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

房产纠纷的起诉状

时间:2017-06-28 14:19:52 起诉状 我要投稿

房产纠纷的起诉状范文

  关于房产纠纷的起诉状格式是怎样的,以下是房产纠纷的起诉状范文,供大家参考。

  房产纠纷的起诉状范文【1】

  原告:石__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被告:石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被告:石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诉讼请求:

  请求法院保护妇女合法继承权,判令二被告返还应由原告合法继承的全部财产,即所有遗产的三分之一。

  全部遗产清单附后。

  事实与理由:

  原告父亲石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病故,死后留有住房四套。

  被告石_______、石_______兄弟二人,拉拢本家族一些人,以“嫁出的女,泼出的水”和“女人不是石家后人,没有继承权”为由,剥夺了我的合法继承权,将原告父亲遗留的房屋及其他财产变卖,然后分掉。

  原告多次索要,二被告不但分文不给,还多次咒骂原告,并殴打了原告。

  原告对父亲尽到了赡养义务,在结婚后的7年里,每月送给父亲500元生活费。

  不仅如此,在父亲患病的一年多时间里,给父亲买的食品、药物,总计有8000元。

  在父亲病重的一个月时间里,整日住在父亲家,伺候父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和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第二款还规定,“兄弟姐妹”同属一个继承顺序,有平等的继承权。

  据此,原告曾多次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及乡政府协助解决这继承纠纷,但由于当地封建思想比较严重,某些干部受“重男轻女”和族权思想的影响,对此纠纷一直没有取得处理结果。

  请求法院,依照事实和法律,确保妇女的合法地位和权益,判处石________、石_______二人归还原告应当继承的合法财产。

  附:1、该起诉状副本2份;

  2、石_______遗产清单1份。

  起诉人:石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注意:1、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书写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笔书写。

  2、原告应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亲笔签名)。

  证人、证据和证据来源说明

  我对父亲石_______尽到了赡养义务,我的姑姑石_______可以证实。

  她住在______省_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我没有继承到应得的财产,并且遭到二被告的咒骂、殴打,有被告石______的邻居郭_______可以证实。

  二被告将石______遗留的四间房屋卖掉,有买房人朱_______可以证实,他住在_______省_______县_____乡_____村。

  此致

  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石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举证须知

  (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5)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

  (7)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

  (8)关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

  (9)医院关于继承人已怀孕的证明;

  (10)其他证据。

  共同继承房产析产纠纷民事起诉状范本【2】

  原告:

  王某,男,汉族,身份证号: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石照巷

  周某,女,汉族,身份证号: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洪文二里

  ……

  被告一:王某,男,汉族,身份证号: ,王基次子

  住所: 联系电话:

  被告二:王某,男,王某之子,在厦门市公安局无户籍信息

  住所:现下落不明

  诉讼请求:

  1、 依法分割位于厦门市思明区石照巷v号、w号的两幢共计444平方米的房产;

  2、 判令以拍卖、变卖上述房产的方式进行分割;

  3、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19xx年7月19日,厦门市思明区公证处在查证的基础上出具了(98)厦思证民字第 号、号两份《继承权公证书》,两份公证书认定:王某于19xx年1月19日死亡,死后留有厦门市思明区石照巷v号、w号两幢房产;王肇琛生前娶妻四人,即林媛、李芙、何珍、崔莲,其中林媛、李芙、何珍已死亡;上述死者生前均无遗嘱,上述房产由王某之妻崔莲,子女王钦、王基、王源、王某、王盈、王端、王某共同继承。

  20xx年4月29日,公证书所指八位共同继承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诉争两幢房产登记在该八人名下,所有权形式为共同共有。

  被告二王根旺为王某之妻林媛生育,19xx年即离开大陆前往台湾,从此杳无音信。

  20xx年1月19日,王源死亡。

  在查证的基础上,20xx年4月14日,厦门市公证处出具(20xx)厦证内字第号《继承权公证书》,认定由王源女儿王娟一人继承王源在诉争房产中的产权份额。

  19xx年12月14日,王基死亡。

  在查证的基础上,20xx年4月24日,厦门市公证处出具(20xx)厦证内字第号《继承权公证书》,认定:登记于王基名下的诉争房产产权份额为王基与陈莲共有,其中一半为王基的遗产,应由王基的继承人本案原告陈莲、王霞、王义、王寿及被告一王某共同继承。

  20xx年7月14日,崔莲死亡。

  其生育的子女为王某、王盈、王端。

  经向厦门市公安局查证,公安局户籍资料中能够体现的崔莲所生子女为王某一人。

  崔莲子女尚未就被继承人崔莲的遗产办理公证。

  原告各方一致同意各共有权人按照以下份额比例分割两套诉争房产:王某、王盈、王端各占1/6,周某占1/8,王娟占1/8,陈莲占6/80,王霞、王义、王寿、王某各占1/80,王某占1/8。

  本案诉争房产共有权人很多,关系复杂,各权利人份额不一,且部分原告年事已高,只有尽快分割析产方可明确各方权益份额,也避免以后发生更多争议、隔阂亲情。

  而且,即便各共有权人份额清楚,也很难实现对诉争房产有序的共同管理,而且随着时间延续只会更加困难。

  各共有权人各自建立家庭,并未共同生活,继续保持共有关系的基础也已经不存在。

  更重要的,被告一王某长期以来独占诉争房产,出租收益,全体原告既未占有、使用,也无法插手管理,也从未分得任何收益;王某等原告多次与其交涉均无果,也曾将此事诉诸于公安机关、信访部门。

  基于上述事由,原告均一致认为应当以拍卖、变卖方式处置诉争房产,并将所得按照各位共有权人份额予以分割,才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共同提起诉讼,请贵院判如所诉。

  此致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原告:

  (签字)

  日期:20xx年 月 日

  房产继承纠纷起诉书【3】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

  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

  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

  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2办理程序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

  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一)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c、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d、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领表--收费窗口交费-收件窗口交件-发证窗口领证。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