饭店内的玻璃杯、碟子等物品将原告人的头部、面部砸伤,致原告人轻伤。

  原告人当晚即被朋友送往河南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治疗,留院观察治疗17天,后在该医院附近住宿,白天继续治疗,直至2008年12月31号方才基本康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原告人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和损害,给原告人造成了巨大的物质损失共计元。

  为保护原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特向贵院起诉。

此致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2014年9月23日


  范文三:

  原告:张**,女,身份证号码:5102261944121***** ,地址:**市**镇大田村6组80号,现住***老林场,电话:158259***** 。

  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合川区分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合川区南津半南城商业步行街66号3-3,组织机构代码:795873277.

  负责人:彭**,该公司总经理。

  诉讼请求 :

  一、判令被告与原告张**雇佣劳务关系存在事实。

  二、判令被告负责对原告予以伤残鉴定。

  三、判令被告对原告辐射职业病鉴定,赔偿另外计算。

  四、判令被告赔偿我的多次在工作中的身体损害,一次性赔偿医疗费 1万

  元,后续疗费 1万元、住院伙食补助费 5 万元、营养费 5 万元、住院期间护理费 1 万元、护理费 1 万元、误工费: 1万元、交通费 1万元、伤残赔偿金 10万元,后续整容费 15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20万元,合计 61万元。(不含辐射职业病鉴定赔偿)

  五、判令被告补发原告2012年1月1日至雇佣关系解除为止之日的工资,以每月最低工资1050元计算,并按《重庆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市政府令第106号规定,欠付时间6个月以上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最低工资差额100%的赔偿金。

  六、判令被告支付法院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误工费,生活费,车费200元每人。

  六、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

  案由:提供劳务者损害赔偿及劳务报酬纠纷

  事实与理由 ;1999年8月,联通合川分公司在华蓥山三汇林场夸寨子山顶修建通信网络基站机房,当时联通合川分公司请我为修建基站工程搬运材料,煮饭等事务,该公司觉得我忠厚老实,于2000年2月,该公司基站房竣工后需要一个能长年累月,坚守不离的人值守人员。当时,该公司基站负责人周涛,周菊,彭京等人都一致认为聘请我最适合,因为我年纪大,一个人在深山山顶静得下心看守,没有哪个年轻人愿意干这样的工作,于是决定我为基站机房作值守员,但该公司负责人提出用工协议以我的儿子王小华的名义签订,由我实际工作,况且当时的这个用工协议也由他人代签,王小华根本还不知道,从那时至今日,我已坚守基站岗位13年多,为了做这份工作,我和我丈夫专门在山脚下搭建了临时的工棚居住,常年无照明电,都是点煤油灯作照明,十多年来吃尽苦头,生活十分艰难。

  2001年5月6日,机房天线因雷电击引起的高温灼伤,用去大量的医药费,2011年8月12日 ,为排除机房高温存在的安全隐患而开空调降温,当即空调高温冲击倒地,全身被烫伤,面部毁容,现场目击证人有黄文敏、杨世菊、杨延明、徐育成。该公司恶意拖延抵赖,两次都未予医疗报销,烫伤直到现在都未痊愈,遭遇亲友的'嫌弃与疏远,内心难以承受,使我的精神受到无比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