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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源地助学续贷

时间:2022-10-07 10:27:37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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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源地助学续贷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贷和续贷【1】

  (一)、首次申请贷款:1.网上申请。

  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后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2.资格认定。

  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3.申请受理。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前往县资助中心审查。

  4.签订合同。

  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5.确认回执。

  学生持县资助中心打印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由高校资助中心录入电子回执,县资助中心确认后生效。

  (二)、再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持本人签名的申请表(系统中导出并打印)和学生证复印件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

  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从2011年开始,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用再签订《授权委托书》,新版合同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委托授权关系。

  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手册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声明范本【2】

  xx银行:

  我是xx大学xx学院的一名大x学生,上个学年曾申请过贵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由于目前家庭经济条件应付我的下学年在校费用依旧存在困难,且在上学年贷款过程中切实感受到了贵行服务的体贴性,所以想在下个学年继续申请贵行的助学贷款,希望贵行能审批。

  此致!

  姓名

  相关通知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要求,有贷款意向的续贷学生必须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并完成学校与县资助中心的审核,才能进行第二次续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系统操作方法

  6月26日前,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用户名与密码进入系统后(如果密码忘记了,请致电原贷款的各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在“贷款申请”功能中点击新增,在“续贷声明”栏中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以及助学贷款对学生一年来的帮助情况,续贷声明填写结束以后再依次填写贷款金额、年限与申请原因,最后点击确定提交“贷款申请”。

  (字数要求在100-200字以内)。

  6月30日前,学校初审续贷学生的声明,初审通过后提交县资助中心终审。

  初审、终审未通过的学生,系统自动退回其“草稿”状态,允许学生重新填写一次。

  凡第二次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将影响第二次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发放。

  二、 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是在校学生续贷生源地贷款的必要前提,请各系、各辅导员及时通知有续贷意向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文件操作方法提交续贷声明。

  凡没有填写声明或不认真填写声明,造成续贷申请生源地贷款不成功,其责任由其本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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