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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表
以下是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表的申请步骤,有需要的同学可以进来看看!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表】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步骤
1、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
https://sls.cdb.cn/
2、填写身份证号码、密码、验证码登陆,贷款类型:生源地助学贷款
3、登陆后,点击左侧“贷款申请”,点开后点击右侧“新增”进行操作。
导出申请表,8月份携带身份证和续贷申请表去生源地教育局办理续贷手续。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工作及毕业生确认工作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5〕75号文件通知和《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坚持“应助尽助”,丰富服务手段,提升工作成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续贷工作
1、学生填写续贷声明
各学院组织有续贷意向的在校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csls.cdb.cn)中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其上一学年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
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
2、完成审核工作
学工处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查看续贷声明内容,填写审核意见。
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二、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
1、学生填写毕业生确认表
各学院通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csls.cdb.cn),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页面,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核实完善本人相关信息。
如无错误,点“确认申请”即可完成申请;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然后回到该页面完成申请。
要求内容详实、准确、全面,并打印、签字。
2、学院审核
各学院要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核实学生各项信息,保证学生信息准确、详细。
3、复核学生申请完成确认
学工处对学生贷款确认申请进行复核,复核成功后,准予学生毕业。
三、时间要求
请各院系及时下发通知并督促学生在6月23日前完成续贷声明申请及确认工作。
并于6月23日前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打印版报送学工处。
注意事项
有关申请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
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
从 2011 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2.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 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 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3.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从 2011年起,同学们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次申请所需材料: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
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2011 年新版合同不需)办理申请。
由高校资助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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